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劍秋(1904年7月14日—1996年3月3日),號嘯辰,江蘇省丹徒縣人,出生於上海,原中國國民黨中央婦女工作會主任,是中國首位留美法學女博士。[1]

錢劍秋
個人資料
號嘯辰
出生1904年7月14日(光緒三十年六月初二日)
逝世1996年3月3日
籍貫江蘇省丹徒縣
配偶黃比瀛
兒女黃天萊
出席制憲國民大會代表時

生平[2]

早年就讀於上海萬竹小學、務本女子中學,後考入上海法科大學學習法律,1928年畢業。此後前往美國西北大學法學院留學,師從著名證據法權威約翰·威格莫爾英語John Henry Wigmore。她於1931年獲法學博士學位,成為中國第一位留美的法學女博士。此後她回到中國擔任律師,並曾兼任上海法學院與上海法政學院教授。1933年擔任上海律師協會執行委員會委員。抗日戰爭期間,她先後擔任過國民黨上海市黨部執行委員、三民主義青年團上海支團部婦女組長、上海市政府參事、國民黨中央婦女運動委員會委員、婦女會理事長等職。1946年當選制憲國民大會代表。次年出任憲政實施促進委員會常委。1948年當選第1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1][3][4]

1949年隨國民政府前往台灣,擔任行政院司法行政部參事。1954年後她長期擔任國民黨中央婦女工作會主任,主導台灣婦女運動,直至1988年。1957年起她歷任國民黨第八至十二屆中央委員,1993年被聘為國民黨第十四屆中央評議委員,1994年出任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副秘書長。她於1960年加入國際婦女法學會,1982年當選第一副會長。此外,她曾創辦了私立中山小學並任校董事長,並擔任過台北華欣中學常務董事、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常務監事等職。1996年3月,她在台北病逝。[1][3][4]

褒揚令

1996年6月24總統李登輝明令褒揚:

第一屆立法院立法委員錢劍秋,資質貞純,志行卓越,早歲負笈北美,鑽研泰西法學,秉華夏九朝律學之丕基,窺各國憲章法制之奧旨,為我國女性獲得博士學位第一人。學成歸國,執業律師,敷教上庠,傳道授經,聲華夙著。抗戰期間,陳力敵後,履險蹈危,懋績孔昭。抗戰勝利,獲遴派為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參與制憲,讜論嘉謨,悉納憲典。嗣膺選第一屆立法院立法委員,宣勤議席,弼成郅治,碩畫藎籌,靖獻良多。畢生致力推展婦女工作,提升婦女地位,厥功至偉。而出席國際會議,折衝樽俎,宣揚國策,推展婦運,海外蜚聲。退職以還,著作不輟,興學育才,陶成綦眾。綜其生平,學貫中西,膽識兼優,公忠體國,翊贊功深。茲聞溘逝,曷勝軫悼。應予明令褒揚,以示政府篤念勳者耆之至意。 [5]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李最欣. 中国第一位留美法学女博士——钱剑秋 中国妇女运动杰出的先驱和领袖之一. 《吴越钱氏家族文化研究》. 齊魯書社. 2010. 
  2. ^ 「錢劍秋女士事略」,《國史館現藏民國人物傳記史料彙編》第17輯,第538頁
  3. ^ 3.0 3.1 王偉. 《中国近代留洋法学博士考 1905-1950》.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1. 
  4. ^ 4.0 4.1 劉國銘. 《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 (下册)》. 團結出版社. 2005. 
  5. ^ 總統褒揚錢劍秋. 中華民國總統府. [2024-3-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