楊廷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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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廷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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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湖廣按察使 | |
籍貫 | 浙江钱塘縣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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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進士。授江西浮梁县知县,邑景德镇岁办贡磁外,供应诸司,廷槐一无所赋,曰:吾去日必不携一磁以伤吾民也。擢刑部郎,会楚狱、妖书相继,廷槐于中调护甚力。晋宪副[1],备兵闽海,忌者假大计中之,左迁鹾判,移南比部,历礼部,出备兵徐淮。议开骆马湖以通漕运,徙徐州城以避河患,改州为府,以便控制并徐淮道,以一统体清沛县,妖党以安反侧。寻调天津[2][3],近魏忠贤乡里,先是监司有匍伏庭下者,槐曰:吾自用吾法。仅投一刺,忠贤大不怿,令其私人李明道出监漕,势张甚。廷槐治其下隶,遂以冻粮不前,削廷槐籍[4]。忠贤败,复官,再备兵徐淮,筑归仁堤,停课税,行捐赈,葺浮桥,立军营,复河道,善政不一,而忌者复中之,竟拂衣归。寻调江西参政[5],再除湖广按察使[6],俱不起[7]。
參考文獻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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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聯奎 |
明朝浮梁縣知縣 1596年-1602年 |
繼任: 周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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