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冠吾
高冠吾(1892年—1957年)[1]原名愈,江蘇省太仓州崇明县(今上海市崇明縣)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2][3][4]
生平
高冠吾自保定陸軍軍官学校毕业後,成为《民权報》記者,在1923年於江亢虎創立的上海南方大学任教。其後重新成为軍人,历任广州江防司令部参謀長兼代理司令、广東全省航政局監督、貴州督軍公署参謀長。后来,他成为王天培率领的国民革命軍第10軍的副軍長,参加北伐。北伐期间,曾任徐州警備司令。[2][3][4]
1938年(民国27年)3月,高冠吾参加中華民国維新政府。历任綏靖部次長、南京市政督办(後南京特别市市長)。維新政府解散後,高冠吾继续留任南京特别市市長。[2][3][4]
1940年(民国29年)3月,汪兆銘(汪精衛)的南京国民政府成立,高冠吾被任命为中央政治委員会委員(此后,连任第四届中央政治委員会委員)。6月,任江蘇省政府主席。1941年12月,改任安徽省政府主席。1943年(民国32年)3月,任清乡委員会駐安徽办事处主任。同年冬,兼任物資調査委員会、新国民運動促進委員会的安徽省主任。同年末,改任江西省省長,兼任国民政府軍事委員会委員長駐九江綏靖公署主任。其後,任国民政府軍事委員会委員、国民政府委員。[2][3][4]
日本投降後,高冠吾动向不详。中華人民共和国成立後,高冠吾留在中国大陸。1957年,高冠吾在山東省逝世。享年66岁。[2][3][4]
参考文献
中華民国維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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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卫国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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