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準(1534年—?),字正衡,號衡菴,直隸蘇州府吳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鄭準
大明廣東按察司僉事
籍貫直隸蘇州府吳縣
字號字正衡,號衡菴
出生嘉靖十三年(1534年)四月二十四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徐氏
出身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舉人
  • 隆慶二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應天鄉試第十七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八十九名,三甲第二百六十一名進士[1][2]。授浙江東陽縣知縣,萬曆元年(1573年)十二月選授南京山東道監察御史,二年(1574年)十一月上言京察屆期,吏部尚書張瀚宜矢公慎,並言其不公不慎數事。三年(1575年)二月出為廣東按察司僉事,不久去世[3]

家族

曾祖鄭鑑;祖父鄭玠;父鄭相,母王氏。慈侍下。弟鄭平、鄭覃[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苏州府志》:郑准字衡菴,洞庭西山人。隆庆戊辰进士,由浙江东阳知县行取为南京山东道监察御史,神宗初政,准首上乘时进德、清源塞流之疏,请倣汉侍中之制,或如唐宏文寓直之规,选用纯雅文学之士,参掌服御,备顾问,消伏阴之端倪。吏部尚书张瀚铨选不公,准疏劾之,略曰:瀚荷圣明,擢之疏逖之中,畀以重大之任,瀚之图报当何如?臣迹其前后举措,不知其心公否也。即公矣,不知其虑事慎否也。久(闕三字)而新进两月主事遽以改道。林云同七十悬车,今垂八十矣,吏部推为南京刑部尚书,人皆讶之,后知云同尝督学浙中,而瀚其门生也。柴祥以亲老终养,今其亲尚在也,吏部改为北道御史,人又讶之,既乃知为瀚之乡故也。沈淮,瀚之姻戚也,家居累年,一旦起之,转为参议,人言藉藉,或谓广援心腹,布列中外;或谓纵容家人,出入无忌。臣恐流言失实,未敢上闻。或者瀚恃皇上知遇,不复顾嫌所致耳。疏入,人或危之,准曰:今日得尽言,明日不测,已無负今日矣。后以忤江陵乞养归,未几卒。国朝康熙中入祀东阳名宦祠。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