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
柯文(1559年—1622年),字守白,號酉室[1],湖廣德安府安陆县民籍孝感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柯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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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韶州府知府 | |
籍貫 | 湖廣安陸縣 |
字號 | 字守白,號酉室 |
出生 |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己未正月二十七日 |
逝世 | 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 |
配偶 | 熊氏,封孺人 |
親屬 | (子)柯孟楩、(孙)柯一森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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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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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湖廣乡试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初授四川富顺令,丁父艱归。服除,三十四年丙午(1606年)補山东泗水令。三十八年擢官刑部主事,奉命讯广西狱,多所平反。歷广西、四川、山东三司,四十三年参与会审梃击案[2]出知韶州府,归里中疾作,遂以病辞官[3]。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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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申承文 |
明朝富順縣知縣 1598年-1602年 |
繼任: 袁汝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