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發號事件

台灣歷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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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發號事件,亦稱羅妹號事件羅佛號事件,是美國臺灣原住民族之間爆發的一宗外交事件。1867年3月,在海難中倖存的美籍商船羅發號(Rover,又譯羅妹號、羅佛號[2])船員誤闖瑯𤩝十八社領土,被當地人視為侵略者,船長等13人因而被依習慣法處決[3];事後美軍東來臺灣,欲以武力報復,史稱福爾摩沙遠征。最後,斯卡羅人、美國雙方達成了非正式的諒解備忘錄,俗稱「南岬之盟」,羅發號事件始告落幕。然清廷仍消極處理瑯嶠十八社與外國船難問題,不接受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提議在恆春設官等措施,也導致未來牡丹社事件發生。

羅發號事件
李仙得來臺調查時所繪製的恆春半島地圖,圖中於現今墾丁的位置標註「Where the Rover's Crews landed」(羅發號船員登陸處)[1]
位置琅𤩝十八社(今屏東縣恆春鎮
日期1867年3月12日(新曆)(156年前)
類型處決
死亡13名羅發號船員
主謀瑯嶠十八社龜仔甪社

經過

1867年(同治六年)3月9日,美國商船羅發號自中國廣東汕頭港開往滿洲牛莊港,3月12日途經臺灣海峽時,遭風浪漂流至七星岩(位於今恆春外海)觸礁沉沒,14名遇難船員[1]於獅龜嶺海岸一帶登陸[4](位於恆春半島,今墾丁附近),於「龜仔甪社」(排灣語:Kulaliuc,又譯龜仔律社,今墾丁國家森林遊樂區社頂部落[5])上岸,誤闖排灣族領地,被誤認為侵略者,故遭到原住民武力反擊,船長約瑟·杭特(Joseph Hunt)[6][7]與妻子梅西·杭特(Mercy G. Beerman Hunt)[8][9]等13人遭出草殺害。唯一倖免的華人水手逃至打狗(今高雄)一帶,先向打狗英國領事館通報,根據《倫敦新聞畫報》1867年6月15日刊出的報導,英國駐打狗外交官登上英國皇家海軍艦艇鸕鶿號(Cormorant)到琅嶠事發地,欲和原住民交涉盼能贖回美國籍的生還者,英軍先遣隊上岸後卻遭到原住民襲擊,改由英艦對岸砲轟威嚇但成效不彰,最終鸕鶿號只好悻然退回打狗港。當英國救援行動受阻,又向當地清廷官府請求幫忙[4]。清廷其“理番”政策以教化程度高低來劃分熟番、生番地帶,對法令無法管轄的“生番”地帶向來以不歸王化的理由,不願介入。清廷地方官員以番治番、以夷治夷的觀念,企圖消極處理,提出地圖明顯標出治權不及的「土牛界線」,以枋寮鵝鑾鼻為排灣族之地,不在管理之內作為緣由而不受理此事,美國於是決定自行處理。

後續交涉

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聞訊後赴臺,1867年4月18日抵達臺灣府(今臺南)與當地官員交涉[10],希望能與原住民直接聯繫,但被清廷官員婉拒,言明由臺灣海防同知派巡檢司瑯嶠十八社交涉即可[4]。清國官員虛以委蛇欲蓋彌彰,反使美方不滿而另採武力討伐,1867年6月,乃成立特遣隊由美國海軍派遣軍艦二艘、水兵181名遠征,特遣隊在墾丁附近一帶駐泊,以艦砲火力掩護下強行登陸,惟仍遭臺灣原住民伏擊得手,上岸作戰的帶隊官麥肯齊少校陣亡,美軍行動受創先行撤退,但此舉美國政府則表明並不善罷干休。

在軍事行動受阻下,美方再令李仙得處理此事,其自偕同「通事」六人於9月4日扺臺,而清廷見到美國政府態度強硬,才驚覺事態嚴重恐開罪美方,即派臺灣總兵劉明燈協助李仙得一行,劉明燈不得已就9月10日率兵500員隨行。[11],9月23日到達琅𤩝[12](今屏東縣恆春鎮)至柴城一帶(今屏東車城鄉)部署,此時李仙得直接和原住民領袖交涉[10]。10月10日在琅𤩝臺灣瑯嶠十八社總頭目卓杞篤於出火這地方立盟[4],雙方達成口頭協議[4],同意歸還船長杭特夫婦的首級及所劫物品,並允諾將來海事受難者皆以「紅旗」為信號求援,表示對臺灣頭目的友好,也希望不再殺害船難者,是為南岬之盟。不過美方要在龜鼻山設立砲臺、燈塔的要求,為出席的清廷臺灣道尹吳大廷臺灣總兵劉明燈否決,造成日後美方直接繞過清廷與排灣族協商的另一項因素[13]。李仙得10月23日回到廈門。

同治七年(1868年)5月,美國署理公使衛廉士特向清廷提案,將瑯嶠一帶納入清帝國的版圖,設官並駐兵防守。時任臺灣總兵劉明燈會同前臺灣總兵曾元福臺灣道尹吳大廷等官員討論,隨後派同知鄭元傑、前署臺灣海防同知王文棨會勘,並提議在龜仔角(今墾丁社頂自然公園)的舊有龜鼻山營盤改建成砲台並永久駐紮。但衛廉士一直向北京總理衙門各大臣提案與陳情,卻總得到「從緩斟酌為詞云云」的回覆,態度極為消極,因此特向恭親王奕訢表達此事,將李仙得領事所繪的臺灣南邊地圖暨素紅旗款式送致親王備覽。[14]

同治八年(1869年)2月,李仙得再度來臺確認先前雙方的口頭協議是否仍然有效,2月28日與卓杞篤再度會面。根據李仙得向美國政府的報告 [15], 會議中卓杞篤弟弟要求,由李仙得將雙方的協議以書面紀錄下來,將來遇海難向瑯嶠十八社求救時必須遵守這個書面程序,以避免可能發生的誤會。李仙得還說雖然此會議記錄比起官方文件,顯得不正式又缺少價值,他還是記錄下來,希望將來各國船隻藉此瞭解並遵守此程序來尋求救助。「南岬之盟」這協議等級,屬於國會報告備查的諒解備忘錄 ,並不是國會核定批准的條約或國會監督審理的協定.

影響

由於李仙得在此事中獲得大量有關臺灣的珍貴資料,之後在臺灣牡丹社事件屏東)中,受到了日本政府的器重,獲日本聘任為「外交顧問」,協助日本交涉和對付臺灣 原住民,特別是屏東原住民

在「親善盟約」中,李仙得要求清政府在「番界」中建築砲台、駐紮守軍,讓原住民感到「威壓」的存在,然而清廷認為在枋寮設官足以應付,砲台遂遭清朝所廢棄,同治十一年(1872年),福建通商總局遂向李仙得與總理衙門照會不須建砲臺與設官。[16]終於,在同治十年(1871年)又發生琉球國人民船難事件,甚至進而引發史上著名的牡丹社事件

清廷船難事件頻傳之影響,以及羅妹號及牡丹社事件美國日本等國際壓力,於1875年在恆春設立燈塔(即今鵝鑾鼻燈塔),保障臺灣海峽東南部與巴士海峽之海上運行及作業安全。

相關作品

參見

註釋

  1. ^ 1.0 1.1 臺灣歷史地圖 增訂版.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2018年2月: 78. ISBN 978-986-05-5274-4 (中文(臺灣)及英语). 在1867年(同治6年)3月間,美國商船羅妹號(Rover)因遭遇暴風,在鵝鸞鼻南方七星岩觸礁後沉沒,船長、船員等14人在龜仔甪社所在的海岸登陸,遭到殺害。{...}地圖繪製:李仙得{...}羅妹號船員登陸處{...}羅妹號慘案 THE ROVER'S CASE. 
  2. ^ 陳孔立 (编). 臺灣歷史綱要:從史前到戒嚴,發生在台灣本土的7個年代記錄. 崧燁文化. 2021. ISBN 978-986-516-571-0. 
  3. ^ 反侵略戰爭下的主權與國家 重建原住民族史觀的轉型正義. [2018-1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04). 
  4. ^ 4.0 4.1 4.2 4.3 4.4 豪士(Edward H. House). 羅妹號事件 (PDF). 征臺記事:牡丹社事件始末. (譯) 陳政三. 五南. 2015 [2021-03-25]. ISBN 978-986-6764-71-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6-25). 
  5. ^ 郭素秋. 從羅妹號事件到南岬之盟:誰的衝突?誰的和解?. 原住民族文獻 (原住民族委員會). 2019, 41: 204-212 [2021-0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04). 
  6. ^ Capt Joseph Hunt (Unknown-1867) - Find A Grave Memorial.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9). 
  7. ^ 李仙得略傳 (PDF).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1-09). 
  8. ^ Mercy G. Beerman Hunt (1826-1867) - Find A Grave Memorial.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9). 
  9. ^ Botefuhr Family. www.knottedwillow.com. [2019-0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3). 
  10. ^ 10.0 10.1 駱芬美. 被扭曲的臺灣史:1684~1972撥開三百年的歷史迷霧. 時報出版. 2015: 86, 89. ISBN 978-957-136-201-4. 
  11. ^ 羅發號事件. 懇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2010-04-16 [2016-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中文(臺灣)). 
  12. ^ 關於「琅(𤩝)」的地名,由於過去電腦中沒有內建「𤩝」字形,因此網路上多以「琅嶠」或「琅喬」代替。但當時的奏折與公文書往來,均作「琅𤩝」;「𤩝」方為本字,不宜以其他文字表記。
  13. ^ 劉明燈統帥過福安村題名碑. 車城鄉公所. 2010-04-16 [2016-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5-30) (中文(臺灣)). 
  14. ^ 朱士嘉,《十九世紀美國侵華檔案史料選輯(v.2)》(北京市:中華,1959年,第一版),頁279。
  15. ^ CHINA-FORMOSA. FORMOSA. Reports of Mr. C. W. Le Gendre. Annual Report on the Commercial Relations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Foreign Nations: Made by the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Year Ending September 30, 1869.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871年: 92 [2020-03-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3) (英语). 
  16.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中美關係史料:同治朝下》(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8年,第一版),頁877-883。
  17. ^ Storm.mg. 動畫結合實景重現羅妹號事件始末!紀錄片《社頂的孩子》21日公視首映 -風傳媒. www.storm.mg. 2021-08-21 [2021-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1)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