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磨,即“照刷磨勘”的简称,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官职。
元朝建立后,在中书省下设立照磨一员,正八品,掌管磨勘和审计工作,另肃政廉访司中负责监察的官员也称照磨,“纠弹百官非违,刷磨诸司文案”(《元典章》)。
在此之外,元朝政府在其他机关,上自六部、宣政院、宣徽院等,下至地方行中书省、诸路总管府等均设有照磨一官,负责对本部门的收支进行审计。
明朝在各地继续强化照磨制度,在各省布政使司中,均设照磨1人,从八品;按察使司中,设照磨1人,正九品;各府亦设照磨1人,从九品。
清朝沿用明制,继续设立照磨官,品级亦从之。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