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宏军
郝宏军(196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1]中国共产党大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第十二、第十三届政协委员。
郝宏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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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连市委员会主席 | |
任期 2022年1月10日—2023年2月5日 | |
前任 | 王启尧 |
继任 | 空缺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962年12月(61—62歲) 中国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政党 |
生平
1962年12月,郝宏军出生。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原是阜新市有线电二厂技术科的一名工作者,之后进入共青团阜新市委,最终出任书记。[2]之后陆续出任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副书记兼区长、书记兼区长;阜新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党委副书记、阜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营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营口市公安局局长、常委书记;中共抚顺市委常委、抚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2]
2016年6月,郝宏军调任中共大连市委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2][3]2018年1月兼任市监察委员会主任。[2]
2019年12月,郝宏军升任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次年1月兼任辽宁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2]
2022年1月,郝宏军调任大连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2][4][5]
2023年2月5日,郝宏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6]
邯鄲市人民檢察院指控郝宏軍2006年1月至2023年春節前,利用擔任遼寧省營口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遼寧省撫順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遼寧省大連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監委主任;遼寧省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大連市政協主席等職務之便,替單位和個人在銀行股份購買及轉讓、工程承攬、商品銷售、案件處理、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7498萬餘元,由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4年8月22日進行一審宣判。
参考文献
- ^ 徐海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 新华网. 2023-01-18 [2023-0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05).
- ^ 2.0 2.1 2.2 2.3 2.4 2.5 2.6 董鑫; 熊颖琪. 中央纪委周末连打三“虎”!均为任上落马,一人两天前还在开会. 凤凰网. 2023-02-05 [2023-0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05).
- ^ 伊一. 郝宏军任大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刘爱军不再担任. 中国经济网. 2016-06-06 [2023-0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05).
- ^ 伊一. 大连新一届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名单 郝宏军当选主席. 中国经济网. 2022-01-10 [2023-0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05).
- ^ 组织沿革. 大连市政协. 2023-02-05 [2023-0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23).
- ^ 辽宁省大连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郝宏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纪委国家监委. 2023-02-05 [2023-0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05).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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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刘爱军 |
中国共产党大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2016年-2019年 |
繼任: ?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 | ||
前任: 王启尧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连市委员会主席 2022年-2023年 |
繼任: 宫福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