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潤
生平
潘潤是弘治十七年(1504年)中舉人[2],正德九年(1514年)成進士,獲授禮部儀制司郎中,外任處州知府。任內曾上疏請求讓刘伯温後人劉瑜續封誠意伯爵位[3],又爭取朝廷不增加賦稅,拒絕收受入覲居民饋贈,清除府內盜賊徐大潮、葉懋三及釋放受冤的富民朱氏,得人民敬愛,建立構金亭懷念他,官至雲南兵備副使[1]。
引用
- ^ 1.0 1.1 乾隆《廣德州志·卷三十四·人物志》:潘潤,字時雨,號贛溪,建平人,正德甲戌進士。歷官儀部郎,擢守處州,當道議增郡賦,力爭而止比,入覲民有餽遺,堅拒弗受,眾構金亭以懷之;遷雲南兵備副使 通志 。潤在郡巨猾徐大潮、葉懋三橫行,鄉里官府莫敢誰何,潤毅然除之,富民朱氏被誣繫獄,察其冤立為辨釋,人敬愛之 李志 。
- ^ 乾隆《廣德州志·卷二十九·選舉志》:宏治十七年甲子科……潘潤 建平人,見進士。案楊門諸志均作十三年亞魁,今從萬厯志。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八十五》:(嘉靖七年二月辛酉)浙江處州府知府潘潤言誠意伯劉基有佐命功,乞如徐達、湯和例,令其孫瑜襲爵,并將該府舊祠稍加拓飾,以稱鍚報元勳之意,章下所司。
參考文獻
- 乾隆《廣德州志》·卷二十九·選舉志
- 乾隆《廣德州志》·卷三十四·人物志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八十五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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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元電 |
明朝處州府知府 嘉靖年間 |
繼任: 吳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