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昌朝 (宋朝)

薛昌朝(?—?),字景庸。河中府河东(今山西永濟)人。

薛田之孙。早年從張載學習。神宗熙寧三年(1070),鄜延經略司勾當公事召權監察御史里行。[1]三年十二月,太子中允李定被擢为崇政殿说书,御史薛昌朝與监察御史林旦范育反對奏说,李定不服庶母仇氏之丧,“不宜以不孝之人居勸講之地”,并议论王安石的罪过。熙寧四年,知宿遷縣。[2]熙寧十年,爲檢詳樞密院兵房文字。元豐元年(1078)知邠州[3]

注釋

  1. ^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一○:“(熙宁三年四月丁亥)大理寺丞、鄘延经略司勾当公事薛昌朝为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
  2. ^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一九
  3. ^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九二:“(元丰元年九月丁亥)检正兵房文字、殿中丞薛昌朝知邠州。”

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