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錦福

臺灣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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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錦福(1937年3月2日),臺灣嘉義市人。民主進步黨的發起人之一,曾任立法委員。女兒顏聖冠為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屆台北市議會議員。

顏錦福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37-03-02) 1937年3月2日87歲)
日治臺灣台南州
国籍 中華民國
政党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
儿女顏聖冠(女)
经历

簡介

顏錦福表示由於從小就常聽老一輩的人談到「二二八事件」的慘痛歷史,自小便擁有甚強的台灣意識。讀小學之後接觸到歷史與地理,他就經常思考古巴沒有鐵路建設,為何國力那麼強,台灣與古巴同樣都是孤島,古巴可以獨立建國,台灣為何不行?這是他主張台灣獨立理念的萌芽時期。進入北港國中後,顏錦福擔任班長,當時北港中學每週六下午都安排班會,導師不會出席,由各班班長負責主持會議,當時同學也不知道要討論甚麼問題,顏錦福就利用每週班會時間,向同學講述他對台獨建國的想法[1]

嘉義中學畢業後,考取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物理系。新生訓練自我介紹時,他就強調未來的志願就是「當台灣國的總統」,希望推動台灣獨立建國;當時台灣還處在戒嚴時期,師大校風又非常封閉保守,顏錦福的言論立刻遭到校方的注意[1]

由於蘇東啟(與中國國民黨的林金生競選雲林縣長落選,蘇東啟對顏錦福稱自己遭做票)認識,顏錦福被帶到位於現在西門町獅子林大樓,也就是過去警總保安處,中國國民黨政府最害怕學生運動,尤其他又是師大學生,保安處要求他說出與蘇東啟的關係與相關事情,但他堅不吐實,遭到保安處人員嚴厲刑求;當時才二十歲出頭的顏錦福遭受刑求痛苦不堪,要求保安處給他一顆藥自殺,保安處人員竟然對他說,「即使你死了,也不能讓你把秘密帶進墳墓去!」顏錦福在蘇東啟事件中被以「知情不報」的罪名判刑兩年,卻被關了二年三個月才出獄。他說大家都以為他會追求台灣獨立,是受到蘇東啟影響,其實事實正好相反,是蘇東啟受到他的影響[1]

顏錦福在師大畢業後,歷任省立台中女中省立板橋高中北一女中物理教師,之後從商,出任眾志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美麗島事件後從政,並且於1981年參選第四屆台北市議員,未能當選;1985年當選第五屆台北市議員,並且於1989年連任。

顏錦福後來擔任黨外公職人員公共政策研究會第三屆會長,後來又成為民進黨的創黨小組成員之一、民進黨台北市黨部第二任主委、與民進黨福利國連線總召集人;1992年,顏錦福參選第二屆立法委員當選,之後又於1995年、1998年與2001年獲得連任。而顏錦福也曾經於1998年參選民進黨主席,但最後退出選舉。2004年,顏錦福以民進黨立法委員黨內初選賄選嚴重為由,退出立法委員黨內初選而不再競選立委連任,同年年底獲得監察委員提名。

選舉紀錄

年度 選舉屆數 選舉區 所屬政黨 得票數 得票率 當選標記 備註
1981 第四屆臺北市議員選舉 第五選舉區 無黨籍 3,513 1.86%
1985 第五屆臺北市議員選舉 15,665 7.77%  
1989 第六屆臺北市議員選舉   民主進步黨 24,398 10.43%
1992 第二屆立法委員選舉 臺北市第二選舉區 28,485 4.84%
1995 第三屆立法委員選舉 56,848 9.73%
1998 第四屆立法委員選舉 全國不分區選舉區
2001 第五屆立法委員選舉

參考資料

  1. ^ 1.0 1.1 1.2 陳財官. 推動台灣獨立 顏錦福熱情不減. 臺灣時報. 2009-05-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