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俊榮

前任中華民國教育部部長

葉俊榮(1958年10月10日),中華民國學者及政治人物,出生於臺北市萬華區,在新北市板橋區長大[1]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現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曾任行政院政務委員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任務型國民大會秘書長、內政部部長、教育部部長。妻子柯麗鈴為現任法務部司法官學院院長。

葉俊榮
 中華民國第29任教育部部長
任期
2018年7月16日—2018年12月26日
行政院院长賴清德
前任姚立德(代理)
吳茂昆(正任)
继任姚立德(代理)
潘文忠(正任)
 中華民國第31任內政部部長
任期
2016年5月20日—2018年7月15日
行政院院长林全
賴清德
前任陳威仁
继任徐國勇
 中華民國任務型國民大會代表
任期
2005年5月30日—2005年6月7日
議長陳金讓
选区全國不分區(民主進步黨
多数票1,647,791(42.52%)
 中華民國任務型國民大會秘書長
任期
2005年5月31日—2005年6月7日
議長陳金讓
前任錢林慧君
继任職位廢除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
任期
2004年5月20日—2006年4月30日
行政院院长游錫堃
謝長廷
蘇貞昌
前任林嘉誠
继任施能傑
行政院政務委員
任期
2002年5月1日—2004年5月19日
行政院院长游錫堃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58-10-10) 1958年10月10日66歲)
 中華民國臺北市萬華區
国籍 中華民國
政党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
配偶柯麗鈴
专业憲法變遷
管制理論
環境政策與法律
学历
经历

生平

葉俊榮曾擔任任務型國民大會秘書長、行政院政務委員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內政部部長,負責推動非核家園、國家永續發展核廢料選址等敏感議題,亦建議不興建蘇花高[2]

2007年,葉俊榮被時任總統陳水扁提名為司法院大法官,但送交立法院進行人事審查時遭在野黨反對未能當選[3]

2016年5月20日,葉俊榮進入林全內閣,擔任內政部部長。

2018年7月16日,葉俊榮由內政部部長轉任教育部部長。

2018年12月24日,臺大校長遴選案僵持將近1年,教育部長葉俊榮召開臨時記者會宣布,「勉予同意」聘任管中閔為臺大校長[4]

2018年12月25日,由於認為此決策並未和總統蔡英文閣揆賴清德事先溝通,為此賴清德約談葉俊榮;葉俊榮表示會負起政務官責任並提出辭呈,賴清德亦批示「勉予同意」簽准葉俊榮請辭[5]

著作

葉俊榮有十幾個本法學著作和專書論文、以及上百篇法學期刊論文,其著作主要有:[6]

  • 《環境政策與法律》(1993),臺大法學叢書(六三),元照出版。
  • 《環境行政的正當法律程序》(1993),臺大法學叢書(七六),自版。
  • 《環境理性與制度抉擇》(1997),臺大法學叢書(一一O),自版。
  • 《行政法案例分析與研究方法》(1999),三民書局
  • 《全球環境議題與台灣觀點》(1999) ,巨流圖書。
  • 《珍惜憲法時刻》(2000),元照出版。
  • 《面對行政程序法:轉型台灣的程序建制》(2002) ,元照出版。
  • 《民主轉型與憲法變遷》(2003),台大法學叢書(137),元照出版。

爭議

  • 2012年5月,調查局偵辦「大專院校教授挪用國科會計畫補助經費案」,葉被爆料涉嫌於2012年1月3日挪用35,000元國科會補助款,託元霖企業老闆施揮揚代購高價的護枕工學椅、快鍋、檯燈、時鐘等顯與專案計劃無關物品[7]
  • 2016年6月1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開會審查《難民法》草案。日前表示沖之鳥是「礁」,和行政院、外交部不同調的葉俊榮會前接受訪問時,不再談此問題,還兩度說這個議題「不流行了」,也強調會努力維護漁民權益[8]
  • 2018年12月24日,臺大校長遴選案僵持將近1年,教育部以「讓臺大校長遴選爭議落幕,臺大及臺灣高教改革闊步向前」,教育部長葉俊榮召開臨時記者會宣布,「勉予同意」聘任管中閔為臺大校長,但台大必須在3個月內,針對此次程序上的瑕疵和爭議、兼職制度多數不合規定,加上行政部門怎麼支援遴選委員會辦理遴選,全盤做程序上檢討,向教育部報告。但在對外說明這項決定前的兩個小時,葉俊榮才透過簡訊告知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要開記者會,賴清德要葉俊榮「審慎思考」,並向蔡總統報告,但葉俊榮仍然照樣宣布。總統府發言人林鶴明表示,府方對此案的一貫立場,就是「由教育部依照權責辦理」。[13]
  • 2018年12月25日,由於前一日教育部長葉俊榮宣布「勉予同意」管中閔出任台大校長,行政院長賴清德中午召見葉俊榮;葉俊榮表示基於教育部權責、台大學生權益及維護大學自主教育原則,願對台大校長遴選案擔起政治責任,辭去教育部長職務。行政院於下午5點召開記者會證實,院長賴清德已「勉予同意」簽准葉俊榮請辭;葉俊榮確定成為臺大校長遴選風波以來繼潘文忠吳茂昆第三位走人的教育部長。[14][15]
  • 2018年12月26日,針對教育部長葉俊榮任命管中閔台大校長案,蔡英文總統於其臉書表示:「處理台大校長的遴選爭議,當然是教育部的權責。不過,身為執政團隊一份子,教育部長僅在記者會前一小時透過簡訊告知,也未遵照賴院長指示向總統報告,就逕自宣布決策,我跟賴院長都相當錯愕,也讓許多國人感到不解,難以接受……面對大學自治,即使身為總統,對於校長的人選,也沒有置喙的餘地。但我同樣期待,大學自治應該對程序正義有所堅持……一個清楚的事實是,無論是台大校長遴選的爭議,或是教育部長的決策,都沒有所謂總統默許的問題,這樣的操作無助於解決問題。」[16][17]

参考文献

  1. ^ 陳亭均. 又雞婆又感性 你不知道的葉俊榮. 今周刊1014期. 2016-05-26 [2017-09-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2). 
  2. ^ 今周刊 政蘇花高速公路讓游揆沉默 P.44. [2021-0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2). 
  3. ^ 葉俊榮遭藍封殺 無緣大法官. 蘋果日報 (臺灣). 2016-04-29 [2016-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08). 
  4. ^ 林志成. 教育部要聘管中閔為台大校長 5400字完整理由出爐. 中時電子報. 2018-12-24 [2018-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2). 
  5. ^ 府院震怒 葉俊榮閃辭 卡管案搞掉3個教育部長. 蘋果日報. 2018-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27). 
  6. ^ 葉俊榮著作目錄. 國立台灣大學. [2018-07-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2). 
  7. ^ 存档副本. [2022-03-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13). 
  8. ^ 徐珮君. 【有片】避談沖之鳥議題 葉俊榮:這個事情不流行了. 蘋果日報 (臺灣). 2016-06-01 [2017-09-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08). 
  9. ^ 張心華. 反南鐵東移自救會要聽證 焚書諷刺葉俊榮.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2016-09-21 [2016-10-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27). 
  10. ^ 顧荃、劉麗榮.婦聯會拒簽行政契約 葉俊榮:撤換正副主委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央社.2017-12-22
  11. ^ 林良齊. 截圖當證據?內政部長葉俊榮竟為浙江大學兼職教授. 聯合報. 2018-04-10 [2018-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2). 
  12. ^ 王彩鸝. 獨/戳破葉俊榮只去浙大謊言!他在大陸這所大學也掛名. 聯合報. 2018-04-11 [2018-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2). 
  13. ^ 邱采薇. 葉俊榮「突襲」宣布管任台大校長 政院要究責. 聯合新聞網. 2018-12-25 [2018-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26). 
  14. ^ 林志成. 葉俊榮在臉書證實辭職 擔起所有政治責任. 中時電子報. 2018-12-25 [2018-1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26). 
  15. ^ 戴安瑋、尉遲佩玉. 真的下台了!行政院證實:賴揆勉予同意葉俊榮請辭. 中時電子報. 2018-12-25 [2018-1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26). 
  16. ^ 蔡英文. 蔡英文臉書. 臉書. 2018-12-26 [2018-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26). 
  17. ^ 曾薏蘋. 任命管中閔台大校長案 蔡英文首度發言:沒有所謂總統默許. 中時電子報. 2018-12-26 [2018-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26). 

外部連結

  中華民國政府職務
行政院
前任:
林嘉誠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
第十二任
2004年5月20日-2006年4月30日
繼任:
施能傑
(代理,後真除)
前任:
陳威仁
內政部部長
第三十一任
2016年5月20日-2018年7月16日
繼任:
徐國勇
前任:
姚立德(代理)
正任:
吳茂昆
教育部部長
第二十九任
2018年7月16日-2018年12月26日
繼任:
姚立德(代理)
正任:
潘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