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瑄 (平江伯)
陳瑄(1365年—1433年),字彥純,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廬州路合肥縣(今安徽省合肥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平江伯。
陳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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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總兵官 | |
爵位 | 平江伯 |
籍貫 | 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廬州路合肥縣 |
族裔 | 汉族 |
字號 | 彥純 |
諡號 | 恭襄 |
出生 | 元至正二十四年(1365年) 安徽合肥 |
逝世 | 明宣德八年(1433年) 直隸順天府 |
親屬 | 陳聞(父) 陳佐、陳儀、陳儼、陳倫、陳侃(子) 陳豫(孫) 陳銳(曾孫)、陳熊(玄孫) 陳垚、陳圭(六世孫) 陳王謨(七世孫)、陳胤兆(八世孫) 陳啟(九世孫)、陳治安(十世孫) |
陳瑄早年跟隨徐達征戰,在靖難之役時率領水師投降燕王朱棣,封平江伯。之後長達三十余年組織修築、管理京杭大運河,使得明初漕運得以完備,并影響到明、清兩朝的漕運制度。
生平
洪武、建文年间
陳瑄父亲为陳聞,其率领起义部队跟随朱元璋,后累官至都指揮同知,此后陳瑄代其父职位。陳聞因事连坐被贬戍遼陽,陳瑄上奏请求代罪,朱元璋下诏命恢复其父子职位[1]。陳瑄为徐达幕下将领,從小以擅長騎射聞名。屡次跟随征讨南番、越巂、建昌、梁山、天星寨、寧番等地。之后再次征讨鹽井、蔔水瓦寨[2]。之后征讨賈哈剌,以奇兵涉打沖河,通过小道进攻,并做浮梁渡河。大军渡过后,陳瑄沉舟以示士卒不胜不返,大军于是连战获胜。此后,又会同云南部队征讨百夷,升任四川行都司都指揮同知[3]。建文末年,升任右軍都督僉事。燕王朱棣大军逼近首都时,建文帝命其在长江设防。而燕兵抵达浦口后,陳瑄帅舟師迎降,朱棣遂渡过长江。明成祖即位后,封平江伯,食祿一千石,賜誥券,世襲指揮使[4]。
永樂年间
永乐元年,朱棣命其为總兵官,負責总督海运,其輸粟四十九萬余石,解决北京以及辽东的兵饷。之后他在直沽建立百萬倉。当时漕舟多行海上,海上岛屿民众因畏惧漕兵而大多藏匿。陳瑄招令互市,使得交往便利。在運舟返回时,遇到沙門島倭寇进犯,陳瑄率众攻击至金州白山島,并焚烧其船舟[5]。永乐九年,明成祖命其与豐城侯李彬統领浙江、福建士兵逮捕海盗。后因海溢堤圮,改命其以四十万士兵修筑堤坝,其海堤长达一万八千余丈[6]。
当时,恰逢宋禮治理會通河成功,朝廷商議罷免海運,仍以陳瑄負責漕運。陳瑄建議造兩千余小船,初步運輸兩百萬石,之後達到五百萬石,使得整個國家解決糧用。當時江南漕運須經水道抵達淮安,然後靠岸卸糧,改陸路經過大壩,再裝船經淮河抵達運河,其過程花費巨大資金。而此時,黃河已奪淮河河道,運河也受到黃河淤泥影響。三河河水混入洪澤湖,水流不明,漕運極不安全。陳瑄遍訪鄉間父老后,于永樂十三年,上疏建議自淮安西側的管家湖起,開鑿二十里河渠為清江浦,使得湖水進入淮河,并筑堤十五里以提高船隻運輸能力,且修築四個大闸以適時洩洪,此省去大量經費與危險[7]。
此後,他又主持疏浚徐州至濟寧的河道,又修築沛縣刁陽湖、濟寧南旺湖的長堤,并鑿開泰州白塔河直通長江。此外還在高郵修建湖堤,并在湖堤內修建四十里水渠。从淮河至临清千里长的运河上,建闸四十七处,并在徐州、臨清、通州皆設置糧倉,以便於轉運[8]。在考慮到漕運船隻擱淺情況,其從淮安至通州中設置五百六十八處觀察點,并派遣官兵駐紮以引導船隻避免擱淺。此外又在運河旁鑿井種植樹木,以方便行人。其在任三十年,所規劃的運河改造方案及其治理,“精密宏遠,舉無遺策”[9]。
洪熙、宣德年間
明仁宗即位后,陳瑄上疏七事,請除朝廷弊病。獲得明仁宗嘉獎,并賜鐵券,世襲平江伯[10]。明宣宗即位后,汉王朱高煦叛,命守淮安,防止朱高煦南下南京,仍然督漕運。宣德四年,其上疏從濟寧以北至棗林段有淤泥堵塞,建議派遣十二萬人參與疏通,半個月即成。宣宗念其年老久勞,命工部尚書黃福一同參與治理[11]。宣德六年,其又進言,建議各地漕糧運抵淮安與瓜州,兌與衛所轉運;河南于大名府小灘兌與遮洋總海運;山東則于濟寧兌與軍運,軍運費用由百姓承當,以免除其因漕運而耽誤農忙,宣宗聽後批准該策。明朝漕運改為兑運,自此為始[12]。宣德八年,死於任上,享年六十九歲。追封為平江侯,贈太保,謚恭襄[13]。
身後
因為陳瑄以疏浚河道,在民間有惠德,百姓在清河縣為其立祠祭祀。正統年間,明英宗命官員與春秋致祭[14]。
陳瑄後人多為良吏。陳瑄長子陳佐繼承爵位,陳佐子陳豫于正統年間率兵平定福建沙縣民變,并鎮守臨清抵禦瓦剌也先的進攻,并到山東賑災[15]。陳豫子陳銳繼承伯爵爵位,并總督漕運十四年,并賑災淮安、揚州饑荒。后累任太傅兼太子太傅,但因在大同擁兵自守而被科道彈劾[16]。陳銳之子陳熊亦總督漕運,卻因拒絕宦官劉瑾索賄而被削職奪券,后被恢復爵位[17]。陳瑄六世孫陳圭繼承爵位,出鎮兩廣,屢有戰功,官至太子太傅[18]。再傳陳王謨,平定張璉叛亂,加封太子太保,掌管前軍都督府。平江伯的爵位一直傳至明亡[19]。
参考文献
- ^ 《明史》(卷153):“陳瑄,字彥純,合肥人。父聞,以義兵千戶歸太祖,累官都指揮同知。瑄代父職。父坐事戍遼陽,瑄伏闕請代,詔並原其父子。”
- ^ 《明史》(卷153):“瑄少從大將軍幕,以射雁見稱。屢從征南番,又征越巂,討建昌叛番月魯帖木兒,逾梁山,平天星寨,破寧番諸蠻。復征鹽井,進攻蔔水瓦寨。賊熾甚。瑄將中軍,賊圍之數重。瑄下馬射,傷足,裹創戰。自巳至酉,全師還。”
- ^ 《明史》(卷153):“又從征賈哈剌,以奇兵涉打沖河,得間道,作浮梁渡軍。既渡,撤梁,示士卒不返,連戰破賊。又會雲南兵征百夷有功,遷四川行都司都指揮同知。”
- ^ 《明史》(卷153):“建文末,遷右軍都督僉事。燕兵逼,命總舟師防江上。燕兵至浦口,瑄以舟師迎降,成祖遂渡江。既即位,封平江伯,食祿一千石,賜誥券,世襲指揮使。”
- ^ 《明史》(卷153):“永樂元年命瑄充總兵官,總督海運,輸粟四十九萬余石,餉北京及遼東。遂建百萬倉於直沽,城天津衛。先是,漕舟行海上,島人畏漕卒,多閉匿。瑄招令互市,平其直,人交便之。運舟還,會倭寇沙門島。瑄追擊至金州白山島,焚其舟殆盡。”
- ^ 《明史》(卷153):“九年命與豐城侯李彬統浙、閩兵捕海寇。海溢堤圮,自海門至鹽城凡百三十里。命瑄以四十萬卒築治之,為捍潮堤萬八千余丈。明年,瑄言:「嘉定瀕海地,江流沖會。海舟停泊於此,無高山大陵可依。請於青浦築土山,方百丈,高三十余丈,立堠表識。」既成,賜名寶山,帝親為文記之。”
- ^ 《明史》(卷153):“宋禮既治會通河成,朝廷議罷海運,仍以瑄董漕運。議造淺船二千余艘,初運二百萬石,浸至五百萬石,國用以饒。時江南漕舟抵淮安,率陸運過壩,逾淮達清河,勞費其鉅。十三年,瑄用故老言,自淮安城西管家湖,鑿渠二十里,為清江浦,導湖水入淮,築四閘以時宣泄。又緣湖十里築堤引舟,由是漕舟直達於河,省費不訾。”
- ^ 《明史》(卷153):“其後復浚徐州至濟寧河。又以呂梁洪險惡,於西別鑿一渠,置二閘,蓄水通漕。又築沛縣刁陽湖、濟寧南旺湖長堤,開泰州白塔河通大江。又築高郵湖堤,於堤內鑿渠四十里,避風濤之險。又自淮至臨清,相水勢置閘四十有七,作常盈倉四十區於淮上,及徐州、臨清、通州皆置倉,便轉輸。”
- ^ 《明史》(卷153):“慮漕舟膠淺,自淮至通州置舍五百六十八,舍置卒,導舟避淺。復緣河堤鑿井樹木,以便行人。凡所規畫,精密宏遠,身理漕河者三十年,舉無遺策。”
- ^ 《明史》(卷153):“仁宗即位之九月,瑄上疏陳七事。一曰南京國家根本,乞嚴守備。二曰推舉宜核實,無循資格,選朝臣公正者分巡天下。三曰天下歲運糧餉,湖廣、江西、浙江及蘇、松諸府並去北京遠,往復逾年,上逋公租,下妨農事。乞令轉至淮、徐等處,別令官軍接運至京。又快船、馬船所載不過五六十石,每船官軍足用,有司添差軍民遞送,拘集聽候,至有凍餒,請革罷。四曰教職多非其人,乞考不職者黜之,選俊秀補生員,而軍中子弟亦令入學。五曰軍伍竄亡,乞核其老疾者,以子弟代,逃亡者追補,戶絕者驗除。六曰開平等處,邊防要地,兵食虛乏,乞選練銳士,屯守兼務。七曰漕運官軍,每歲北上,歸即修船,勤苦終年。該衛所又於其隙,雜役以重困之,乞加禁絕。帝覽奏曰:「瑄言皆當。」令所司速行。遂降敕獎諭,尋賜券,世襲平江伯。”
- ^ 《明史》(卷153):“宣宗即位,命守淮安,督漕運如故。宣德四年言:「濟寧以北,自長溝至棗林淤塞,計用十二萬人疏浚,半月可成。」帝念瑄久勞,命尚書黃福往同經理。”
- ^ 《明史》(卷153):“六年,瑄言:「歲運糧用軍十二萬人,頻年勞苦。乞於蘇、松諸郡及江西、浙江、湖廣別僉民丁,又於軍多衛所僉軍,通為二十四萬人,分番叠運。又江南之民,運糧赴臨清、淮安、徐州,往返一年,失誤農業,而湖廣、江西、浙江及蘇、松、安慶軍士,每歲以空舟赴淮安載糧。若令江南民撥糧與附近衛所,官軍運載至京,量給耗米及道里費,則軍民交便。」帝命黃福及侍郎王佐議行之。更民運為兌運,自此始也。”
- ^ 《明史》(卷153):“八年十月卒於官,年六十有九。追封平江侯,贈太保,謚恭襄。”
- ^ 《明史》(卷153):“初,瑄以浚河有德於民,民立祠清河縣。正統中,命有司春秋致祭。”
- ^ 《明史》(卷153):“孫豫,字立卿,讀書修謹。正統末,福建沙縣賊起,以副總兵從寧陽侯陳懋分道討平之,進封侯。也先入犯,出鎮臨清,建城堡,練兵撫民,安靜不擾。明年召還,父老詣闕請留。從之。景泰五年,山東饑,奉詔振恤。尋守備南京。天順元年召還,益歲祿百石。七年卒。贈黟國公,謚莊敏。”
- ^ 《明史》(卷153):“子銳嗣伯。成化初,分典三千營及團營。尋佩平蠻將軍印,總制兩廣。移鎮淮陽,總督漕運。建淮河口石閘及濟寧分水南北二閘。築堤疏泉,修舉廢墜。總漕十四年,章數十上。日本貢使買民男女數人以歸,道淮安。銳留不遣,贖還其家。淮、揚饑疫,煮糜施藥,多所存濟。弘治六年,河決張秋,奉敕塞治。還,增祿二百石,累加太傅兼太子太傅。十三年,火篩寇大同,銳以總兵官佩將軍印往援。既至,擁兵自守,為給事中御史所劾,奪祿閑住。其年卒。”
- ^ 《明史》(卷153):“子熊嗣。正德三年出督漕運。劉瑾索金錢,熊不應,銜之。坐事,逮下詔獄,謫戍海南衛,奪誥券。熊故黷貨,在淮南頗殃民。雖為瑾構陷,人無惜之者。瑾誅,赦還復爵。卒,無子。”
- ^ 《明史》(卷153):“再從子圭嗣。以薦出鎮兩廣。封川寇起,圭督諸將往討,擒其魁,俘斬數千,加太子太保。復平柳慶及賀連山賊,加太保,蔭一子。安南範子儀等寇欽、廉,黎岐賊寇瓊厓,相掎角。圭移文安南,曉以利害,使縛子儀,而急出兵攻黎岐,敗走之。論功,復蔭一子,加歲祿四十石。圭能與士卒同甘苦,聞賊所在,輒擐甲先登。深箐絕壑,沖冒瘴毒,無所避,以故所向克捷。”
- ^ 《明史》(卷153):“子王謨嗣。僉書後軍,出鎮兩廣。賊張璉反,屠掠數郡。王謨會提督張臬討平之,擒斬三萬余。論功加太子太保,蔭一子。萬歷中出鎮淮安,總漕運,入掌前軍府事。卒,贈少保,謚武靖。傳至明亡,爵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