駟子陽(?—前398年),姓,氏,字子陽,為春秋戰國時期鄭國執政,任鄭國相邦。

駟子陽
子陽
本名姓:
氏:
逝世前398年
國籍鄭國
活躍時期春秋時期
知名於鄭國相邦
父母父:駟弘

生平

駟子陽是戰國時期鄭國鄭繻公之相,其治國為政嚴猛,刑無所赦,引起國人的恐懼和不滿[1]。駟子陽在任時列子曾路過鄭國,面有飢色,駟子陽慕列子之名,令人以贈之,但列子認為駟子陽是「無道之人」而沒有接受他的贈助[2]。後駟子陽的舍人中有人弄斷了一隻弓,因為子陽的苛政而害怕被其誅殺,遂先殺了駟子陽[1]。《史記·鄭世家》、《六國年表》記載為鄭繻公所殺,但《淮南子》等指出殺死子陽者是鄭人,而非鄭繻公。

兩年後(前396年),子陽的黨羽共同殺了鄭繻公,而立鄭康公為君。

考證

學者詹劍峰經過考證,認為「鄭君子陽」和「駟子陽」並不是同一人[3]

參考

  • 《資治通鑑·周紀一》:安王四年「楚圍鄭。鄭人殺其相駟子陽。」胡三省注「鄭穆公之子騑,字子駟;古者以王父之字為氏,子陽其後也。」安王六年「鄭駟子陽之黨弒繻公,而立其弟乙,是為康公。」
  • 《史記·十二諸侯年表》:韓烈侯二年「鄭殺其相駟子陽。」 楚悼王四年「敗鄭師,圍鄭。鄭人殺子陽」。韓烈侯四年「鄭相子陽之徒殺其君繻公。」
  • 《淮南子·氾論訓》:鄭子陽剛毅而好罰,其於罰也,執而無赦。舍人有折弓者,畏罪恐誅,則因猘狗之驚以殺子陽,此剛猛之所致也。
  • 《新序》
  • 《莊子·讓王》:子列子窮,容貌有飢色。客有言之於鄭子陽者,曰:「列禦寇,蓋有道之士也,居君之國而窮,君無乃為不好士乎?」鄭子陽即令官遺之粟。子列子見使者,再拜而辭。使者去,子列子入,其妻望之而拊心曰:「妾聞為有道者之妻子,皆得佚樂。今有飢色,君過而遺先生食,先生不受,豈不命邪?」子列子笑,謂之曰∶「君非自知我也,以人之言而遺我粟;至其罪我也,又且以人之言,此吾所以不受也。」其卒,民果作難而殺子陽。
  • 《列子》
  • 《呂氏春秋·離俗覽·適威》:故亂國之使其民,不論人之性,不反人之情,煩為教而過不識,數為令而非不從,巨為危而罪不敢,重為任而罰不勝。民進則欲其賞,退則畏其罪。知其能力之不足也,則以為繼矣。以為繼知,則上又從而罪之,是以罪召罪,上下之相讎也,由是起矣。故禮煩則不莊,業煩則無功,令苛則不聽,禁多則不行。桀、紂之禁,不可勝數,故民因而身為戮,極也,不能用威適。子陽極也好嚴,有過而折弓者,恐必死,遂應猘狗而弒子陽,極也。周鼎有竊,曲狀甚長,上下皆曲,以見極之敗也。

參考資料

  1. ^ 1.0 1.1 淮南子·氾論訓》:「鄭子陽剛毅而好罰,其於罰也,執而無赦。舍人有折弓者,畏罪恐誅,則因猘狗之驚以殺子陽,此剛猛之所致也」
  2. ^ 劉向《新序》:「子列子窮容貌,有飢色。客有言於鄭子陽者曰:『子列子禦寇,蓋有道之士也,居君之國而窮,君乃為不好士乎?』子陽令官遺之粟數十秉,子列子出見使者,再拜而辭。使者去,子列子入,其妻望而拊心曰:『聞為有道者,妻子皆佚樂,今妻皆有飢色矣,君過而遺先生食,先生又辭,豈非命也哉!』子列子笑而謂之曰:『君非自知我者也,以人之言而知我,以人之言以遺我粟也,其罪我也,又將以人之言,此吾所以不受也。且受人之養,不死其難,不義也;死其難,是死無道之人,豈義哉!』其後,民果作難,殺子陽」(《莊子·讓王》、《列子·說符篇》內容皆同)
  3. ^ 詹劍峰 《老子其人其書及其道論》 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 2006年 ISBN 7-5622-3349-7 25-2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