駟子陽

(重定向自驷子阳

駟子陽(?—前398年),姓,氏,字子陽,為春秋戰國時期鄭國執政,任鄭國相邦。

駟子陽
子陽
本名姓:
氏:
逝世前398年
国籍鄭國
活跃时期春秋时期
知名于鄭國相邦
父母父:驷弘

生平

駟子陽是戰國時期鄭國郑繻公之相,其治國为政严猛,刑无所赦,引起國人的恐懼和不滿[1]。駟子陽在任時列子曾路過鄭國,面有飢色,駟子陽慕列子之名,令人以贈之,但列子認為駟子陽是「無道之人」而沒有接受他的贈助[2]。後駟子陽的舍人中有人弄断了一隻弓,因為子阳的苛政而害怕被其誅殺,遂先杀了駟子陽[1]。《史記·鄭世家》、《六國年表》記載為鄭繻公所殺,但《淮南子》等指出殺死子陽者是鄭人,而非鄭繻公。

兩年後(前396年),子陽的黨羽共同殺了鄭繻公,而立鄭康公為君。

考證

學者詹剑峰經過考證,认为「郑君子阳」和「驷子阳」並不是同一人[3]

參考

  • 《资治通鉴·周纪一》:安王四年“楚围郑。郑人杀其相驷子阳。”胡三省注“郑穆公之子騑,字子驷;古者以王父之字为氏,子阳其后也。”安王六年“郑驷子阳之党弑繻公,而立其弟乙,是为康公。”
  • 《史记·十二诸侯年表》:韩烈侯二年“郑杀其相驷子阳。” 楚悼王四年“败郑师,围郑。郑人杀子阳”。韩烈侯四年“郑相子阳之徒杀其君繻公。”
  • 《淮南子·氾论训》:郑子阳刚毅而好罚,其于罚也,执而无赦。舍人有折弓者,畏罪恐诛,则因猘狗之惊以杀子阳,此刚猛之所致也。
  • 《新序》
  • 《庄子·让王》:子列子穷,容貌有饥色。客有言之于郑子阳者,曰:“列御寇,盖有道之士也,居君之国而穷,君无乃为不好士乎?”郑子阳即令官遗之粟。子列子见使者,再拜而辞。使者去,子列子入,其妻望之而拊心曰:“妾闻为有道者之妻子,皆得佚乐。今有饥色,君过而遗先生食,先生不受,岂不命邪?”子列子笑,谓之曰∶“君非自知我也,以人之言而遗我粟;至其罪我也,又且以人之言,此吾所以不受也。”其卒,民果作难而杀子阳。
  • 《列子》
  • 《吕氏春秋·离俗览·适威》:故乱国之使其民,不论人之性,不反人之情,烦为教而过不识,数为令而非不从,巨为危而罪不敢,重为任而罚不胜。民进则欲其赏,退则畏其罪。知其能力之不足也,则以为继矣。以为继知,则上又从而罪之,是以罪召罪,上下之相雠也,由是起矣。故礼烦则不庄,业烦则无功,令苛则不听,禁多则不行。桀、纣之禁,不可胜数,故民因而身为戮,极也,不能用威适。子阳极也好严,有过而折弓者,恐必死,遂应猘狗而弑子阳,极也。周鼎有窃,曲状甚长,上下皆曲,以见极之败也。

参考资料

  1. ^ 1.0 1.1 淮南子·氾論訓》:「鄭子陽剛毅而好罰,其于罰也,執而無赦。舍人有折弓者,畏罪恐誅,則因猘狗之驚以殺子陽,此剛猛之所致也」
  2. ^ 劉向《新序》:「子列子窮容貌,有飢色。客有言於鄭子陽者曰:『子列子禦寇,蓋有道之士也,居君之國而窮,君乃為不好士乎?』子陽令官遺之粟數十秉,子列子出見使者,再拜而辭。使者去,子列子入,其妻望而拊心曰:『聞為有道者,妻子皆佚樂,今妻皆有飢色矣,君過而遺先生食,先生又辭,豈非命也哉!』子列子笑而謂之曰:『君非自知我者也,以人之言而知我,以人之言以遺我粟也,其罪我也,又將以人之言,此吾所以不受也。且受人之養,不死其難,不義也;死其難,是死無道之人,豈義哉!』其後,民果作難,殺子陽」(《莊子·讓王》、《列子·說符篇》內容皆同)
  3. ^ 詹剑峰 《老子其人其书及其道论》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6年 ISBN 7-5622-3349-7 25-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