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誥 (弘治進士)
王诰(1469年—?),字天章,號心斋,浙江宁波府奉化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王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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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江西奉新县知县 | |
籍貫 | 浙江宁波府奉化縣民籍 |
出生 | 成化五年己丑九月初十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毛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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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浙江鄉試第八十四名舉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中式己未科會試第二百二十七名,三甲第十六名進士[1][2]。授弋陽知县,调奉新,不数月,诏徵台諫,将至京,倏染暑疾,卒于旅舍[3]。
家族
曾祖王文琳,義民;祖王皎;父王濂,義官。母陈氏。具庆下。弟王训[4]。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奉化县志》:王诰宇心斋,连山柏坑人。宏治十二年进士,授江西弋阳知县,赴任时,父濂命之曰:我家租税足以供支,汝为清白吏,毋污青史。诰曰:此兒素志耳。往江西,止饮其水,不茹其米,乃自运粮储之任,絶私交,有请托輒焚其柬。有居民某解官粮百金被盗,悲痛欲自尽,诰讯之曰:汝家更有何人?家貲能几许乎?答曰:三世一身,止有妻子,敝庐田产值不过三四十金,不足則鬻妻子以償,愿勿笞。诰曰:此盗负汝,非汝罪也。余家济人最多,甯靳一汝,汝家貲不得復留,亟鬻之,餘當以吾俸補,弗令汝弃妻子也。遂严为捕盗,获其首,诛之。時江西王室横行,官民皆受制,诰独持之以法,有某口口口其才名,欲与通好。遗以金珠异宝,诰悉屏之。于是望益隆,口口口手,每视事,洞开公門,独坐堂上,左右无一人敢作嗫嚅声,口口口几措,民为作歌颂之。调奉新,不数月,诏徵台諫,父老相率悲口,乃出数月俸散之,曰:权以表数月官民情。父老皆嗚嗚泣下。将至京,倏染暑疾,卒于传舍,寮属检其行李,惟萧然一敝匣而已,皆叹曰:清修士,代不乏人,未有若王公者!诰生平立身行事,一以不昧天理为主,每曰:天下万世之事,当以天下万世之心处之。故其出处大节光明皎洁,于富贵利达泊如也。(王譜)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二年己未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