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琛
賀琛(481年—549年),字國寶,會稽山陰人[1][2],南北朝南梁官員。
賀琛年幼時曾接受伯父賀瑒教學,很快就明白典籍義理,賀瑒覺得奇異,經常說:「這孩子應該會以明經顯貴。」賀瑒去世後,他家中貧窮,時常來往諸暨販賣粟子以自給自足,空閑的時候就鑽研學問,尤其精通《三禮》。以前賀瑒在鄉村教授學生,到賀琛二十歲時,人們都找他講學[1][2]。湘東王蕭繹年輕時出任郡守,彭城人到溉代理事務,得知賀琛的美名就命人帶他相見;當時賀琛正在講學,學生聽到州郡長官來到都覺得轟動,但賀琛繼續講經,沒有留意。到溉下車就坐,向賀琛問難,賀琛從容回答,到溉歎道:「學問淵博的人就是賀琛,今天我先回去,晚些想你屈就當官。」他不回答,神色正常,到溉回去告訴蕭繹,請求讓他補任郡功曹史,他卻因為母親年老堅持推卻。不久母親逝世,賀琛在墓所旁邊守孝,服喪完畢後也不回家,學生們跟著守墓;他因為過度哀傷而消瘦不已,不能講學,弟子護養他才能稍微繼續[3]。
普通年間,刺史臨川王蕭宏辟任賀琛為祭酒從事史,他才離開會稽都,梁武帝知道他的才學,在文德殿召見他,對談間覺得高興,和僕射徐勉說:「賀琛特别有家傳才學。」補任為王國侍郎,很快再兼任太學博士,轉官中衛參軍事、尚書通事舍人,參與禮儀事務;改任遷通直正員郎,依然任職舍人,又徵為西鄱陽王中錄事,兼尚書左丞,一年後轉為正任。朝廷下詔讓賀琛寫下《新諡法》,至今使用。當時皇太子蕭統上議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女,他就上書反對,梁武帝聽從他的提議[4][5]。他轉遷為員外散騎常侍,自他開始尚書南坐會帶貂尾,不久改官御史中丞,像之前一樣參與禮儀事務。他個性貪婪吝嗇,收下不少賄賂,家產豐富到買到公主的住宅,被彈劾免官;不過很快恢復官位擔任尚書左丞,遷給事黃門侍郎,兼國子博士,未拜任就改為通直散騎常侍,領授尚書左丞,同時處理禮儀事宜。賀琛前後任職間,多次負責制定郊廟儀禮,每次入朝晉見武帝,都會談上半天,因此朝廷有人說:「皇上不離開因為有賀雅。」賀琛容貌清雅,因此時人如此稱呼他,之後遷官散騎常侍,繼續掌管禮儀[6][7]。
其時朝廷當官者都是修飾諂媚的奸臣,貽害政治,賀琛就陳述條例,密封上奏;武帝收到後非常生氣,召來主書口授敕令斥責他,他只好認錯,不敢再指斥朝臣。後來他,遷任太府卿,太清二年(548年)改任雲騎將軍、中軍宣城王蕭大器的長史。侯景舉兵襲擊京師,蕭大器入城,留下他與司馬楊曒留守東府。不久侯景軍隊進攻建康,放兵殺害人民,他未被槍矛殺死,侯景的部下找到了他,車到宮庭,求見僕射王克、領軍朱异,並勸王克等人開城,王克等人責備賀琛,賀琛流淚作罷,士兵送他到莊嚴寺治療。次年(549年),臺城失陷,賀琛逃回家鄉,同年冬天侯景軍隊入侵會稽,抓住他送到都城,任命為金紫光祿大夫,不久病逝,虛歲六十九[8][9]。他寫下《三禮講疏》、《五經滯義》及禮儀制度百多篇;兒子賀詡在太清初年自儀同西昌侯掾外任巴山太守,在郡內因亂事逝世[10][11]。
引用
- ^ 1.0 1.1 《梁書·卷三十八·列傳第三十二》:賀琛,字國寶,會稽山陰人也。伯父瑒,步兵校尉,爲世碩儒。琛幼,瑒授其經業,一聞便通義理。瑒異之,常曰:「此兒當以明經致貴。」瑒卒後,琛家貧,常往還諸暨,販粟以自給。閑則習業,尤精《三禮》。初,瑒於鄉里聚徒教授,至是又依琛焉。
- ^ 2.0 2.1 《南史·卷六十二·列傳第五十二》:賀瑒,字德璉,會稽山陰人,晉司空循之玄孫也。……祖道力,善《三禮》,有盛名,仕宋為尚書三公郎,建康令。父損,亦傳家業。……弟子琛,並傳瑒業。……琛字國寶,幼孤,伯父瑒授其經業,一聞便通義理。瑒異之,常曰:「此兒當以明經致貴。」瑒卒後,琛家貧,常往還諸暨販粟以養母。雖自執舟烜,閑則習業,尤精三禮。年二十餘,瑒之門徒稍從問道。初,瑒於鄉里聚徒教授,四方受業者三千餘人。瑒天監中亡,至是復集,琛乃築室郊郭之際,茅茨數間,年將三十,便事講授。既世習禮學,究其精微,占述先儒,吐言辯絜,坐之聽受,終日不疲。
- ^ 《南史·卷六十二·列傳第五十二》:湘東王幼年臨郡,彭城到溉為行事,聞琛美名,命駕相造。會琛正講,學侶滿筵,既聞上佐忽來,莫不傾動。琛說經無輟,曾不降意。溉下車,欣然就席,便申問難,往復從容,義理該贍。溉歎曰:「通儒碩學,復見賀生。今且還城,尋當相屈。」琛了不酬答,神用頹然。溉言之王,請補郡功曹史。琛辭以母老,終於固執。俄遭母憂,廬於墓所。服闋,猶未還舍,生徒復從之。琛哀毀積年,骨立而已,未堪講授。諸生營救,稍稍習業。
- ^ 《梁書·卷三十八·列傳第三十二》:普通中,刺史臨川王辟爲祭酒從事史。琛始出都,高祖聞其學術,召見文德殿,與語悅之,謂僕射徐勉曰:「琛殊有世業。」仍補王國侍郎,俄兼太學博士,稍遷中衛參軍事、尚書通事舍人,參禮儀事。累遷通直正員郎,舍人如故。又征西鄱陽王中錄事,兼尚書左丞,滿歲爲真。詔琛撰《新諡法》,至今施用。時皇太子議,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女。琛駁之曰……遂從琛議。
- ^ 《南史·卷六十二·列傳第五十二》:普通中,太尉臨川王宏臨州,召補祭酒從事,琛年已四十餘,始應辟命。武帝聞其有學術,召見文德殿,與語悅之,謂僕射徐勉曰:「琛殊有門業。」仍補王國侍郎,稍遷兼中書通事舍人,參禮儀事。累遷尚書左丞,詔琛撰新諡法,便即施用。時皇太子議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女。琛駁議曰……遂從琛議。
- ^ 《梁書·卷三十八·列傳第三十二》:遷員外散騎常侍。舊尚書南坐,無貂;貂自琛始也。頃之,遷御史中丞,參禮儀事如先。琛家產旣豊,買主第爲宅,爲有司所奏,坐免官。俄復爲尚書左丞,遷給事黃門侍郎,兼國子博士,未拜,改爲通直散騎常侍,領尚書左丞,並參禮儀事。琛前後居職,凡郊廟諸儀,多所創定。每見高祖,與語常移晷刻,故省中爲之語曰:「上殿不下有賀雅。」琛容止都雅,故時人呼之。遷散騎常侍,參禮儀如故。
- ^ 《南史·卷六十二·列傳第五十二》:加員外散騎常侍。舊尚書南坐無貂,貂自琛始也。遷御史中丞,參禮儀如先。琛性貪嗇,多受賕賂,家產既豐,買主第為宅,為有司奏,坐免官。後為通直散騎常侍,領尚書左丞,參禮儀事。琛前後居職,凡郊廟諸儀多所創定,每進見武帝,與語常移晷刻,故省中語曰:「上殿不下有賀雅。」琛容止閒雅,故時人呼之。遷散騎常侍,參禮儀如故。
- ^ 《梁書·卷三十八·列傳第三十二》:是時,高祖任職者,皆緣飾姦諂,深害時政,琛遂啓陳事條封奏曰……書奏,高祖大怒,召主書於前,口授敕責琛曰……琛奉敕,但謝過而已,不敢復有指斥。久之,遷太府卿。太清二年,遷雲騎將軍、中軍宣城王長史。侯景舉兵襲京師,王移入臺內,留琛與司馬楊曒守東府。賊尋攻陷城,放兵殺害,琛被槍未至死,賊求得之,轝至闕下,求見僕射王克、領軍朱异,勸開城納賊。克等讓之,涕泣而止,賊復轝送莊嚴寺療治之。明年,臺城不守,琛逃歸鄉里。其年冬,賊進寇會稽,復執琛送出都,以爲金紫光祿大夫。後遇疾卒,年六十九。
- ^ 《南史·卷六十二·列傳第五十二》:時武帝年高,任職者緣飾奸諂,深害時政。琛啟陳事條封奏……書奏,武帝大怒,召主書於前,口受敕責琛曰……琛奉敕但謝過而已,不敢有所指斥。太清二年,為中軍宣城王長史。侯景陷城,琛被創未死,賊求得之,輿至闕下,求見僕射王克、領軍朱異,勸開城納賊。克等讓之,涕泣而止。賊復輿送莊嚴寺療之。明年,台城不守,琛逃歸鄉里。其年,賊寇會稽,復執琛送出都,以為金紫光祿大夫。卒。
- ^ 《梁書·卷三十八·列傳第三十二》:琛所撰《三禮講疏》、《五經滯義》及諸儀法,凡百餘篇。子詡,太清初,自儀同西昌侯掾,出爲巴山太守,在郡遇亂卒。
- ^ 《南史·卷六十二·列傳第五十二》:琛所撰三禮講疏、五經滯義及諸儀注凡百餘篇。子翊,位巴山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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