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珫
沈珫(1562年—1622年),字季玉,號懋所,直隸蘇州府吳江縣(今江苏吳江市)松陵鎮人,明朝政治人物。
沈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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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東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直隸蘇州府吳江縣 |
字號 | 字季玉,號懋所 |
出生 |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九月十五日 |
逝世 | 天啟二年(1622年) |
配偶 | 娶孫氏,继娶顾氏 |
親屬 | 子彦曾、彦继、彦登、彦貞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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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應天鄉試第一百二十一名舉人,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會試第一百四十四名,廷試三甲第一百七十名進士。禮部觀政,旋即以母病乞归。二十六年丁母憂,母喪服满,二十八年补直隸鳳陽府學教授,转南京国子监学正。迁刑部主事,升郎中。出爲山東東昌府知府,升山東按察司副使。卒年六十一。
家族
曾祖沈漢,户科左給事中,贈太常寺少卿。祖沈嘉謨,國子生、以子沈位贈翰林院检讨。父沈倬,廪生,为次子。兄沈琦,同科進士。弟沈珣,万历三十二年進士。從兄沈璟(光禄寺左寺丞)、沈瓒(江西按察司佥事)。
子
女兒
參考文獻
- 《吳江縣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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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吳玄 |
明朝東昌府知府 1612年-1615年 |
繼任: 岳和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