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永贞
(重定向自莫永貞)
生平
清朝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他中举人。后来他留学日本早稻田大学。在日本留学期间,他参加中国同盟会。宣统三年(1911年)他毕业归国,获授法科进士。[1]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1月,浙江省临时议会召开,他被推举为浙江省临时议会议长。1912年8月25日,国民党成立大会在北京湖广会馆举行,他被推举为参议。1913年,他任第一届浙江省议会议长,国民党浙江支部委员兼干部参议。1914年,中华民国大总统袁世凯命令解散各省议会,他联同18位议员致信浙江都督朱瑞,要求朱瑞反袁并宣布浙江独立。朱瑞奉袁世凯的命令对这些议员进行查办。莫永贞遂逃到日本。1915年,他成为朱瑞的幕僚,曾试图劝朱瑞反袁世凯,但未果。1916年4月,朱瑞被驱逐出浙江,浙江加入护国运动。1916年4月到9月,他任浙江省参议会参议员。1916年5月至1917年2月,他任浙江省财政厅厅长。1917年起,他历任苏浙太湖水利局会办、江浙渔业局总办、国宪起草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自治法会议副主席等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