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維基百科沒有建樹的人,沒有資格說三道四!
我是ADORU,2006年成為維基編輯者。
參與維基編輯單純為了貢獻所知,從編撰的過程也作為歷史的見證者,所以我不會在此頁面強調哪個條目是由我去創建、哪個條目我付出良多之類,事實上這裡也委實太多濫竽充數之徒了,他們根本無甚識見,只能加個逗號減些字數之類,以這樣而來的編輯數去達成「成為維基甚麼編輯」的條件,這根本是了無意義的。現實中的報刊編輯可不會這樣兒戲,希望這裡的每一位所謂編輯都能好好反思自己是否專業而稱職。
有時本人會不登入、不留名地作出編輯,這是因為本人深信維基既以「自由的百科全書」自居,又容許ip編輯,在這個基制下就不容一些人以此為口實,將某某的編輯看成是惡意或立心不良,這些陰謀論無疑跟「有容乃大」相違背,也令本人懷疑這裡充斥著一群愛狐假虎威的小朋友;反正無論是ip還是登入編輯,都會有人不喜歡或反對,然而,本人的編輯未必盡如人意,但絕對會以中立為原則,對於一些人因為自己的立場而不喜歡本人的編輯,只能說︰我不是為你而服務。
強烈遣責「濫投訴」、「濫舉報」行為,有本事的,請基於事實討論,用硬手段去消音是很可恥的行為!
最近,本人發現最近有兩篇於新浪博客的文章︰《時事評論員的成魔之路》、《當網上有人說要告你誹謗》,兩者都突告「消失」,文章所說的是香港一時事評論員︰黃世澤的黑暗面。
此人於香港網界向有「法律魔人」之戲稱,對於自己不欲觀之的文章或意見,皆聲稱「法庭見」,惟因沒有法理情的根據,因此從來只能以此等口術恫嚇網民;但因為已被網民識破,因此此人便將箝制言論的手段,改以向服務提供機構不斷作出「濫投訴」、「濫舉報」的行為。
本人懷疑該公司是否同樣受到此人的「濫投訴」、「濫舉報」,為了息事寧人所以作出刪文決定。
本人明白,企業要在中國經營,是要對個別敏感話題作出一些「操作」,但因為本人被刪的文章並非批評國內事情,而是一個時事評論員一直以.似是而非、不盡不實的文章對香港主流輿論的影響,以及直陳其自相茅盾,更甚者,此人對於網上其他不利自身的言論都是施以硬手段。
一如此人在維基百科,亦曾向管理員作出誤導性的投訴,將如實記事的編輯者作出各種誣告,如砌詞他人抹黑或對其人身攻擊,然而,一切對黃之批評都是基於事實,過去現在在黃之個人博客我們都可以看到此人怎樣箝制網民言論,並公開徵求「生事者」的個人資料,並將之張貼於其博客;作為時事評論員居然不能容許別人評論自己,這種自命正義但其實嗜血成性的行為,根本令人感到不安。
種種言論空間的收窄,又不斷疑似有人在隻手遮天,作為熱愛言論自由、追求公義普世價值的任何人理應感到不安,但我們絕不能明知這種言行是很有問題的,怕被招惹麻煩而不向這種行為說不。本人在新浪博客提及種種有關黃的事情,都是基於事實並有媒體文章、影音等可證,因此,對於是次我在新浪發表的文章被刪,難免會有所聯想,本人絕不希望網上各個不同的平台都為一些立心不良的人所服務。
全文︰強烈遣責「濫投訴」、「濫舉報」行為[[1]]
延伸閱讀︰
當有人於網上說要告你誹謗......[[2]]
錢能通神,兼能買取正義的世界[[3]]
時事評論員的成魔之路[[4]]
2011年1月10聲明
基於黃世澤,於此發佈四點有違言論自由、合理評述宗旨的聲明,為此,本人有必要在此回應──
1. 本人在維基的編輯均為基於事實前題,而在維基所記載有關黃世澤先生之事宜,亦有來源可以追溯,並引用報章官網相關文章之連結,以及黃所出席的電台節目錄音,黃之表現是否言之有理,莊重大體,均出自其表現而非別人責任,就是陶傑先生也曾於報章撰文評論過黃先生的事宜,黃先生會否考慮控告陶傑誹謗他?最重要的一點是,到底別人誹謗了他甚麼?有關的字眼、片語等,還有所謂的「人身攻擊」字眼,黃既提出指控,就有必要言明;黃先生早於六年前已經顯露出他面對批評的能耐氣概,如在這個討論中,網友一語中的地道出了黃先生的問題所在──若你認為資料錯誤你大可親自動手更正,若認為有誹謗言論亦可對網主作出投訴.在留言中,有看見你認為有誹謗言論的投訴,但當網主詢問那些具體字句你認為有誹謗成份時,你卻並沒有具體指出,只作口號式的情感渲泄,漫罵。但很遺憾,六年後的黃世澤仍是一模一樣。
2. 較早前,本人被個別維基管理員封禁,對於個別管理員我會對他們善意推定,本人不排除有管理員被人誤導,僅以「人身攻擊」、「誹謗他人」等籠統指控強加於本人身上;但對於個別管理員將本人的申訴、投票等統統給刪去和隱屏,讓本人在不公平指控下沒有自辯和申訴的管道,而這些管理員單方向黃傾斜,我是感到氣憤的,這些行為應該受到遣責。在此,本人亦感謝管理員J.WONG的公道,反而,黃世澤指「部分維基中文管理人員任由中文維基百科變成一個缺乏嚴謹管理的共筆型網站」,這無疑是對明白事理的管理員的侮蔑,再說,黃先生一直容許自己不盡不實的履歷放到其條目,縱容該處留下過量的廣告宣傳內容,但有關黃世澤的「網絡爭議」和「居歐權」問題,此人刻意迴避,誠如網民評價黃世澤︰「不是想澄清,不是更正別人對他的看法,而是想禁止別人對他評論,還以為只有極權社會的人才會去禁止公眾對別人的評論,以你平日支持言論自由的言論,你的行為實在令我驚訝!到底是你平日的言論是言不由衷,還是你對此事抱有雙重標準呢?」沒錯,雙重標準的人,根本是黃世澤。
3. 黃世澤表示,「針對DAI ADORU於其他地方發表的言論,本人稍後有空就會去信中國新浪,以及香港雅虎,要求他們處理DAI ADORU針對本人,以至其他人士的人身攻擊,以至誹謗言論」。同樣地,本人只是基於合理評論,如果有人以為「向各大機構投訴」便能撫平自己的報復情緒,我只能說,這些機構不是為你服務。再舉多次「神父魔鬼論」做例子︰言論是否構成誹謗,關鍵是「公允評論」( fair comment)。 律師黃鶴鳴說,某甲罵某乙是魔鬼,如果乙方鬧上法庭,控告甲方誹謗,法庭不會純粹考慮「你係魔鬼」這句說話,而要全盤分析有關言論的上文下理。黃世澤先生如要向以上朱各機構「投訴」本人 (很奇怪黃先生今次不再向他經常掛在口邊的『高等法院』入稟),也得陳明本人哪些評論、哪些句子有不實成分,黃先生是必須指出問題所在,手持理據,投訴才能成立的。
順帶一提,由於本人對黃此類「知名人士」權力之大抱有懷疑,有關黃世澤先生是次於維基百科的風波,本人已去信《蘋果日報》、《香港電台》及《有線電視》等香港媒體,起碼,時事評論員是否容不下被人評論、容不下被如實記事、又或是否擁有特權等,以上種種問題是有必要搞清楚,同時也希望相關機構在選擇學者或評論員談及時事時,能慎選賢人,畢竟個別評論員的言論是可以不負責任,但能夠影響其發言平台的聲譽。
4. 最後,黃世澤先生表示「歡迎受害者與他聯絡」,並「樂意團結其他曾經受到DAI ADORU攻擊的人」,想問大家,這算不算是「有共同的敵人就是朋友」?本人在維基編輯條目眾多,當中也涉及很多人和機構,在維基以外也常發表評論文章,由於我的評論不像一些評論員般隨眾及向輿論聲大一方靠攏,「得罪人」是必然的事,但這是否代表我除了跟黃世澤「有仇」之外,也四處樹敵呢?本人非常遺憾,事件發展到此,已經不是單純的編輯爭議,而是演變成「吹雞、召集群黨、報復」,我比較擔心的是,黃世澤先生已經是一個不講道理的人,這樣召集得來的「一群人」是否都擁有客觀、獨立思考的能力。
嚴重抗議User:waihorace及User:Martinoei移除用戶發言及投票、並無理移除條目及討論頁的申訴章節
各位,很抱歉,面對瘋狂的黃世澤(Martinoei),本人有感無力應對,希望閣下能給予意見、幫助和定奪。
黃世澤將他人對他的投訴無理移除,並砌詞他人對其人身攻擊,但事實上他所移除的都是他人對其實在可靠的投訴,而於本條目所載的居歐權及網絡爭議部分也有大量來源可證,但黃世澤不欲將之曝光,強行移除,黃世澤不但抹黑他人,更對網民人身攻擊,惟他本人卻容不下別人批評自己,更抹黑網民「人身攻擊」他,做法可恥。
另外,昨日也出現一名為User:waihorace的人士,同樣強行移除本人所有對黃的質疑,做法相當可疑。也因為黃世澤現同時要求提刪其同名條目,於是他刻意將條目回復至一個「只有好人好事的版本」,並企圖令當次提刪變得順理成章。
相對於黃而言,本人一直有於不同知識面於維基進行編輯,當中亦涉及不同人物、企業,本人的編輯自問未能盡如人意,但完全基於中立及事實為原則,黃世澤 (Martinoei)或User:waihorace要以抹黑手段強言某某維基人對其惡意中傷或人身攻擊,是對維基網站、維基人以及網民的傷害;另外此人自詡為時事評論員,我們不能排除他會藉著實際媒體的版面去單方面抹黑維基人,並將其荒謬行為合理化。
除此之外,二人亦移除了本人的一則投票,企圖以不法手段控制投票結果,知法犯法、不屑溝通又不容別人討論的他對維基有非常嚴重的傷害,
為此,本人將在先作通知的前題下,將條目、討論頁等回退至本人的編輯版本,當中提及黃世澤曾企圖維基宣傳自己,以及編輯該條目的理由,是否涉及所謂的人身攻擊可以由各位定奪,不用由個別「有心人士」刻意將之隱屏,敬希各位明察各點之可疑,以及對黃先生等人肆意移除討論頁、網民對其投訴的文字,慎重對其作出懲處。
請管理員妙詩人停止對本人的無理針對
本人有感在維基受到個別人士所針對,特撰此短文藉以聲討有關人士。對於個別維基人以至管理員的不公平編輯及管理手法,本人過去現在一直不平則鳴,因此也一直受到個別人士所針對,其中管理妙詩人對本人的針對實在令我不勝其煩。
就黃世澤條目而言,其實已經有違「維基不是宣傳個人或機構的平台」這點方針,本人僅對此條目掛上「像新聞稿」的模板並移除過多的廣告宣傳段落,惟管理員妙詩人卻不可思議地容許這些過份的宣傳出現於維基,並砌詞本人「破壞條目」,妙詩人早前更以「多次回退」、「編輯戰」的理由封禁本人,及後更以「無禮、攻擊別人」為由單方面將本人封禁數周,惟妙詩人對於黃世澤的無禮攻擊本人、回退條目、自我宣傳卻從未作出任何判斷。過去,本人曾在本條目加入黃氏於「居歐權」事件的相關報導,但多次被User:Martinoei即黃世澤本人移除,並單方向管理員籠統地投訴「有人在此條目進行破壞」、「加入不實不可靠來源」,結果本人被妙詩人管理員無理回退條目及將本人封禁。
明顯地,是有人不願意一些事跡被記載到維基,但文章及電台錄音均是出自黃氏本人,顯然有管理員未能公正執法,並基於個人私怨對個別維基人作出針對。事實上黃世澤一條目妙詩人甚至癲倒是非反指本人「屢次回退可靠內容」藉此封禁本人,管理員妙詩人明顯有護短,選擇性執法的可疑,也令人懷疑妙詩人有否公平公正地處理每件編輯爭議,其實早於多年前妙詩人對於管理、編輯的判斷不濟早有前科,特別是一些談及有關基督教的條目都被此人刻意隱惡揚善,並無理回退條目,最近的例子是怪談 (電視節目)這個條目的「節目停播」,關於身為基督徒的有線高層胡容卿女士下令停播節目的部分。
身為管理員,務必中立持平,有條目提及有關基督教/教徒的,都不問理由地回退,實在很難對此人的操守不抱有懷疑;如果有管理員認為有條目的個別部分欠缺來源,作為管理員的應該做的是加入「來源請求」模板,而非將整個段落給刪,而又不帶有理由,不善用討論頁陳明你的解釋或陳述,這種舉措根本如同破壞條目。
請這位管理員尊重維基,尊重別人,也尊重自己,管理員知法犯法,無異於騎劫維基及社會輿論,請你自重!
如有人一再企圖公器私用籍以剷除異己,本人不排除向維基管理層作出投訴。
網民言論亦有參考價值
非常看不起一些人經常動輒說啥「論壇非可靠來源」,這些所謂硬道理根本只是箝制言論的口實──當一些媒體網站的文章連結失效/文章被移除,網民於論壇的轉載便成為追朔來源,而且紙媒體都會偶有出現失實報導,如果有人認為經過媒體的報導才叫「可靠來源」,這無疑是太天真的想法。再講現在已經是 web2.0的年代,網民已經不是單純的接收,網民亦可對公眾人物或時事作出評價,而電子媒體亦經常於討論區觀察公眾對某某事情的反應,這就反映網民意見有參考價值,強言甚麼「發文者可以隨便寫個名人的名稱上去假稱是該人寫的」,硬要說寫條目的人是「有居心」、硬要說來自網民的來源都是「不可靠的」,這種判斷叫做武斷,叫做小人之心,叫做惡意推定,也是箝制言論之舉。
經常強調維基有甚麼甚麼方針,但卻無視維基亦有強調「維基百科絕對不是法律體系。應該通過討論、達成共識來化解糾紛,而不是盲目跟隨預設的方針和程序。」,網民的留言是否可靠、可信,大可由讀者去判斷,根本不用一些人的過份熱心去為大家在這個位置上「篩選內容」。
只要想想,為何有立場的人可以被尊稱為時事評論員,相信每一個熱愛言論自由的人都不甘被這一小撮人操控全香港的話語權。
令我更疑惑的是,在黃世澤的條目上早前曾經有人刻意操作該條目,個別某某和某某在這裡抹黑本人「加入不可靠來原」和「移除可靠來源」,但事實大家都見得到了,我在上面的文字也詳述了前編輯者在本條目怎樣混水摸魚為黃先生去貼金,User:Mythsearcher和管理員妙詩人亦對相關人士作出嚴重又過份的袒護,這種其身不正以及對來源可靠與否的原則居然又隨時可變,未免太不知所謂了吧?這種不公平的維基人根本就不值得尊敬,也無資格強求別人尊重,因為你們根本就最不尊重維基。
有關網民擬以法律手段控告網民,以及個人資料的徵集與使用權限
因為黃世澤先生不滿本人於維基的編輯方向,強言本人「加入不可靠內源」、「編輯有所居心」,並聲稱打算控告維基和網民,本人特別向法律界朋友請教,縱觀黃世澤先生的「民事控訴理據」是可笑的,整理如下幾點︰
1.知名人士或機構見網上有疑似誹謗,要提訴主要是控告經營網站的人移除有爭議的句子或頁面,當然必須於「律師信」中言明哪句有所爭議,但黃世澤先生「發信之前」沒有陳明其「被誹謗」的具體情況,不能讓維基管理員或網民清楚得知哪句屬於他所認為的「問題陳述」,而黃世澤先生在相關條目討論區及其對話頁亦擺出一個「不願對話」的態度,這種「莫須有」的指控根本令網民無所適從,也是黃世澤先生的不負責任。
2.過去,有某報亦以相同理由聲稱「被誹謗」而要求某討論區交出網民資料,但都不得要領,這是因為沒有刑事成分,除非涉及援交毒品盜版等問題,警方才會向相關的網站索取網民個人資料作調查之用。
3.黃世澤先生向網民公開「徵求」DAI ADORU的真實名稱及地址,並聲稱「將會用作寄出律師信之用」,此想法絕對只是黃世澤先生一廂情願將其構思凌架於法律之上,黃先生的「徵集」活動,已經有違個人資料的使用;這不是黃世澤先生於網上言明「用途」就能理直氣壯地索取或使用任何網民的個人資料,因為黃世澤先生就算要告某某,也不過屬於「民事案件」,而且這不過是他單方面的指控,故黃先生沒有資格向網民或相關網站索取如某某網民的個人資料。
4.如DAI ADORU有日真的收到由黃世澤先生一方寄出的「律師信」,考慮到黃世澤先生早前確實於網上「公開徵集」DAI ADORU真實名稱及地址,兩件事情加起來,黃世澤先生同樣有「未得個人資料當事人同意下使用其個人資料」之嫌,若有人本身得知DAI ADORU的名稱和地址,在他向黃世澤先生披露之前,也必須得到DAI ADORU的同意,否則授受資料的雙方均已觸犯法例,
5.黃世澤打壓恫嚇網民的事件已不是第一次發生,同樣是「聲稱要告人又告網站」,黃先生甚至開出「條件」,「除非按我的意思做,否則必定會告」,黃世澤先生無疑是在脅迫網站為他去箝制和規範網民的言論,黃世澤先生只是不欲異見聲音出現於網上,法理上並無根據,情理上,則恃勢凌人,以為有錢就能買取他想要的正義。
最近記事 2007︰我對維基編輯戰的看法
最近時間比較多,所以開始在維基百科撰寫條目,當中包括電視頻道、傳媒、電腦、電玩這些自己較在行的話題。
不過,經常會和其他網友意見分歧,間中更有爭拗的地方。
維基的理念「人人都可編輯的百科全書」,但問題就來了,因為在撰寫條目時不同網友對同一人/事/物的理解都有所不同,在個別如某歌星、某品牌之類條目,如果撰寫或編輯條目的人本身是某某的粉絲,他的編輯方向可能會有自我審查或者審查別人的情況發生,亦有一些愛雞蛋挑骨頭的人,硬要將內文的「都是」改做「也是」,以為自己改過的就是最好。
又有一些人,太過堅持自己的立場和見解,自己不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對真相沒有了解,但又要堅持別人所撰是錯;不過,這裡亦有不少「愛好和平」的人,然而他們每當見到個別條目的描述略帶負面,他們就會將之修改為用詞委婉和淡化爭議地方的句子,可是這樣「好心做壞事」結果就令到網友所知道的並不全面。
我最不認同的,是這裡有些所謂管理員、所謂的「維基資深者」硬要編輯者加入第三網站相關報道作為「可供查證的資料」,部份管理員有感這樣才能顯示出其真確性,但他們從來沒有考慮到補充條目的人都屬於人證之一,既然維基的精神就是「集思廣益」,為何網友沒有資格去以第一身去寫這些第一手的文獻?老是要在引自別處的才當是文獻,是不是有點兒反智?隱惡揚善,倒不如去看別人的官方網站還好。
結果,你刪我補的「編輯戰」,每日都在不停發生。
多人的地方就多是非,看來我也要時刻提醒自己不要太過沉迷太過在意,否則只是應對不同意見人士已很浪費時間。不過,當大家都因為這份無奈而拒絕撰寫更多條目,所謂的「共同編輯」結果變成「立場的整合」,我們又能夠看到這個維基網站、這個所謂和諧的世界有怎樣的遠景?
DAI ADOR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