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永貞
生平
清朝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他中舉人。後來他留學日本早稻田大學。在日本留學期間,他參加中國同盟會。宣統三年(1911年)他畢業歸國,獲授法科進士。[1]
中華民國成立後,1912年1月,浙江省臨時議會召開,他被推舉為浙江省臨時議會議長。1912年8月25日,國民黨成立大會在北京湖廣會館舉行,他被推舉為參議。1913年,他任第一屆浙江省議會議長,國民黨浙江支部委員兼幹部參議。1914年,中華民國大總統袁世凱命令解散各省議會,他聯同18位議員致信浙江都督朱瑞,要求朱瑞反袁並宣布浙江獨立。朱瑞奉袁世凱的命令對這些議員進行查辦。莫永貞遂逃到日本。1915年,他成為朱瑞的幕僚,曾試圖勸朱瑞反袁世凱,但未果。1916年4月,朱瑞被驅逐出浙江,浙江加入護國運動。1916年4月到9月,他任浙江省參議會參議員。1916年5月至1917年2月,他任浙江省財政廳廳長。1917年起,他歷任蘇浙太湖水利局會辦、江浙漁業局總辦、國憲起草委員會委員、浙江省自治法會議副主席等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