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专区
(重定向自湛江地区)
湛江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已撤消的专区,在今广东省西南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1970年,撤销湛江专区,改置湛江地区。1983年因实行市领导县体制撤销。
历史
- 1956年置,专员公署驻湛江市,辖原粤西行政区属遂溪、廉江、海康、徐闻、吴川、信宜、电白、化县、茂名、阳春、阳江、雷东12县。
- 1958年,省辖湛江市降格划入湛江专区。
- 1959年,原合浦专区所属北海市及合浦、钦县、灵山、防城、浦北、东兴各族自治县划入;同年,行政区划调整如下:
- 撤销北海市及浦北县,并入合浦县;
- 撤销防城县,并入东兴各族自治县。
- 撤销雷东县,并入湛江市;
- 撤销茂名、信宜2县;将茂名县的公馆、牛头2乡设立茂名市;茂名县的其余地区及信宜县合并设立高州县。
- 撤销化县、吴川2县,合并设立化州县。
- 撤销阳江、阳春2县,合并设立两阳县。
- 撤销徐闻、廉江、遂溪、海康4县,将海康县的南渡河南部地区和徐闻县合并设立雷南县;海康县的南渡河北部地区及廉江、遂溪2县合并设立雷北县。
调整后,湛江专区辖2市、9县、1自治县。
- 1961年,撤销雷州、两阳2县,恢复海康、遂溪、廉江、阳江,阳春、吴川、信宜7县。
参考文献
-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