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幹部
高級幹部[1],簡稱「高幹」,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省部級副職以上(包括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副軍職以上)的幹部。
高級幹部分為國家級正職(正國級)、國家級副職(副國級)、省部級正職(正部級/正省級)、省部級副職(副部級/副省級)四個行政級別,其中國家級正職和國家級副職幹部通稱為黨和國家領導人。另外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高級將領(包括中央軍委副主席(本身為副國級)、中央軍委委員,以及正戰區職、副戰區職、正軍職、副軍職和原正大軍區職、副大軍區職)也屬於高級幹部的範疇。
涵蓋職位
國家級正職
-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席
- 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 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
國家級副職
- 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除外)
- 中國共產黨中央書記處書記
- 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 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委員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 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省部級正職
- 正部級中共中央直屬機構、中共中央直屬事業單位正職負責人
- 國務院組成部門、正部級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正職負責人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辦事機構、專門委員會正職負責人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辦事機構、專門委員會正職負責人
- 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
- 民主黨派中央機關、正部級人民團體機關正職負責人
- 中國共產黨省級行政區委員會書記、省級行政區人大常委會主任、省級行政區行政首長、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省級地方委員會主席
省部級副職
- 正部級中共中央直屬機構、中共中央直屬事業單位副職負責人及副部級中共中央直屬事業單位正職負責人
- 國務院組成部門、正部級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副職負責人及副部級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正職負責人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辦事機構、專門委員會副職負責人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辦事機構、專門委員會副職負責人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非常務副院長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非常務副檢察長
- 民主黨派中央機關、正部級人民團體機關副職負責人、副部級人民團體機關正職負責人
- 中國共產黨省級行政區委員會副書記、中國共產黨省級行政區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省級行政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省級行政區副行政首長、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省級地方委員會副主席、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省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省級監察委員會主任
- 中國共產黨副省級市委員會書記、副省級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副省級市市長、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副省級市委員會主席
高級幹部分類
先輩曾任黨和國家領導人者
參見
參考文獻
- ^ 了解体制内:多大的“官”算“领导干部”?-新华网. 新華網_讓新聞離你更近. [2024-09-10]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