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维祯
生平
宣德五年(1430年),登进士,授刑部主事。正统初年,淘汰官员,刑部尚书魏源请奏留他,后升任郎中、又升大理寺丞,跟从明英宗北征,土木之变中逃亡。之后,担任大理寺少卿,次年进大理寺卿。后加封太子少保,升任都察院右都御史。明英宗发动夺门之变后,调任南京刑部尚书,后调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成化元年(1465年),因病致仕。成化八年(1472年)三月去世,谥文昭[1]。
参考文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国朝献征录/卷之四十二
- ^ 《国朝献征录》(卷42):“萧维祯,江西庐陵县人。初名兆,以字行。宣德庚戌进士,授刑部主事。正统初,有旨汰冗官,维祯在遣,尚书魏源奏留之。尝录囚直隶等处,全活甚众。未几,升郎中,又升大理寺丞,扈驾北征。土木师溃,维祯得间亡归。时溃卒多未复者,有令过期不首罪之。维祯言:方今人心汹汹,招猍之犹恐不至,若反罪之,是遏其归路也。从之。是年冬,升少卿,明年,进卿。有尚宝丞杨寿棰死家奴,刑部坐以死。维祯曰:杀奴而死,则杀平人者何以加之?遂得释。壬申,加太子少保。明年,升都察院右都御史。英庙复辟,调南京,遂陞南京刑部尚书。巳而调兵部参赞,守备机务。成化元年,以病致仕。成化八年三月卒。赐祭葬,如例谥文昭。维祯精敏强毅,有才干,读书通大略,其掌宪度尤持重,僚属敬惮之。参赞留务,镇静知大体,为时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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