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剑秋
钱剑秋(1904年7月14日—1996年3月3日),号啸辰,江苏省丹徒縣人,出生于上海,原中国国民党中央妇女工作会主任,是中国首位留美法学女博士。[1]
錢劍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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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号 | 號嘯辰 |
出生 | 1904年7月14日(光緒三十年六月初二日) |
逝世 | 1996年3月3日 |
籍贯 | 江苏省丹徒縣 |
配偶 | 黃比瀛 |
儿女 | 黃天萊 |
生平[2]
早年就读于上海万竹小学、务本女子中学,后考入上海法科大学学习法律,1928年毕业。此后前往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留学,师从著名证据法权威约翰·威格莫尔。她于1931年获法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第一位留美的法学女博士。此后她回到中国担任律师,并曾兼任上海法学院与上海法政学院教授。1933年担任上海律师协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抗日战争期间,她先后担任过国民党上海市党部执行委员、三民主义青年团上海支团部妇女组长、上海市政府参事、国民党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委员、妇女会理事长等职。1946年当选制宪国民大会代表。次年出任宪政实施促进委员会常委。1948年当选第1届中华民国立法委员。[1][3][4]
1949年随国民政府前往台湾,担任行政院司法行政部参事。1954年后她长期担任国民党中央妇女工作会主任,主导台湾妇女运动,直至1988年。1957年起她历任国民党第八至十二届中央委员,1993年被聘为国民党第十四届中央评议委员,1994年出任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副秘书长。她于1960年加入国际妇女法学会,1982年当选第一副会长。此外,她曾创办了私立中山小學并任校董事长,并担任过台北华欣中学常务董事、中華民國红十字会总会常务监事等职。1996年3月,她在台北病逝。[1][3][4]
褒揚令
1996年6月24總統李登輝明令褒揚:
第一屆立法院立法委員錢劍秋,資質貞純,志行卓越,早歲負笈北美,鑽研泰西法學,秉華夏九朝律學之丕基,窺各國憲章法制之奧旨,為我國女性獲得博士學位第一人。學成歸國,執業律師,敷教上庠,傳道授經,聲華夙著。抗戰期間,陳力敵後,履險蹈危,懋績孔昭。抗戰勝利,獲遴派為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參與制憲,讜論嘉謨,悉納憲典。嗣膺選第一屆立法院立法委員,宣勤議席,弼成郅治,碩畫藎籌,靖獻良多。畢生致力推展婦女工作,提升婦女地位,厥功至偉。而出席國際會議,折衝樽俎,宣揚國策,推展婦運,海外蜚聲。退職以還,著作不輟,興學育才,陶成綦眾。綜其生平,學貫中西,膽識兼優,公忠體國,翊贊功深。茲聞溘逝,曷勝軫悼。應予明令褒揚,以示政府篤念勳者耆之至意。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