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口市

中華民國曾設立的一級行政區

漢口市,通稱漢口郵政式拼音Hankow[1]汉语拼音Hankou),簡稱「」,是中華民國兩岸分治前所設置的12直轄市之一,亦是中部地區4個直轄市之一;因為居水陸運輸交會點,是當時最大內陸商埠。

漢口市
 中華民國
直轄市 (1927-1930, 1947-1949)
1926年—1949年
漢口市

國家 中華民國
面积 
• 
133平方公里(51平方英里)
人口 
• 
749,000
歷史 
• 成立
1926年
• 废除
1949年
前身
继承
夏口县
武汉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
今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漢市

歷史

民國15年9月,設武漢特別市。民國18年6月改為漢口特別市,直隸於行政院。民國19年7月改為省轄市,直隸於湖北省政府。民国29年(1940年)10月3日,汪精衛政權设立汉口特别市。民国32年(1943年)10月19日,汪精卫政权合并汉口市入湖北省。民國36年改為院轄市,為中華民國大陸時期12個院轄市之一,直隸於行政院。

1949年5月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汉口市。17日,解放军完全占领武汉三镇。24日,汉口市与武昌市汉阳县城区组建新的武汉市[2]

行政区划

1946年时汉口市分为14个区,其中第12、13、14区为郊区,其余为城区。具体如下:[3]

1946年汉口市行政区划列表
区号 区名 区辖中心
一区 武圣区 汉正上街
二区 宝善区 汉中街
三区 汉正区 大水街
四区 新安区 民族路
五区 三民区 小董家巷
六区 中山区 鄱阳街(汉口英租界汉口俄租界汉口法租界
七区 大智区 黎黄陂路(汉口法租界
八区 汉景区 汉景街(汉口德租界
九区 和平区 长春街(汉口日租界
十区 云樵区 华中里
十一区 永清区 宪政一路
十二区 张公区 新马路
十三区 复兴区 刘家庙
十四区 中正区 罗家墩

参考

  1. ^ 谈“邮政式拼音”邮戳,文末附对照资料.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2. ^ 武汉近代建市及其历史意义. [2012-0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2-02). 
  3. ^ 1946年汉口市行政区划列表. [2021-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8).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