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干部
高级干部[1],简称“高干”,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省部级副职以上(包括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副军职以上)的干部。
高级干部分为国家级正职(正国级)、国家级副职(副国级)、省部级正职(正部级/正省级)、省部级副职(副部级/副省级)四个行政级别,其中国家级正职和国家级副职干部通称为党和国家领导人。另外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高级将领(包括中央军委副主席(本身为副国级)、中央军委委员,以及正战区职、副战区职、正军职、副军职和原正大军区职、副大军区职)也属于高级干部的范畴。
涵盖职位
国家级正职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国家级副职
-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除外)
- 中国共产党中央书记处书记
-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省部级正职
- 正部级中共中央直属机构、中共中央直属事业单位正职负责人
- 国务院组成部门、正部级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正职负责人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办事机构、专门委员会正职负责人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办事机构、专门委员会正职负责人
-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 民主党派中央机关、正部级人民团体机关正职负责人
- 中国共产党省级行政区委员会书记、省级行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省级行政区行政首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省级地方委员会主席
省部级副职
- 正部级中共中央直属机构、中共中央直属事业单位副职负责人及副部级中共中央直属事业单位正职负责人
- 国务院组成部门、正部级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副职负责人及副部级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正职负责人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办事机构、专门委员会副职负责人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办事机构、专门委员会副职负责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非常务副院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非常务副检察长
- 民主党派中央机关、正部级人民团体机关副职负责人、副部级人民团体机关正职负责人
- 中国共产党省级行政区委员会副书记、中国共产党省级行政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省级行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级行政区副行政首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省级地方委员会副主席、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级监察委员会主任
- 中国共产党副省级市委员会书记、副省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省级市市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副省级市委员会主席
高级干部分类
先辈曾任党和国家领导人者
参见
参考文献
- ^ 了解体制内:多大的“官”算“领导干部”?-新华网. 新华网_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4-09-10]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