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9年11月

强烈要求取消 关注度 标准  !!!!!!!!

理由我就不说了,只谈一个现象,此词条曾被挂上关注度模板并被管理员同意保留,而现今又挂上了此模板,这不是扯淡吗?此等耗费资源的标准,留它何用!!望有智慧者仔细辨析,我已退出编辑行列,盖因此地权力者过多,如各位认为我胡言乱语,那就算了,总有平反的一天。--Justthink (留言) 2009年10月28日 (三) 07:23 (UTC)

從你的意見可知你對維基百科的運作與編輯原則都不夠了解。雖然希望你能留下來繼續貢獻,但如果你還是不能認同一些編輯原則的話,也只好祝你順風遠颺了。--百楽兎 2009年10月28日 (三) 12:22 (UTC)
WP:KIDRalfX2009年10月28日 (三) 13:21 (UTC)
此网站是你开的,你是董事长?你是大股东?你的ID是威尔·吉米士的马甲?如果都不是,你何谈我误解颇多?就事论事,这个词条被挂上过关注度,然后表决保留,现在又挂上了关注度,又要来一次表决?你作何解释!!!!

我知道你可以怎么解释:这个模板不是你挂的。确实,模板人人可挂,但是作为一个干扰正常运作的行为,你这个自居维基百科代言人的人难道不用做以详查吗?你作何解释!!!!

我还是可以帮你解释:这就是维基百科的特色,自由嘛,中立嘛,自由中立难免有纷争嘛,都是不可避免的,您何苦大动肝火?您想滚蛋滚就是了,你要是执意不滚乱发见解我封了你你也就滚了。是不?我知道你在想什么。算了,算了,柏杨的某句话说的好:“中国人到哪儿都是中国人。”既然您自认为智力略逊在下九成九,我又何苦为你找理由开脱什么“阻力太大”呢?来句古典的,让你知道我通今贯古:“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奴哉!”--Justthink (留言) 2009年10月28日 (三) 13:46 (UTC)

Justthink请注意文明,不要人身攻击。--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0月28日 (三) 13:56 (UTC)

英語維基亦有於刪除討論最後被管理員同意保留,但又因各種因素(特筆性等)遭提刪失敗,最後以相同因素遭提刪最後被管理員核定刪除的情況(如Wikinfo,儘管我個人認為以其同時具有百科全書、辭典、教科書等特性,本身又偏向同情而非中立觀點不該遭刪),因此Justthink的論據不能成立。不過孔二狗的確是應該有獨立條目,因為他的其中一部網路小說有實體化。希望Justthink不要灰心繼續編輯各種網路文學類條目(個別小說作品只要有實體化就應該有獨立條目)。--RekishiEJ (留言) 2009年10月28日 (三) 14:23 (UTC)

  • 为了自己一个条目,至于要颠覆整个维基百科的收录标准么?为了一个针对自己的维基编辑,至于要侮辱整个中国人么?到底是谁在无理取闹,到底是谁在自私?个人访谈根本就不是知名度的依据,那个条目还是等于没有知名度来源。我会告诉你,等所有知名度标准确立后,在下第一个提删的就是孔二狗及其副产品。你既然想写名著,要出名,请离维基百科远远的,这里根本就不是你宣传自我、宣传产品的舞台。—Walter Grassroot™ |留墨存香 2009年10月28日 (三) 15:10 (UTC)
哈哈哈,您的文风我很喜欢啊,您很有愤青的潜质。“为了自己一个条目,至于要颠覆整个维基百科的收录标准么?”首先这条目不是我的,也许也不是任何人的,或许是维基百科股东的,但我不是股东,想来你也不是。我只是这个条目的一个编辑者,因为在编辑过程中有人干扰,也就是您所说的“无理取闹”,才在这里发表意见。“谁在自私?”我在自私!我就是在自私!!我从娘胎里出来就一直自私!!!因为我的出现是历经了几十亿年的进化筛选的,那些不像您假装不自私的真不自私的种群早就被那些自私的种群吃掉了,所以我——连同我所认为的绝大多数人都是自私的,那又能怎么样?“到底是谁在自私?”您的这一诘问在我看来就如同“到底哪个1+1在等于2?”一样可笑。“个人访谈根本就不是知名度的依据,那个条目还是等于没有知名度来源。”我不知道你说的对不对,但我想反向的来思考一下:既然个人访谈不能作为所谓知名度的标准,啊,错了,你怎么这么愚蠢呢?应该叫“关注度”。那么余下的还有群体访谈,不妨谈两种。所谓群体访谈应该就是“我代表某某群体找你了解一些问题。”这种吧。哦,我明白了。那么维基百科应该建立一个“XX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以贪腐嫌疑被调查官员”然后里面列上几千上万个人名,每个人名都应该有一个独自的条目,因为按你所言“知名度”够了嘛,想来这个工程还要调配人手去做,也是意义非凡的一项工程。至于不妨谈,访谈尚且不够知名,不妨谈岂不更甚?看来也不一定,前几天那个艾滋女事件,还没听到某疾控部门来找她作“群体访谈”,个别报纸和媒体所作的顶多也就是电话或者侧面报道。但我想这个条目应该马上——或者已经出炉了。这你作何解释呢?还有更加著名的贾君鹏事件,迄今为止这个人都没被访谈着,按你所说,也应该挂上关注度模板?那你挂吧,我等你的好消息。“我会告诉你,等所有知名度标准确立后,在下第一个提删的就是孔二狗及其副产品。你既然想写名著,要出名,请离维基百科远远的,这里根本就不是你宣传自我、宣传产品的舞台。”你把我当成孔二狗本人了?嘻嘻,其实我不是。如果你非认为我是,那我是了也无所谓。至于我想写名著、想出名就得离维基百科远远的,那是否意味着您也想写名著、也想出名呢?因为真有我名著写成,名声远扬的时候,我定会说道有一个叫留墨存香——也许是嗅觉有问题——可能是鼻炎吧——的人,让我离维基百科远远的,我没准还会写一本叫“我为什么离开维基百科——论墨的香精调配及其意义”的小册子来记载这件事,你如果当时还没被雷劈死,没准也会写一篇叫“我为什么让‘就是他醒着’(justthink)离开维基百科?”的文章来沾我的光,由此看来,如果有书成名就愿望的人应该离开维基百科这样的精神的话,你首先应该做出表率,在众目睽睽之下自我放逐。--Justthink (留言) 2009年10月29日 (四) 03:57 (UTC)
是阁下自己说要走,走就走了,还摆什么姿态弄得那么不情愿;如果不想走了就把自己以前放厥的话收起来。贾君鹏事件之前就进过存废讨论区,后来保留了。关注度以前就叫知名度。—Walter Grassroot™ |留墨存香 2009年10月29日 (四) 05:26 (UTC)
(!)意見 - 如果一次提刪不成,然後就來二次、三次、四次……提刪,直至某時候先前主張保留的用戶不再活躍於「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時,就有較大機會可以使條目被刪除(也要視乎當日是哪位管理員處理「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這種做法叫「選購論壇」(en:Forum shopping)或「問父母的另一方」(Asking the other parent)。--Mewaqua 2009年11月1日 (日) 01:35 (UTC)
(:)回應,法律上亦有類似的制度,不可就同一罪行多次控告罪犯,只能在更高級別的法院上訴。某生 (留言) 2009年11月2日 (一) 05:06 (UTC)
(:)回應如果维基上真有更高级别的“法院”,我完全赞成只提删一次—冰熱海风 (讨論) 2009年11月11日 (三) 02:33 (UTC)
(!)意見 - 兩三年前的提刪討論一般是把「有2個來源以主角為主題」視為知名度/關注度的「足夠條件」(sufficient condition),現在卻有人將其理解成「必要條件」(necessary condition),於是一些以前提刪時被保留的條目又一再被提刪。--Mewaqua 2009年11月2日 (一) 12:56 (UTC)
(:)回應,“一般是”视为充分條件,不等于它就是充分条件,一千年前人们一般认为地球是方的,不等于它就真是方的。如果真是充分而非必要,那么“维基百科:关注度”就完全是一纸空文,没有任何效用。关键是指引中语焉不详处太多,根本没法参考—冰熱海风 (讨論) 2009年11月11日 (三) 02:38 (UTC)
我个人以为,如果相关指引没有变更的话,或者往后没有出现范围更加适用的指引的话,那么就不应该多次针对同一条目进行同样理由的多次提删——除非有足够证据证明前次存废讨论不充分或讨论过程违背了有关的方针和指引。针对孔二狗而言,8月30日所进行的存废讨论是充足的,已能说明这一条目是符合现行的WP:关注度WP:成為維基百科傳記的標準指引的,因此不应该一而再再而三地对该条目进行相同理由的提删。当然,如果在未来这一指引或者WP:成為維基百科傳記的標準又进行了更新,其中提出了新的限制条件而孔二狗条目可能不符合这样的条件,那么到时候就可以进行新一轮的存废讨论,在新的指引下重新讨论该条目的存废问题:这也回答了Mewaqua为什么两三年前曾被保留的条目又被提交存废讨论,因为相关的指引进行了翻新,原有条目可能已不符合新的条件。--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1月12日 (四) 10:22 (UTC)
据我所知,并没有人针对孔二狗条目进行多次提删——它只被提删一次,而且它的讨论并不充分,无论“可靠媒体有多篇专题文章”还是google有XX条结果,都并未指出哪些是有效来源。所以菲菇话中隐含之指控,自然是不成立的。—冰熱海风 (讨論) 2009年11月13日 (五) 03:35 (UTC)
和稀泥和自以为是的人(除去我自己),我 炒鲵蟆!!!!!!!!!--Justthink (留言) 2009年11月12日 (四) 13:59 (UTC)

建議:「非自動確認用戶」在頁面掛上delete模板一律視為無效請求

現在Wikipedia:刪除守則明確規定「匿名用戶(非註冊帳戶或未登入的帳戶)或新建用戶(未符合『註冊滿7天、編輯次數達50次』條件)不能參與任何投票,包括提請投票及表決。任何不合資格的用戶所發起的提請投票將會被即時終結,涉及的條目會被快速保留」,可是「非自動確認用戶」使用{{delete}}請求快速刪除卻好像不受此限制,我認為有不妥,現提議按以下修改Wikipedia:快速刪除

把「自動確認用戶方可提刪」的限制延伸至「請求快速刪除」,對「非自動確認用戶提出的速刪請求」一律不處理,請求速刪提刪者自己的User及User_talk頁面(包括O1或aup、O3或ip)、由提刪者自己創建的頁面(G10或author)不在此限。

歡迎提出意見。

--Mewaqua 2009年10月31日 (六) 12:14 (UTC),於2009年10月31日 (六) 14:28 (UTC)有修改

這提議看起來像是不可操作的(not operable)。不過個人意見是快速刪除與否都必須根據方針,如果IP用戶沒有掛錯也同樣可以在符合方針下刪除。—RalfX2009年10月31日 (六) 15:53 (UTC)
可以使用防滥用过滤器实现。—Wcam (留言) 2009年10月31日 (六) 15:54 (UTC)
我猜RalfX君的意思是没有太大的必要性。如果非自动确认用户挂上delete模板的页面确实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总不能让管理员置之不理吧?—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10月31日 (六) 16:09 (UTC)
嗯……理論上不論掛的人是誰,同樣的處理方式應該就能把不恰當的速刪請求過濾掉。應該要速刪的始終會被速刪掉,不應該速刪的也有適當的處理方式。—Altt311 (留言) 2009年10月31日 (六) 16:24 (UTC)
用AF很好操作。--Jimmy Xu581·+ 2009年10月31日 (六) 16:27 (UTC)
我知道用AF很好操作,但是我认为不应该限制非自动确认用户挂上delete模板。—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10月31日 (六) 16:44 (UTC)
个人觉得没有必要限制。—Chief.Wei 2009年11月1日 (日) 02:50 (UTC)
誠無此要,正如 Altt311 君所言,線既清楚劃定,要刪的始終會刪,濫提刪者始終不可能如願。何必加以限制?—J.Wong 2009年11月1日 (日) 03:15 (UTC)
在下也觉得无限制的必要,基于AGF,应该在Wikipedia:删除守则中允许IP用户及新用户请求快速删除—Leon3289 (留言) 2009年11月1日 (日) 03:35 (UTC)

不能參與任何投票的用戶卻可以掛刪除模板,這樣不就是給他們可以提請投票?當初這樣寫,應該有防止匿名用戶濫用機制之意。如果匿名用戶或新用戶認為某條目應該刪除,可以通知其他用戶(透過互助客棧或討論頁等等),合資格用戶覺得刪除有理,才由合資格用戶掛{{delete}},所以支持用AF。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11月2日 (一) 22:10 (UTC)

個人覺得這情況很怪異,奇怪在為何速刪有眾管理員把關仍要設下多重關卡,但又覺得 Quest for Truth 君所言非無理。但再細想一下後,本人決動議廢除非自動確認用戶不可提案存廢討論之例,當初原意乃在處理提請者與投票者資格差異問題,惟今刪除投票經易名存廢討論,萬事已以理據行先,就是劃下無數意向符但無有力理據相輔均亦無其用處,反而就是只用意見符,如果理據有力,根本毋須意向符亦足影響結果。間中存廢討論中亦有IP用戶發表真知灼見,無可否認此等意見足左右結果。既如此,此規仍有存在之要嗎?故動議廢除此規,另本人再次堅定立場,既此規亦可廢,不見得再有需要限制非自動確認用戶提案速刪。亦毋用架床疊屋,層層上報。—J.Wong 2009年11月3日 (二) 16:35 (UTC)
(+)支持Wong128hk的提议,允许非自动确认用户提案存廢討論,但是为防止滥用傀儡作弊(这种事情在存废讨论也发生过多次了),个人认为只可以允许非自动确认用户提案存廢討論,但是投票无效,意见可做参考。—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1月4日 (三) 07:55 (UTC)
(+)支持书生--FrankLSF95(Wikibreak) 2009年11月6日 (五) 10:37 (UTC)
(+)贊成J. Wong的意见。一些有管理员最后把关的事就不要搞出这么多条款来,尽可能地把权限分配给所有用户(只要滥用这种权限的行为可以很快、很方便地回退),而不是全部收起来供在香台上,这才是维基百科的自由所在。--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1月7日 (六) 19:01 (UTC)

關於提刪者票的部分:現行辦法只允許自動確認用戶提刪,而提刪者本身記入一票。如果修改提刪辦法,是非自動確認用戶不記票以防弊呢(也就是若無人附議或異議則不處理),還是非自動確認用戶提刪記入一票?這點需要先釐清。避免非自動確認用戶大量提刪帶來的問題。—RalfX2009年11月6日 (五) 12:10 (UTC)

(※)注意,现在在讨论,不在投票。--Jimmy Xu574·+ 2009年11月7日 (六) 18:49 (UTC)

人人平等,不应该限制新用户。同RalfX。--<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11月8日 (日) 02:55 (UTC)

RalfX 閣下︰其實現時存廢討論已非投票導向,某程度說是方針落後於現實,所以閣下所提之問題根本毋須再理,蓋已非投票,又何來記票問題呢?題外話,現時確有大量提刪的問題,然不是由非自動確認用戶所帶來,反而是因為關注度闕如及待審小小作品的機械人提刪過度集中。言歸正傳,個人覺得應該另想法子去阻止用戶胡亂且大量提刪,而非以斬腳趾避沙蟲之法迎之。—J.Wong 2009年11月9日 (一) 10:46 (UTC)

只是提出現行辦法需要注意的細節,以及需要考量的對策。—RalfX2009年11月9日 (一) 12:39 (UTC)
當然。有沒有想過有什麼法子去阻止用戶胡亂大量提刪?這當應防患於未然。—J.Wong 2009年11月10日 (二) 02:42 (UTC)
(-)反对:不太有必要。即使有人破坏,挂个快速删除模板影响也不会太大,也能很方便的反破坏。--Fantasticfears留言+记录 2009年11月18日 (三) 05:01 (UTC)

提議Wikipedia:拉票成為正式指引

Wikipedia:拉票已翻譯完畢,並已在其他幾個語言版本成為正式方針/ 指引,望中文維基百科能實行之,以阻止一些擾亂性的行為。希望社群能審閱其內容,並將問題提出討論,多謝!— Yravi.kJ 2009年11月6日 (五) 10:37 (UTC)

不好界定 过量的跨页张贴 推广立场 堆积票数 秘密拉票。--<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11月7日 (六) 13:00 (UTC)
這個就是交出來討論的原因了,不過目前我看畢那篇文章我也能界定得到,可能是有些地方寫的比較不明白?— Yravi.kJ 2009年11月7日 (六) 13:28 (UTC)
希望这个在完善之后,特别是能明确界定这些行为后,成为指引-Mys 721tx (留言) 2009年11月7日 (六) 18:41 (UTC)
太泛泛了,完全没办法操作。其实拉票反倒给我负面印象。-快龙到此一游 2009年11月12日 (四) 10:52 (UTC)

建议:挂维护性模板时必须说明原因

一项建议:挂{{Wikify}}、{{Cleanup}}、{{Copyedit}}等维护性模板时必须说明原因。比如这个,我根本看不出哪里需要清理和校对。--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1月9日 (一) 14:48 (UTC)

遊廓明顯的問題有濫用粗體、標點錯誤。其他請問當事人。—RalfX2009年11月9日 (一) 16:25 (UTC)

反對。掛上模板意即看得出需要清理和校對,取消模板意即看不出需要清理和校對。—60.242.157.200 (留言) 2009年11月9日 (一) 14:51 (UTC)

挂模板者可能可以看得出来,但是条目的创建者能看出来吗?--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1月9日 (一) 14:54 (UTC)
模板上的字和連結不是白寫。—60.242.157.200 (留言) 2009年11月9日 (一) 14:56 (UTC)
Template:Cleanup上面写着:“此条目可能需要进行清理,以符合维基百科的质量标准。请尽量协助改善这篇条目,详细信息请参见讨论页”。需要进行清理是一个非常模糊、笼统的概念,究竟是需要清理些什么?缺少内部链接?缺少段落标题?还是语句不通顺?--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1月9日 (一) 15:02 (UTC)
有什麽應該改的,就改什麽。這又不是僅僅一句「這個條目不符標準」。不知還要說成什麼樣子?寫成「這篇文章第三段第四句話、第四小分句后面,應該用中文標點,請修改。」嗎?—60.242.157.200 (留言) 2009年11月9日 (一) 15:31 (UTC)
假如有一篇两万字的文章,没有别的问题,就是缺少==历史==、==生平==等段落标题,应该怎么办?当然可以自己加上标题,但如果不太确定应该加在哪里,或者觉得这样太麻烦的话,难道仅仅挂上{{Cleanup}}模板就可以了吗?有可能条目创建者根本就不知道在维基百科写条目时,应该适当地加上段落标题。如果不在编辑摘要或讨论页中说明原因,或在编者的对话页留言并解释原因的话,怎能让编者知道哪些地方需要清理?--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1月9日 (一) 15:40 (UTC)
同意,这些维护性模板本身无法清晰地说明需要改进的原因,但似乎没有办法强制用户在挂上的同时在讨论页也说明理由?—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11月9日 (一) 16:30 (UTC)
(!)意見:如果不是顯而易見品質很差的條目,懸掛者也沒能在討論頁中留下隻字片語發表懸掛的理由,其實是可以直接將模版去除。—泅水大象 訐譙☎ 2009年11月9日 (一) 17:59 (UTC)
適當的加入文字描述有助其他的編者改善條目,維基條目不單屬於創建者及掛版者。某生 (留言) 2009年11月10日 (二) 08:25 (UTC)
( ✓ )同意大象。(!)意見:本人认为{{wikify}}可以不说明原因(已在Wikipedia:维基化中说明了),如果看不出来有哪个地方需要wikify可以删去该模板。{{cleanup}}应该要说明原因,而且该模板已经有请优先考虑其他相关清理模板,最后才使用本通用模板。的说明。{{Copyedit}}和wikify一样,可以不说明原因(模板上已有说明),如果看不出来有哪个地方需要校对可以删去该模板。还有,如果不知道应该怎么修改,可以问挂模板的人。--TroubleKid (留言) 2009年11月10日 (二) 11:02 (UTC)

简化下中文转换的标签

有维基人能把英文维基百科中的Wikipedia:WikiProject_External_links完好无损的移植过来??

問:似乎是清理无关链接行动,对中文维基很有好处 —  实话实说 去查理办公室喝茶  2009年11月19日 (四) 05:32 (UTC)

link. en:Wikipedia:WikiProject_External_links --Liangent留言 2009年11月19日 (四) 06:05 (UTC)

关于“立法委員任期出席紀錄”

一些中华民国立法委员条目专门在“立法委員任期出席紀錄”的章节,如李復興。这类章节的内容完全就是琐事记录,这些出席记录不重要也无意义(个别与出席有关的条目除外)。我认为这些内容不应记录在维基百科,但此类内容在维基百科不在少数。为避免争端,在这里提出看一下大家的意见如何。—Dingar (留言) 2009年11月8日 (日) 08:54 (UTC)

這些內容遲早要提出來討論,畢竟百科全書不該有這樣的呈現方式。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應該好好檢討,你們的工讀生在張貼這些立委的出缺席紀錄是否覺得唐突。--Jasonzhuocn (留言) 2009年11月9日 (一) 00:58 (UTC)
事實上我認為這是特定政治團體在利用維基百科這公器宣揚他們自己的政治意見。除了過份瑣碎外,因為還牽涉到生者傳記的政策,應該刪除這類對於百科全書沒有幫助只有負面影響的內容。—泅水大象 訐譙☎ 2009年11月9日 (一) 01:40 (UTC)
不曉得這類行徑是否可經由「生者傳記」來進行規範?—章·安德魯 (留言) 2009年11月11日 (三) 16:01 (UTC)
我個人而言不同意刪除這些資料,除非這些資料是有錯誤的,而立委的出缺席紀錄我相信都是部分選民的選舉立委時的考慮因素之一,但是我建議以較短的篇幅和段落的方式編輯,其實這些針對各地的立法機構的議員出席和投票率調查或統計全球都有不少的,而我都想了解為甚麼會違反生者傳記的意思的?—Railhk0512 (留言) 2009年11月19日 (四) 08:03 (UTC)
因為第一,刊登這些資料的人本身屬於某些政治立場與主張的團體,由他們來添加資訊多少會有挾帶政治主張的疑慮;第二,維基百科不是選民投票前用來參考候選人表現好壞的工具,維基百科是本百科全書!—泅水大象 訐譙☎ 2009年11月19日 (四) 13:30 (UTC)
我不認為這些資料「沒有任何重要性」,就如同Dingar上一段落又說了:「特定情況下有意義,可以例外執行」。這兩句話的邏輯有很大衝突,到底資料有無意義的客觀條件為何?為何像是美國職棒大聯盟無安打比賽列表美國總統與總統候選人身高列表2006年度香港四台冠軍歌曲列表的統計數據就比這類數據來的重要?為什麼維基百科是「百科全書」所以就要把任期出席記錄刪除,又有哪些百科全書會保留以上這幾個例子的資料?我並不是說這些資料一定要保留,可是看到上述討論,讓我聯想起我個人在中文維基百科編輯時,也常常在沒有客觀條件的情形下即遭刪除文章,讓我覺得在百科中很多觀點根本就沒有對話,一竿子刪掉一串文,編輯日誌加上「百科全書不是這樣的」、「非百科内容」就一句話打死,實在是讓有心編輯者死的冤枉,管理員也忙了半天卻仍然遭罵、被檢舉。
說以上這些話,不是為了筆戰,只是希望大家在所謂討論這種生殺大計之時,能夠告知原作者,讓維基百科有更多共識的產生。(這些討論何不放在這些立法委員本身的討論頁?原作者這樣才能透過監視頁面了解相關的討論呀!)(留言) 2009年11月28日 (六) 07:38 (UTC)

你好,我和你一样也想通知原作者。问题是这种条目很多,在任何一个条目讨论都不妥,所以放到客栈。客栈本来就是维基人讨论的地方,放在客栈并没有不对的地方。原作者不是上帝,他也应该尊重其他维基人的意见。

特定情况和普遍情况是个相对的概念,没有矛盾。你如果对其他列表有意见,可以单独提出。我们需要的是就事论事,不要扯太远。正因为这个理由不明确,所以才放到客栈讨论的。既然你觉得“非百科内容”是主观意见,那“它是百科内容”是否也是主观意见?世界本来就是矛盾的集合体,所以才需要这个客栈来讨论。—Dingar (留言) 2009年11月30日 (一) 06:21 (UTC)

..的確,我贊成你的想法,本來就應該讓其他維基人討論。或許我把以前還不熟悉維基百科時,被刪資料的痛苦印象混在這裡了。不過我的意思不在於要所有人把原作者當上帝,而只是請大家在討論刪除這樣的事情時,能夠更小心點,比方確認原作者有在討論之列。
我也是想就事論事,所以提出一些條目的例子,即是想要證明用刪除來編輯維基百科,會讓維基百科的豐富性降低。大概是我這樣的論述太拐彎抹角了,換這麼說吧--要刪除總需要客觀理由,就如「勇於更新頁面」中所建議的:

如果您預計或看到有人反對您的條目版本,而是起源於您想要更改或刪除一些文章的本質內容,最好將您的異議在討論頁中列出,適當地引用不準確的文句,解釋您的理由和提供參考資料。如果有其他的維基百科姊妹計畫和這個頁面相關,而包含了具本質性的內容,您也可以提出您希望的修正方案。

以上給Dingar參考--上官 (留言) 2009年11月30日 (一) 08:20 (UTC)

對於有心撰寫維基百科的作者,我十分同意User:Shangkuanlc的看法。不過我提出的是另一件事,對於只是來貼文的ip用戶,例如公督盟ip用戶,或是假裝路人的「假考部隊」貼文者,根本就應該當作spam。中文維基百科作為網路百科界的領導品牌,應當對這些spam做有效管理,維基百科的條目頁和討論頁不應成為特定民間組織或某某聯盟的宣傳版。--Jasonzhuocn (留言) 2009年11月30日 (一) 08:4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