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化淳
陸化淳(?—?),字君復,號湛源,直隸常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陸化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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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江西贛州府知府 | |
籍貫 | 直隸常熟縣 |
字號 | 字君復,號湛源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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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應天鄉試舉人。萬曆二十年(1592年),登壬辰科第二甲第十九名進士[1][2]。授工部主事,历升郎中、金華府、赣州府知府。因勤政卒于官[3]。
著作
著有《松韻斋续集》。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常熟县志》:陆化淳字君復,號湛源,居五渠,年十三,就县試,縣訝其少,命為化日中天論,援筆立就。萬曆壬午舉人第二,壬辰登進士,授工部主事,治泉濟上,建議以為泉與河互為通塞,比歲河當其盈,置泉不問,水櫃水壑為豪右所占,夫亦供他調發,使當其縮,百萬軍儲能飛渡此數百里哉?乃身行泥悼中,導流決壅,諸泉悉理。報命,得荊王歸賻,差休沐歲餘,兩晉秩,未赴。出知金華府,義烏、東陽開採不聊,邀礦使駐府,授縣方略,以得不償失報,遂定全浙補價,議革守礦兵,省費以千數。會義烏知縣忤理刑,誣县不職,上之巡按御史,行露白簡,力為辨,弗聽。以掛冠爭之,乃得白。御史入都,列理刑罪狀,奪其官,歎曰:我不能借屬吏媚當道,忍以同官殉屬吏哉?逐乞歸。撫按薦起,知赣州府,治久積弛,府金虛額至三萬,莅事毅然發其奸,奥主以為嫌,弗顧,竟得復其額。屯軍暴橫,出納多不如法,典司往往破產,議以本屯軍即支本屯糧,著為例。府有四郵贏金,例歸府籍,贮諸郵。比水西告困,取嬴以濟郵道,自南安而下,宜從水乘傳者利其折入,舍水從陸請令,馳傳至南安,即止陸給,其敏練如此。竟以勤事卒於官。先是兩橋稅入府,通判請同抵權衡,固辭之,通判因洗手臨事,以羡金若干贮於府,至病革,以微言諷,化淳謝曰:無所藉此。家人以為諸,搖手不答。他有所咨,曰:我平日無不了事。遂瞑。所著有《松韻齎續集》,蓋因其祖龍、父南英有《松韻齋前後集》云。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十年壬辰科殿試金榜》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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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柯鳳翔 |
明朝贛州府知府 1606年-1608年 |
繼任: 陳宗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