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維禎
生平
宣德五年(1430年),登進士,授刑部主事。正統初年,淘汰官員,刑部尚書魏源請奏留他,后升任郎中、又升大理寺丞,跟從明英宗北征,土木之變中逃亡。之後,擔任大理寺少卿,次年進大理寺卿。后加封太子少保,升任都察院右都御史。明英宗發動奪門之變后,調任南京刑部尚書,后調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成化元年(1465年),因病致仕。成化八年(1472年)三月去世,謚文昭[1]。
参考文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國朝獻徵錄/卷之四十二
- ^ 《國朝獻徵錄》(卷42):“蕭維禎,江西廬陵縣人。初名兆,以字行。宣德庚戌進士,授刑部主事。正統初,有旨汰冗官,維禎在遣,尚書魏源奏留之。嘗錄囚直隸等處,全活甚眾。未幾,陞郎中,又陞大理寺丞,扈駕北征。土木師潰,維禎得間亡歸。時潰卒多未復者,有令過期不首罪之。維禎言:方今人心洶洶,招猍之猶恐不至,若反罪之,是遏其歸路也。從之。是年冬,陞少卿,明年,進卿。有尚寶丞楊壽箠死家奴,刑部坐以死。維禎曰:殺奴而死,則殺平人者何以加之?遂得釋。壬申,加太子少保。明年,陞都察院右都御史。英廟復辟,調南京,遂陞南京刑部尚書。巳而調兵部參贊,守備機務。成化元年,以病致仕。成化八年三月卒。賜祭葬,如例謚文昭。維禎精敏強毅,有才幹,讀書通大畧,其掌憲度尤持重,僚屬敬憚之。參贊留務,鎮靜知大體,為時所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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