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宏軍(1962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委員。[1]中國共產黨大連市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遼寧省第十二、第十三屆政協委員。

郝宏軍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大連市委員會主席
任期
2022年1月10日—2023年2月5日
前任王啟堯
繼任空缺
個人資料
出生1962年12月(61—62歲)
 中國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1988年4月加入-2023年7月27日被開除)

生平

1962年12月,郝宏軍出生。1988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原是阜新市有線電二廠技術科的一名工作者,之後進入共青團阜新市委,最終出任書記。[2]之後陸續出任中共阜新市清河門區委副書記兼區長、書記兼區長;阜新市公安局副局長兼黨委副書記、阜新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營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營口市公安局局長、常委書記;中共撫順市委常委、撫順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2]

2016年6月,郝宏軍調任中共大連市委常委、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2][3]2018年1月兼任市監察委員會主任。[2]

2019年12月,郝宏軍升任中共遼寧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次年1月兼任遼寧省監察委員會副主任。[2]

2022年1月,郝宏軍調任大連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2][4][5]

2023年2月5日,郝宏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6]

邯鄲市人民檢察院指控郝宏軍2006年1月至2023年春節前,利用擔任遼寧省營口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遼寧省撫順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遼寧省大連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監委主任;遼寧省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大連市政協主席等職務之便,替單位和個人在銀行股份購買及轉讓、工程承攬、商品銷售、案件處理、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7498萬餘元,由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4年8月22日進行一審宣判。

參考文獻

  1. ^ 徐海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 新華網. 2023-01-18 [2023-0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2-05).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董鑫; 熊穎琪. 中央纪委周末连打三“虎”!均为任上落马,一人两天前还在开会. 鳳凰網. 2023-02-05 [2023-0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2-05). 
  3. ^ 伊一. 郝宏军任大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刘爱军不再担任. 中國經濟網. 2016-06-06 [2023-0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2-05). 
  4. ^ 伊一. 大连新一届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名单 郝宏军当选主席. 中國經濟網. 2022-01-10 [2023-0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2-05). 
  5. ^ 组织沿革. 大連市政協. 2023-02-05 [2023-0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6-23). 
  6. ^ 辽宁省大连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郝宏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紀委國家監委. 2023-02-05 [2023-0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2-05). 
  中國共產黨職務
前任:
劉愛軍
中國共產黨大連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2016年-2019年
繼任: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委員會
前任:
王啟堯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大連市委員會主席
2022年-2023年
繼任:
宮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