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民正音

訓民正音》(中世朝鲜语: 訓民正音훈〮민져ᇰ〮ᅙᅳᆷ朝鮮語:훈민정음)是朝鲜王朝第四代國王世宗大王李祹与其子第五代國王文宗大王李珦主导創制的朝鲜语文字,又稱諺文언문諺文 Eonmun),今多稱韓文한문)、韓字한글)、朝鮮文조선문)、朝鮮字조선글)。原有28字,其中母音字母11個,子音字母17個。该书完成于朝鲜世宗25年(1443年)末或朝鲜世宗26年(1444年)初,于朝鲜世宗28年(1446年)正式出版。

訓民正音
收於喜方寺版《月印釋譜
(朝鲜宣祖元年,1568)中的
訓民正音諺解(훈민정음언해
朝鲜语名稱
諺文훈〮민져ᇰ〮ᅙᅳᆷ(古)
훈민정음(今)[註 1]
汉字訓民正音
文观部式Hunmin Jeongeum
马-赖式Hunmin Jŏngŭm

朝鲜半岛古代使用漢字表記,文言分離。只有士大夫學習漢文,因此平民大多是文盲。相傳三国末年薛聰藉漢字音義標註漢字,創吏讀文字,此外尚有鄉札口訣等表記方法,但這些由於使用的不便等原因未能取代漢文。朝鮮王朝第四代國王世宗深感漢字對於文化傳播的不便,迫切需要一可完整表達本國語音之文字,故特設諺文局,召鄭麟趾成三問申叔舟等學者,在研究朝鮮語音漢語音韻的基礎上,以方塊字組合,一音節佔一字,創立表音文字。

历史

 
《训民正音》

西元15世纪以前,韩语只有语言没有文字,以汉字为书写工具[1]。由于韩语汉语是完全不同的语系,使用汉字记录韩语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加之一般百姓不懂得汉文,非常不利于文化的交流与发展[2]。为了解决韩民族书写文字的问题,1443年朝鲜王朝世宗大王组织一批学者创造了适合标记韩语语音的文字体系——韩字。这些文字当时被称作“训民正音”,意为“教老百姓以正确的字音”[2]。1940年發現的《訓民正音解例本製字解》(發行于朝鮮世宗28年,1446年)宣稱韓字的子音與母音是根據人的口腔構造、中國古來的天地人思想以及陰陽學說而創制出来的。

书中記載如下:

不过1443年朝鲜世宗命令使用諺文的時候,受到眾多使用汉字的朝鮮文人和两班贵族的批评,因为他们認爲抛棄漢字就等于失去中國文明,而成為夷狄之邦。崔万里曾說:“自古九州之内,風土雖異,未有因方言而别爲文字者。唯蒙古西夏女真日本西蕃之類,各有其字,是皆夷狄事耳,无足道者。《傳》曰:『用夏變夷,未聞變於夷者也。』歷代中国皆以我國有箕子遺風,文物禮樂,比拟中華。今别作諺文,舍中國而自同于夷狄,是所謂棄蘇合之香,而取螗螂之丸也;豈非文明之大累哉?”两班贵族反对谚文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谚文的传播和普及会威胁到他们对于知识的垄断,进而动摇两班的政治根基。

由于朝鮮文人和贵族的抵制,無法成為官場上普遍使用的文字,因此政府決定也就與漢字並用,其通用範圍局限在兩班之間的私函、地方官衙或婦女。諺文直到20世纪末才被广泛使用。[3]雖然後來逐漸發現韩文仍不能取代漢字[4][5],但其发明推动了近代韩国政治、经济、文化向平民的发展,世宗大王也得到了后世的爱戴[2]

世宗原詔

汉文 谚汉并书

國之語音
異乎中國
與文字不相流通
故愚民 有所欲言
而終不得伸其情者多矣
予爲此憫然
新制二十八字
欲使人人易習便於日用'耳'[註 2]

 

谚文[註 3] 现代韩文

 

나랏말(쓰임)이 중국(中國)과 달라
문자(文字)로 서로 맞지 아니하여
이런 까닭으로 어리석은 백성(百姓)이 이르고자 할 바가 있어도
마침내 제 뜻을 (글자에) 실어 펴지 못하는 사람이 많으니라.
내 이를 위(爲)하여 가엾이 여겨 새로 스물 여덟 자(字)를 만드노니
사람마다 하여 쉬이 익혀 날로 씀에 편안(便安)케 하고자 할 따름이니라.

註釋

  1. ^ 1933年朝鮮語綴字法統一案朝鲜语한글 맞춤법 통일안頒佈後,廢除了一些諺文字母,遂改今名。
  2. ^ 在原文中是“矣”
  3. ^ 훈민정음의 어제 서문에서 줄갈이를 새로 하고 한자와 협주를 제외한 글.(译:这里是训民正音序文中换行,去掉汉字和附加符号的文章)

参考文献

引用

  1. ^ 張均威. 現代韓國文字的起源 訓民正音 | 新三才. [2021-07-01] (中文(繁體)).  [失效連結]
  2. ^ 2.0 2.1 2.2 李永敏. 韩文的由来. 《新标准韩国语发音教程》. 天津大学出版社. 2008: 2 [2014-11-01]. ISBN 978756182889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1-01). 
  3. ^ 韩语的语系和历史以及在世界的地位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韩语韩国
  4. ^ 存档副本. [2021-08-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0). 
  5. ^ 存档副本. [2021-08-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3). 

书籍

外部链接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