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宇清
生平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段宇清中举人。宣统元年(1909年)当选云南谘议局副议长。1910年,他出面解决了盐荒期间政府增加盐税问题,免去了盐税。后云南当局筹集云南铁路股本,加重人民负担,段宇清建议当局取消。1910年冬,英国侵犯片马,并依据《庚子条约》来云南开采七府矿产。段宇清作为谘议局联合会代表到北京,上呈《筹滇条议六则》,获清廷采纳。同时他向外务部提出,片马是中国领土,应坚持与英国公使交涉,寸土不让。后来他风闻清廷似态度软化,便向在京各方人士呼吁支持。
辛亥革命爆发后,他帮助蔡锷、李根源、罗佩金、谢汝翼、殷承瓛等人起义。后段宇清、吕志伊被推为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代表,赴南京。此后他任南京临时参议院、北京临时参议院议员。在北京临时参议院会议上,段宇清主张“民国无种族阶级之分,边区各土司区之土民亦属同胞,均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此条后被列入宪法。他还在会议上将片马事件列入议事日程,促请外交部同英国公使交涉。袁世凯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后,曾经准备废除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遭到段宇清反对,段宇清遂解职。[1]
参考文献
- ^ 云南省志:人物志,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