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口市
中華民國曾設立的一級行政區
漢口市,通稱漢口(郵政式拼音:Hankow[1];漢語拼音:Hankou),簡稱「漢」,是中華民國在兩岸分治前所設置的12直轄市之一,亦是中部地區4個直轄市之一;因為居水陸運輸交會點,是當時最大內陸商埠。
漢口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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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的市、 直轄市 (1927-1930, 1947-1949) | |||||||||
1926年—1949年 | |||||||||
國家 | 中華民國 | ||||||||
面積 | |||||||||
• | 133平方公里(51平方英里) | ||||||||
人口 | |||||||||
• | 749,000 | ||||||||
歷史 | |||||||||
• 成立 | 1926年 | ||||||||
• 廢除 | 1949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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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於 | 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省武漢市 |
歷史
民國15年9月,設武漢特別市。民國18年6月改為漢口特別市,直隸於行政院。民國19年7月改為省轄市,直隸於湖北省政府。民國29年(1940年)10月3日,汪精衛政權設立漢口特別市。民國32年(1943年)10月19日,汪精衛政權合併漢口市入湖北省。民國36年改為院轄市,為中華民國大陸時期12個院轄市之一,直隸於行政院。
1949年5月16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進入漢口市。17日,解放軍完全占領武漢三鎮。24日,漢口市與武昌市、漢陽縣城區組建新的武漢市。[2]
行政區劃
1946年時漢口市分為14個區,其中第12、13、14區為郊區,其餘為城區。具體如下:[3]
區號 | 區名 | 區轄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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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區 | 武聖區 | 漢正上街 |
二區 | 寶善區 | 漢中街 |
三區 | 漢正區 | 大水街 |
四區 | 新安區 | 民族路 |
五區 | 三民區 | 小董家巷 |
六區 | 中山區 | 鄱陽街(漢口英租界、漢口俄租界、漢口法租界) |
七區 | 大智區 | 黎黃陂路(漢口法租界) |
八區 | 漢景區 | 漢景街(漢口德租界) |
九區 | 和平區 | 長春街(漢口日租界) |
十區 | 雲樵區 | 華中里 |
十一區 | 永清區 | 憲政一路 |
十二區 | 張公區 | 新馬路 |
十三區 | 復興區 | 劉家廟 |
十四區 | 中正區 | 羅家墩 |
參考
- ^ 谈“邮政式拼音”邮戳,文末附对照资料. [2020-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 ^ 武汉近代建市及其历史意义. [2012-03-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2-02).
- ^ 1946年汉口市行政区划列表. [2021-06-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28).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