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期
係指中華民國軍事教育的學程區分。
正期係指中華民國軍事教育的學程區分。
歷史變遷
法規摘述
關於「正期」一詞,可参見民國 95 年 5 月10日修正之「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第十五條:高級中學、職業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經各校招生錄取者,得入學大學教育、專科教育之正期班、專科班或同等班隊就讀。
除此之外,民國 96年 2 月 7 日修正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细則」第三條第一款明文规定:陸海空軍軍官學校基礎教育,係指陸海空軍軍官學校或相等校院所實施之正期班或專科班教育而言。
最後,民國 99 年 5 月 5 日修正之「軍事教育條例」第五條第一款:大學教育:以培養國軍指揮、科技及参謀軍官、士官為宗旨;得設立正期班、二年制技術系、四年制技術系或同等班隊。
值得一提的是,在前述「軍事教育条例」之英文版中,「正期」一詞被譯为「完整學程班隊」(A Full-Term Class)。是故,所谓正期生,並不完全意味著其在軍事院校就學時間的長短,而是著重其為當代軍事教育之主流,且接受當时正規完整之軍事基礎教育。
换算方式
依畢業西元年為基准,即可輕易换算某位黄埔軍官為正多少期,換算公式:畢業西元年﹣1911﹣20=正期期別。舉例而言,台灣某位黄埔軍官剛畢業於西元 2012 年,以西點軍校稱謂風格为:2012年班;減去1911為:民國101年班;再減去 20 即為正81期。同理可推,即將在2013年6月畢業,現為大四軍校學生為正 82期;依此類推,大三為正 83期,大二為正 84期等等。
参考資料
- 軍事教育條例 .「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 http://law.moj.gov.tw/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引申閱讀
- 民國 95年 5 月10日修正之「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
- 民國 96 年 2 月 7 日修正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