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誥 (弘治進士)
王誥(1469年—?),字天章,號心齋,浙江寧波府奉化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王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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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江西奉新縣知縣 | |
籍貫 | 浙江寧波府奉化縣民籍 |
出生 | 成化五年己丑九月初十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毛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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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浙江鄉試第八十四名舉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中式己未科會試第二百二十七名,三甲第十六名進士[1][2]。授弋陽知縣,調奉新,不數月,詔徵台諫,將至京,倏染暑疾,卒於旅舍[3]。
家族
曾祖王文琳,義民;祖王皎;父王濂,義官。母陳氏。具慶下。弟王訓[4]。
參考文獻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奉化縣誌》:王誥宇心齋,連山柏坑人。宏治十二年進士,授江西弋陽知縣,赴任時,父濂命之曰:我家租稅足以供支,汝為清白吏,毋污青史。誥曰:此兒素志耳。往江西,止飲其水,不茹其米,乃自運糧儲之任,絶私交,有請託輒焚其柬。有居民某解官糧百金被盜,悲痛欲自盡,誥訊之曰:汝家更有何人?家貲能幾許乎?答曰:三世一身,止有妻子,敝廬田產值不過三四十金,不足則鬻妻子以償,願勿笞。誥曰:此盜負汝,非汝罪也。余家濟人最多,甯靳一汝,汝家貲不得復留,亟鬻之,餘當以吾俸補,弗令汝棄妻子也。遂嚴為捕盜,獲其首,誅之。時江西王室橫行,官民皆受制,誥獨持之以法,有某口口口其才名,欲與通好。遺以金珠異寶,誥悉屏之。於是望益隆,口口口手,每視事,洞開公門,獨坐堂上,左右無一人敢作囁嚅聲,口口口幾措,民為作歌頌之。調奉新,不數月,詔徵台諫,父老相率悲口,乃出數月俸散之,曰:權以表數月官民情。父老皆嗚嗚泣下。將至京,倏染暑疾,卒於傳舍,寮屬檢其行李,惟蕭然一敝匣而已,皆嘆曰:清修士,代不乏人,未有若王公者!誥生平立身行事,一以不昧天理為主,每曰:天下萬世之事,當以天下萬世之心處之。故其出處大節光明皎潔,於富貴利達泊如也。(王譜)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二年己未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