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陳豪
Jimmy-bot在话题“这个消歧义有问题”中的最新留言:8年前
建議改名:“陳豪”→“陳豪 (消歧義)”
“陳豪” → “陳豪 (消歧義)”:較合適。--Pedrotangtang(留言) 2016年9月3日 (六) 09:12 (UTC)
这个消歧义有问题
如题,以下仅陈述个人观点。
因为昨天Pedrotangtang在编辑注释中写到,陳豪 (演員) 已定向為 陳豪。
问题就在这里,个人看法,应保留 陳豪 (演員),而 陳豪 (消歧義) 应该另建。(似乎都是AT在操作的啊)
也就是,不特定指向哪一个是最优先的(个案处理,仅指本条目相关)。
至于 陳豪 (演員) 的出现,应该是从那一位当上了上海市总工会主席开始吧,因为之前知道的人可能不多(上海市都难说,更可能仅限于本系统内),但是市总工会的话,级别就上去了(属于市领导,又是在上海,这不用我多说。)
所以我一直认为 陳豪 (演員) 是很恰当的操作。以上。(你们想啊,现在那位是云南的一把手,今后升中央的正部级领导怎么办?你还挂着 陈豪 (政治人物)?就不说政治局或者人大政协相对应的副国级的情况了。到时候再搞?罢了,现在直接弄好,省得麻烦。毕竟这种同名同姓同字的情况,不可能经常有)--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 2016年10月3日 (一) 06:00 (UTC)
- 現在搞就不麻煩嗎?我覺得保留演員較佳,但並非重要問題。--Temp3600(留言) 2016年10月10日 (一) 15:4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