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鑾 (正德戊辰進士)
王鑾(1473年—1549年),字廷和,號鹤菴,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南安府大庾縣(今江西省大余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王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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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武昌府知府 | |
籍貫 | 江西南安府大庾縣 |
出生 | 成化癸巳二月十三日 |
逝世 | 嘉靖二十八年十一月 |
配偶 | 娶刘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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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治《易經》,行一,由國子生中式辛酉科(1501年)江西鄉試第七十一名舉人,年三十六歲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二百九十八名,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五名進士授福建邵武縣知縣。後入都擔任工部都水司主事,出轄徐沛牐河等地。正德十一年,織造太監史宣過其地,索輓夫千人,沛縣知縣胡守約只給一半人數。史宣大怒,自己抵達郡縣去逮捕官吏,王鑾協助胡守約與之相抗。史宣誣陷兩人,逮捕其入詔獄。后因言官論救,胡守約被罷免官職、王鑾被輸贖,分司南旺,又捕誅太監廖堂侄子廖鵬的黨羽。嘉靖初年,升任武昌府知府,其與鎮守中官李景儒對抗,并上疏請罷免李景儒。當時楚王徵稅,當地茶商受困。王鑾抵抗,楚王詆毀其侮辱勤王,於是王鑾請求歸鄉,不報竟自行離去。吏部隨後以擅離職守,罷免其官職[1]。
家族
曾祖王愈。祖父王瑄。父王仲贵,义官。母黄氏。具庆下。兄篪、弟凤、鹗[2]。
参考文献
- 黄佐《武昌府知府王公銮墓志》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88):“王鑾 ,字廷和,大庾人。正德三年進士。授邵武知縣。入為都水主事,出轄徐沛牐河。十一年,織造中官史宣過其地,索輓夫千人,沛縣知縣胡守約給其半。宣怒,自至縣捕吏,鑾助守約與抗。宣誣奏於朝,逮繫詔獄。以言官論救,守約罷官,鑾輸贖還職。已,分司南旺,又捕誅中官廖堂姪廖鵬之黨。嘉靖初,遷武昌知府。鎮守中官李景儒歲進魚鮓多科率,鑾疏請罷之。楚府征稅,茶商重困。鑾謂稅當歸官,力與爭,王詆為毀辱親王。鑾遂請終養,不待報竟歸。後吏部坐以擅離職守,奪官。”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