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琛
贺琛(481年—549年),字国宝,会稽山阴人[1][2],南北朝南梁官员。
贺琛年幼时曾接受伯父贺玚教学,很快就明白典籍义理,贺玚觉得奇异,经常说:“这孩子应该会以明经显贵。”贺玚去世后,他家中贫穷,时常来往诸暨贩卖粟子以自给自足,空闲的时候就钻研学问,尤其精通《三礼》。以前贺玚在乡村教授学生,到贺琛二十岁时,人们都找他讲学[1][2]。湘东王萧绎年轻时出任郡守,彭城人到溉代理事务,得知贺琛的美名就命人带他相见;当时贺琛正在讲学,学生听到州郡长官来到都觉得轰动,但贺琛继续讲经,没有留意。到溉下车就坐,向贺琛问难,贺琛从容回答,到溉叹道:“学问渊博的人就是贺琛,今天我先回去,晚些想你屈就当官。”他不回答,神色正常,到溉回去告诉萧绎,请求让他补任郡功曹史,他却因为母亲年老坚持推却。不久母亲逝世,贺琛在墓所旁边守孝,服丧完毕后也不回家,学生们跟著守墓;他因为过度哀伤而消瘦不已,不能讲学,弟子护养他才能稍微继续[3]。
普通年间,刺史临川王萧宏辟任贺琛为祭酒从事史,他才离开会稽都,梁武帝知道他的才学,在文德殿召见他,对谈间觉得高兴,和仆射徐勉说:“贺琛特别有家传才学。”补任为王国侍郎,很快再兼任太学博士,转官中卫参军事、尚书通事舍人,参与礼仪事务;改任迁通直正员郎,依然任职舍人,又征为西鄱阳王中录事,兼尚书左丞,一年后转为正任。朝廷下诏让贺琛写下《新谥法》,至今使用。当时皇太子萧统上议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女,他就上书反对,梁武帝听从他的提议[4][5]。他转迁为员外散骑常侍,自他开始尚书南坐会带貂尾,不久改官御史中丞,像之前一样参与礼仪事务。他个性贪婪吝啬,收下不少贿赂,家产丰富到买到公主的住宅,被弹劾免官;不过很快恢复官位担任尚书左丞,迁给事黄门侍郎,兼国子博士,未拜任就改为通直散骑常侍,领授尚书左丞,同时处理礼仪事宜。贺琛前后任职间,多次负责制定郊庙仪礼,每次入朝晋见武帝,都会谈上半天,因此朝廷有人说:“皇上不离开因为有贺雅。”贺琛容貌清雅,因此时人如此称呼他,之后迁官散骑常侍,继续掌管礼仪[6][7]。
其时朝廷当官者都是修饰谄媚的奸臣,贻害政治,贺琛就陈述条例,密封上奏;武帝收到后非常生气,召来主书口授敕令斥责他,他只好认错,不敢再指斥朝臣。后来他,迁任太府卿,太清二年(548年)改任云骑将军、中军宣城王萧大器的长史。侯景举兵袭击京师,萧大器入城,留下他与司马杨曒留守东府。不久侯景军队进攻建康,放兵杀害人民,他未被枪矛杀死,侯景的部下找到了他,车到宫庭,求见仆射王克、领军朱异,并劝王克等人开城,王克等人责备贺琛,贺琛流泪作罢,士兵送他到庄严寺治疗。次年(549年),台城失陷,贺琛逃回家乡,同年冬天侯景军队入侵会稽,抓住他送到都城,任命为金紫光禄大夫,不久病逝,虚岁六十九[8][9]。他写下《三礼讲疏》、《五经滞义》及礼仪制度百多篇;儿子贺诩在太清初年自仪同西昌侯掾外任巴山太守,在郡内因乱事逝世[10][11]。
引用
- ^ 1.0 1.1 《梁书·卷三十八·列传第三十二》:贺琛,字国宝,会稽山阴人也。伯父玚,步兵校尉,为世硕儒。琛幼,玚授其经业,一闻便通义理。玚异之,常曰:“此儿当以明经致贵。”玚卒后,琛家贫,常往还诸暨,贩粟以自给。闲则习业,尤精《三礼》。初,玚于乡里聚徒教授,至是又依琛焉。
- ^ 2.0 2.1 《南史·卷六十二·列传第五十二》:贺玚,字德琏,会稽山阴人,晋司空循之玄孙也。……祖道力,善《三礼》,有盛名,仕宋为尚书三公郎,建康令。父损,亦传家业。……弟子琛,并传玚业。……琛字国宝,幼孤,伯父玚授其经业,一闻便通义理。玚异之,常曰:“此儿当以明经致贵。”玚卒后,琛家贫,常往还诸暨贩粟以养母。虽自执舟烜,闲则习业,尤精三礼。年二十馀,玚之门徒稍从问道。初,玚于乡里聚徒教授,四方受业者三千馀人。玚天监中亡,至是复集,琛乃筑室郊郭之际,茅茨数间,年将三十,便事讲授。既世习礼学,究其精微,占述先儒,吐言辩絜,坐之听受,终日不疲。
- ^ 《南史·卷六十二·列传第五十二》:湘东王幼年临郡,彭城到溉为行事,闻琛美名,命驾相造。会琛正讲,学侣满筵,既闻上佐忽来,莫不倾动。琛说经无辍,曾不降意。溉下车,欣然就席,便申问难,往复从容,义理该赡。溉叹曰:“通儒硕学,复见贺生。今且还城,寻当相屈。”琛了不酬答,神用颓然。溉言之王,请补郡功曹史。琛辞以母老,终于固执。俄遭母忧,庐于墓所。服阕,犹未还舍,生徒复从之。琛哀毁积年,骨立而已,未堪讲授。诸生营救,稍稍习业。
- ^ 《梁书·卷三十八·列传第三十二》:普通中,刺史临川王辟为祭酒从事史。琛始出都,高祖闻其学术,召见文德殿,与语悦之,谓仆射徐勉曰:“琛殊有世业。”仍补王国侍郎,俄兼太学博士,稍迁中卫参军事、尚书通事舍人,参礼仪事。累迁通直正员郎,舍人如故。又征西鄱阳王中录事,兼尚书左丞,满岁为真。诏琛撰《新谥法》,至今施用。时皇太子议,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女。琛驳之曰……遂从琛议。
- ^ 《南史·卷六十二·列传第五十二》:普通中,太尉临川王宏临州,召补祭酒从事,琛年已四十馀,始应辟命。武帝闻其有学术,召见文德殿,与语悦之,谓仆射徐勉曰:“琛殊有门业。”仍补王国侍郎,稍迁兼中书通事舍人,参礼仪事。累迁尚书左丞,诏琛撰新谥法,便即施用。时皇太子议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女。琛驳议曰……遂从琛议。
- ^ 《梁书·卷三十八·列传第三十二》:迁员外散骑常侍。旧尚书南坐,无貂;貂自琛始也。顷之,迁御史中丞,参礼仪事如先。琛家产既豊,买主第为宅,为有司所奏,坐免官。俄复为尚书左丞,迁给事黄门侍郎,兼国子博士,未拜,改为通直散骑常侍,领尚书左丞,并参礼仪事。琛前后居职,凡郊庙诸仪,多所创定。每见高祖,与语常移晷刻,故省中为之语曰:“上殿不下有贺雅。”琛容止都雅,故时人呼之。迁散骑常侍,参礼仪如故。
- ^ 《南史·卷六十二·列传第五十二》:加员外散骑常侍。旧尚书南坐无貂,貂自琛始也。迁御史中丞,参礼仪如先。琛性贪啬,多受赇赂,家产既丰,买主第为宅,为有司奏,坐免官。后为通直散骑常侍,领尚书左丞,参礼仪事。琛前后居职,凡郊庙诸仪多所创定,每进见武帝,与语常移晷刻,故省中语曰:“上殿不下有贺雅。”琛容止闲雅,故时人呼之。迁散骑常侍,参礼仪如故。
- ^ 《梁书·卷三十八·列传第三十二》:是时,高祖任职者,皆缘饰奸谄,深害时政,琛遂启陈事条封奏曰……书奏,高祖大怒,召主书于前,口授敕责琛曰……琛奉敕,但谢过而已,不敢复有指斥。久之,迁太府卿。太清二年,迁云骑将军、中军宣城王长史。侯景举兵袭京师,王移入台内,留琛与司马杨曒守东府。贼寻攻陷城,放兵杀害,琛被枪未至死,贼求得之,轝至阙下,求见仆射王克、领军朱异,劝开城纳贼。克等让之,涕泣而止,贼复轝送庄严寺疗治之。明年,台城不守,琛逃归乡里。其年冬,贼进寇会稽,复执琛送出都,以为金紫光禄大夫。后遇疾卒,年六十九。
- ^ 《南史·卷六十二·列传第五十二》:时武帝年高,任职者缘饰奸谄,深害时政。琛启陈事条封奏……书奏,武帝大怒,召主书于前,口受敕责琛曰……琛奉敕但谢过而已,不敢有所指斥。太清二年,为中军宣城王长史。侯景陷城,琛被创未死,贼求得之,舆至阙下,求见仆射王克、领军朱异,劝开城纳贼。克等让之,涕泣而止。贼复舆送庄严寺疗之。明年,台城不守,琛逃归乡里。其年,贼寇会稽,复执琛送出都,以为金紫光禄大夫。卒。
- ^ 《梁书·卷三十八·列传第三十二》:琛所撰《三礼讲疏》、《五经滞义》及诸仪法,凡百馀篇。子诩,太清初,自仪同西昌侯掾,出为巴山太守,在郡遇乱卒。
- ^ 《南史·卷六十二·列传第五十二》:琛所撰三礼讲疏、五经滞义及诸仪注凡百馀篇。子翊,位巴山太守。
延伸阅读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