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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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速率(英語:V-speeds),是用來表示飛行器的特定速率,這個速率會隨著飛行器重量、跑道情況、氣溫、飛行器類別(例如滑翔機、噴射飛機)而改變。較大型飛行器的V速度大多以圖表的形式記載在飛行器的手冊上,供飛行員查閱。

單引擎飛機(塞斯纳150L)的空速表英语Airspeed indicator,並附上V速率標籤。

規約

最常見的V速度為基於政府航空法所定義的。在美國被定義在聯邦規則彙編的標題十四,也被稱作聯邦航空規約(FARs)[1]加拿大則是在加拿大交通部製作的飛航情報手冊(AIM)第26條中定義V速度[2]聯邦航空規約(FARs)的第23, 25條英语Federal Aviation Regulations#Organization以及相當於V速度的定義主要是被用於飛機的設計或是認證,並不是用來開飛機的。以下說明供飛行員們使用。

主要V速率

V速率名称 描述
V1 中斷起飛速度,飛機加速至此速度之前,如飛機發生任何異常,機師可以放棄起飛。
如超過此速度時放棄起飛,飛機有可能不能在跑道盡頭前停止。[3]
V2 安全起飛速度,這是指具有兩台或以上發動機的飛機,在 V1 有一台發動機發生故障時,飛機能安全起飛的最低速率。
V2min 最小安全起飛速度。
V3 收起襟翼速度。
VFE 襟翼展开时的最大速度。(Flap extend)
VNE 絕不超過速度。(Never exceed)
VNO 最大結構巡航速率:在亂流中超過此速率有可能造成航機結構損壞。
V4 穩定爬升速度,超過此速度時可以開始收起襟翼。(通常此速度相等於 V2 + 15 節)
VA 機動速度,在高於此速度時,不得對飛機進行快速操縱。
Vat
VB 針對最大陣風的設計速度[1][2][3]
VC
Vcef
VD
VDF
VEF
VF 襟翼設計速度
VFC
VFTO 最終起飛速度
VH
VLOF 升空速率:大型飛機上,拉起機頭仰轉到實際機輪升空通常有一段時間間隔;升空速率是機輪離地時的速率。
VLE 带起落架飞行的最大速度
VLO 放起落架的最大速度
Vmc 最低可控速度
Vmca 空中最小操縱速度
Vmcg 地面最小可控速度
Vmcl 降落時最低可控速度,飛機低於此速度時將無法有效控制飛機
VMO 最大运行速度
VMU 最小离地速度
VR 抬頭速度:機師開始拉起機頭起飛的速度,當飛機到達此速度的時候,就已經產生飛機起飛所需要的速度以及升力。
Vrot
Vref 著陸速度,飛機在接近跑道時應降至此速度。
VS 飛機可控制的失速速度或最小穩定飛行速度
VS0 着陆构型的失速速度
VS1 起飞或干净构型的失速速度
VSr 參考失速速度
VSr0
VSr1
VSW 失速警告速度
VTOSS
VX 最大爬升角速度
VY 最大爬升率速度

参考资料

  1. ^ 1.0 1.1 Electronic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 Chapter 14.1. 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2008-05-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05). 
  2. ^ 2.0 2.1 Transport Canada. Aeronautical Information Manual GEN – 1.0 GENERAL INFORMATION (PDF). October 2012 [2013-01-01].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0-10-24). 
  3. ^ 3.0 3.1 Peppler, I.L.: From The Ground Up, page 327. Aviation Publishers Co. Limited, Ottawa Ontario, Twenty Seventh Revised Edition, 1996. ISBN 0-969005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