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应元 (万历癸丑进士)
生平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应天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二甲第二十一名進士。授工部营缮司主事,升员外郎、郎中,四十六年(1618年)十二月升西安府知府,天启元年(1621年)十二月升陕西按察司副使,历陕西右参政,六年(1626年)正月升湖广按察使、分巡下江防道。崇祯元年(1628年)六月起复四川按察使,升山东左布政使,四年(1631年)正月入觐,召对平台,问陈应元曰:『尔省所负宣、大兵饷数十万,何也』?陈应元曰:『近已解纳』。上曰:『宣大重镇,兵饷急需;自宜速清』。五年(1632年)十月山東巡按今戴罪王道純薦舉,升右副都御史、巡抚登莱,保留山东左布政使。卒赠兵部侍郎[1]。
参考文献
- ^ 《江宁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