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历史档案/2011年7-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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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市長和臺北縣縣長的區別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于2011年7月22日 (五) 12:04 (UTC)之前加入的。
管理員Jusjih濫權封禁
由於管理員User:Wing要我不追究往事,所以我公開此事只是希望喚起有識之士對中文維基百科管理員濫權問題的關注。
現今中文維基百科管理員的動用封禁宛如私刑,管理員User:Jusjih在2011年4月間,以其個人的觀點及非事實的理由對我實施了「追加封禁」。以下為當時的記錄:
2011年4月11日 from User:Jusjih 一、查過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Special:日志&page=庫利南鑽石 ,2011年3月23日 (三) 16:55 Πrate (討論 | 貢獻 | 禁封) 庫利南鑽石移動到重定向頁克勒南鑽石。後來 2011年3月24日 (四) 06:26 Gakmo (討論 | 貢獻 | 禁封) (29位元組) (克勒南鑽石移动到庫利南鑽石: 常用名,見討論頁) 合乎 http://zh.wikipedia.org/wiki/维基百科:命名常规#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称 。 二、查過 http://zh.wikipedia.org/wiki/Talk:庫利南鑽石 ,"克勒南鑽石"Google搜索结果不到百個,所以“是該條目的創建者及唯一的貢獻者,所以有權選擇使用哪個地區的譯名”,不合乎 命名常规 的方針。你4月解封以來,“庫利南鑽石“搜尋結果大於”卡利南鑽石“,卻四度執意將頁面重定向到卡利南鑽石,不見新討論,難謂不是編輯戰、移動戰。 三、2011年4月2日再度被封,已經第10次被封,這邊4月2日、4日、5日、6日重覆申訴,内容不見反省,僅怪他人以及回答宣稱”管理員無視我的解釋,封禁亦無解釋理由,而且又不理會我的申訴,所以重覆申訴訊息“,難謂不是 http://zh.wikipedia.org/wiki/维基百科:封禁方针#封禁申訴 的”被封禁用戶濫用申訴渠道,可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及/或使用郵件功能,以避免重複的無理申訴影響維基百科運作。“ 据上論結,本次封禁申訴為濫用又顯無正當理由。依據 http://zh.wikipedia.org/wiki/维基百科:封禁方针#封禁申訴 : |
2011年4月11日 from 百楽兎 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称本非通則,維基百科上多有反例。否則,我可以因此移動那些條目。 |
2011年4月24日 from 百楽兎 你們不回覆,我就再申訴。 |
2011年4月26日 from User:Jusjih http://zh.wikipedia.org/wiki/Special:封禁列表 : 2011年4月17日 (日) 04:45,Πrate (討論 | 貢獻)被T.A 白河 (討論 | 貢獻 | 禁封)查封(無限、禁止創建帳戶) (經檢查貢獻後確實操作傀儡,並且持續進行多項破壞行為,以及違反Wikipedia:封禁方針當中的繞過封禁方針,並且蓄意逃避封禁繼續編輯以及破壞,因此依照封�) 多次被封,僅僅怪他人,請問自己反省了沒?2010年1月另有管理員封你可能沒避嫌,我幫你解封一次,請問你感恩了沒?你前科太多就是沒有信用。任何管理員對你的處分,若沒有其他管理員反對,就是默許。 只要永久封禁繼續,這就是最後一次回答,申訴就難以受理,下次也難以理你而浪費時間。牛! Jusjih(沒有太多時間浪費的12維基管理員) |
謹記--百楽兎 (留言) 2011年7月20日 (三) 01:42 (UTC)
- 濫權與否尚無定論,就不宜直接拿來指責別人。--Zhxy 519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3:28 (UTC)
- 用「非事實的理由」封禁用戶就是濫權。--百楽兎 2011年7月22日 (五) 03:39 (UTC)
- 仍須待理由被證實確非事實。--Zhxy 519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4:17 (UTC)
- 用「非事實的理由」封禁用戶就是濫權。--百楽兎 2011年7月22日 (五) 03:39 (UTC)
(+)支持:支持百樂兔所言,管理員若濫權應該被檢討,管理員只是被選舉出來擁有較多權力的普通用戶而已,不是製造互相包庇的特權階級,如果因為嫌麻煩而不願瞭解事理,就胡亂做決定,即使知道錯了寧願將錯就錯,缺乏耐心與服務熱情的管理員,反不如辭職算了,百樂兔的委屈,其他用戶應該感同身受,感嘆現在願意為公理而挺身而出,具有同理心的維基人實在太少了。--180.217.151.45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7:45 (UTC)
- 惊现Luke小朋友!--CHEM.is.TRY 2011年7月22日 (五) 08:01 (UTC)
- Luke7956在某視頻網站說自己是30歲。--Mewaqua 2011年7月22日 (五) 08:06 (UTC)
- 囧rz...我指的是它的行为像小朋友。。--CHEM.is.TRY 2011年7月22日 (五) 08:22 (UTC)
- 囧rz...某些網站為了遵守法律設有年齡以下限制門檻,有的是十八,有的是二十一,各國法律不一,反正又沒有禁止X歲以上訪問的網站,現代人多都習慣性填寫符合規定之資料,以便遊覽部分網站內容,現在社會黑暗,人心複雜,為何會有人天真的據實填寫?,虛擬世界只有如履薄冰以防有心人的挾怨報復--180.217.119.234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12:06 (UTC)
- 囧rz...我指的是它的行为像小朋友。。--CHEM.is.TRY 2011年7月22日 (五) 08:22 (UTC)
- Luke7956在某視頻網站說自己是30歲。--Mewaqua 2011年7月22日 (五) 08:06 (UTC)
- 同樣的道理,管理員Jusjih也沒有權力自行認定我濫用申訴渠道。--百楽兎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9:59 (UTC)
投诉User:AT和User:人神之间的无理封禁
我注册了User:talktalk,被User:AT没有警告就封禁,说我的用户名有问题,却没有说具体有什么问题,而且不允许我用讨论页申述。
我只好又注册了User:Tarte,却被User:人神之间用傀儡的理由封禁,还说我破坏,同样不允许我用讨论页申述。R
请问User:talktalk的用户名有什么问题?
就算User:talktalk的用户名有问题,为什么不允许我换一个用户名?凭什么用傀儡的理由封禁更改的用户名?
还有我正常讨论,哪里破坏了?
-User:talktalk User:Tarte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于2011年7月23日 (六) 00:04 (UTC)之前加入的。
- 請管理員儘速出面解決問題。--百楽兎 (留言)(維基百科:維權聯盟) 2011年7月23日 (六) 05:16 (UTC)
- 那个Tarte有点像楼上的用户名。 囧rz...--达师 - 198 - 336 2011年7月23日 (六) 05:25 (UTC)
关于用户名的封禁,我觉得不加警告就封禁是不对的,如果用户名有问题,应该先提醒维基百科:更改用户名,如果不改再封禁。而且封禁应该允许申诉。 进一步,就算用户名有问题被封了,换了一个用户名后就没有道理再用傀儡的理由封禁更改的用户名,否则逻辑上说不通。 --Talktalk (留言) 2011年7月23日 (六) 11:32 (UTC)
- (~)補充:魁儡是要被封禁的,見維基百科:傀儡。此外,用誤導性用戶名封禁實在不恰當。--俠刀行 (留言) 2011年7月23日 (六) 17:14 (UTC)
- 问题是之前的封禁的理由是用户名有问题,封禁了之后不能申请改名,如果再用马甲的理由封新注册的用户名就完全没有道理了。--Talktalk (留言) 2011年7月23日 (六) 17:39 (UTC)
请解封苹果派
苹果派Sysywjel的行为合理合法,管理员没有正当理由封禁,请解封苹果派。--Talktalk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7:18 (UTC)
管理员没有剥夺用户发表合理意见的权力。--Talktalk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7:35 (UTC)
- 參見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1年7月#我放弃了,上次就是人神之間解封Sysywjel。--Mewaqua 2011年7月22日 (五) 07:36 (UTC)
- 苹果派Sysywjel近期有何不当言行?请明示。--Talktalk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7:41 (UTC)
- 附議Talktalk的請求。--百楽兎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9:55 (UTC)
(+)支持:支持解禁蘋果派,管理员須確實遵守方針執行方針,而不是先永久封禁後逼用戶給予承諾才給予解禁,後又以違反承諾給予封禁,這種部分管理員的綁架式封禁現在流行於中文維基,管理員的這種作法與溝通態度,只會讓更多人敢怒不敢言。--180.217.119.234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12:25 (UTC)
- 請管理員儘速出面解決問題。--百楽兎 2011年7月23日 (六) 05:15 (UTC)
管理员封禁和解封是公权力,不是某个管理员个人私有的权力,封禁和解封要依照方针来,而不是私人的约定。--Talktalk (留言) 2011年7月23日 (六) 11:28 (UTC)
- 管理員可以出面一下嗎?--百楽兎 (留言)(維基百科:維權聯盟) 2011年7月26日 (二) 03:08 (UTC)
投訴User:Rat2
所述用戶非管理員,轉版。-HW論 - 獻 - DC9 2011年7月27日 (三) 01:08 (UTC)
请求重新审查冰热海风的“傀儡”问题
一年以前我(Biŋhai)曾经被管理员T.A 白河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确认为傀儡操纵者。后来我虽然被解封,但我的“用户分身”的分类依然存在,我依然蒙受着不白之冤。现在我请求将四个“傀儡”解封、删除Category:Biŋhai的維基用戶分身这个分类,对于过去讨论中被错划的Biŋhai的投票予以全部恢复。-冰热海风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03:55 (UTC)
破壞條目
郭書瑤條目正遭未註冊用戶破壞,煩請管理員處理。--jitcji (留言) 2011年8月2日 (二) 15:59 (UTC)
請說明User:Sysywjel永久封禁的理由
請求說明User:Sysywjel永久封禁的理由。為何判定該用戶為擾亂、為何永久封禁?--百楽兎 (留言)(維基百科:維權聯盟) 2011年8月11日 (四) 08:48 (UTC)
- 我幫您查了一下,詳見此-Jack Tao(留言) 2011年8月11日 (四) 09:01 (UTC)
- 謝謝提供,但我完全看不懂他的什麼行為構成了什麼擾亂。刪除留言一事,該用戶似乎反駁過是編輯覆蓋所致,而非蓄意為之。還是請管理員出面說明一下。--百楽兎 2011年8月11日 (四) 13:04 (UTC)
关于浏览便捷性的建议
你好~ 由于有些词条内容繁多,占版面很长,想提议一下能不能像百度百科的页面布置一样 在词条页面侧设一个返回页面顶部的按钮,和一个词条的简要目录呢? 我觉得会给浏览带来更多的方便。^_^谢谢~--183.36.19.39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17:03 (UTC)K
User:Sysywjel永久封禁的理由
我也很关心Sysywjel被封紧的原因。上一个提问
“ | 謝謝提供,但我完全看不懂他的什麼行為構成了什麼擾亂。刪除留言一事,該用戶似乎反駁過是編輯覆蓋所致,而非蓄意為之。還是請管理員出面說明一下。 | ” |
不知怎么的最后不了了之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8月26日 (五) 11:39 (UTC)
郭爾妮,鄭可琳
- 我要投訴管理員無共識情況下刪文Sam16hk (留言) 2011年9月8日 (四) 12:34 (UTC)
- 另外方針要求極無理Sam16hk (留言) 2011年9月8日 (四) 12:34 (UTC)
- 懷疑管理員與支持刪文者有勾結Sam16hk (留言) 2011年9月8日 (四) 12:43 (UTC)
- 抗議管理員違反自由百科既定義Sam16hk (留言) 2011年9月8日 (四) 12:43 (UTC)
- 總之管理員今次刪文是極不合理Sam16hk (留言) 2011年9月8日 (四) 12:56 (UTC)
- 刪文者根本看不起童星/兒童演員之條目Sam16hk (留言) 2011年9月8日 (四) 13:18 (UTC)
- 可笑,這兩人是全世界的童星代表還是香港的童星代表?覺得這兩人關注度不夠就叫看不起童星條目?維基是沒有其他童星條目了嗎?我才要說你瞧不起其他童星呢。--122.121.207.4 (留言) 2011年9月8日 (四) 13:23 (UTC)
- 請不要以關注度不夠來打壓我,你是針對本人創建之條目來刪文,要求管理員保留條目那麼容易都做不了,Sam16hk (留言) 2011年9月8日 (四) 13:26 (UTC)
- 管理員偏袒刪文者,無視保留者之理據,今次刪文,令創建者極到不服Sam16hk (留言) 2011年9月8日 (四) 13:30 (UTC)
- (※)注意:是根據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09/01#郭爾妮之結果執行--Gakmo (留言) 2011年9月8日 (四) 16:12 (UTC)
- 當日至今仍討論中未有結果,管理員竟拒絕繼續討論,所以今次刪文,令創建者極到不服Sam16hk (留言) 2011年9月8日 (四) 16:30 (UTC)
- 你所说的管理员是谁。乌拉跨氪 2011年9月8日 (四) 16:47 (UTC)
- 有什么观点好好说,不要写打油诗一样抗议好吗,除了抗议之外与方针无关,故此移动。--Ben.MQ 2011年9月8日 (四) 19:57 (UTC)
- 管理員與刪文者針對我既條目,明明已經改善,都仍投刪除票.管理員與刪文者肯定有勾結,今次刪文AT,胡亂刪文太過份,沒有尊重創建者次成果Sam16hk (留言) 2011年9月9日 (五) 11:10 (UTC)
- 表達刪除意見多於保留叫作無共識?方針是大家要共同遵守的,而且基本要求已經很低,已經給你機會去改進了,達不到那麼低的門檻就不要以為亂叫會博取任何同情。-cobrachen (留言) 2011年9月9日 (五) 12:01 (UTC)
- 事實是管理員經常偏幫表達刪除充意見者,是管理員連保留條目那恣麼簡單也幹不到,抗議管理員與刪除意見者勾結Sam16hk (留言) 2011年9月9日 (五) 13:53 (UTC)
- (:)回應如果刪除就是管理員與刪除意見者勾結,那保留豈不是與你勾結? --Nivekin※請留言 2011年9月9日 (五) 13:55 (UTC)
- 我可不可以抗議寫的不好,修改又修不好,給了機會作不到基本功夫的條目,不刪除是管理員和眼科醫生勾結,想要透過傷害用戶眼睛來增加收入呢?-cobrachen (留言) 2011年9月9日 (五) 15:18 (UTC)
- 没有进展的讨论各位到此为止,回去歇歇吧,不需要喂食了--Ben.MQ 2011年9月9日 (五) 15:41 (UTC)
- 喂喂喂,移动到这边以后我的话怎么没有了。我恢复一下:两个小朋友的条目删除了吗?好歹我还是花了两个小时编辑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10日 (六) 05:24 (UTC)
- (:)回應你的話寫在WP:VPD, 只怪他在每版都開一條--Nivekin※請留言 2011年9月10日 (六) 06:24 (UTC)
- 喂喂喂,移动到这边以后我的话怎么没有了。我恢复一下:两个小朋友的条目删除了吗?好歹我还是花了两个小时编辑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10日 (六) 05:24 (UTC)
- 没有进展的讨论各位到此为止,回去歇歇吧,不需要喂食了--Ben.MQ 2011年9月9日 (五) 15:41 (UTC)
我正在找關注度 不是應該要等我找到才刪除嗎? 不是應該要等我找不到才刪除嗎?Sam16hk (留言) 2011年9月10日 (六) 15:45 (UTC)
- 關注度方針一開始就給了你從掛了模板起有將近一個月的時間去找可證明關注度的來源,一個月過後才會進入提刪程序,提刪也會過一個禮拜左右的討論後才會執行,不要說得好像沒有給你任何時間就直接刪掉一樣。等你找到?要等你多久,三個月?半年?還是一年?這兩個條目憑什麼享特權?事實就是你在規定時間裡找不到,所以被刪掉,然後無理取鬧說得好像不保留就有錯似的。世上沒有條目的童星還很多,難道因為將來有更加出名的可能所以每人都要先創條條目等著?這樣一來推衍下去豈不是人人都該有個條目,因為人人都有變得具有關注度的可能,維基百科可不是履歷資料庫。--114.47.160.126 (留言) 2011年9月10日 (六) 16:01 (UTC)
- (~)補充:這兩位童星將來的表現更具有影響力而受到更多人關注的話,日後可以再創建條目,到時可用的資料也會更多。--114.47.160.126 (留言) 2011年9月10日 (六) 16:04 (UTC)
applying for a full version of English into Chinese
Dear Madam/Sir, I am a graduate from Peking university, China. Wikipedia is a great communication platform for knowledge with different languages. It seems that the English version is the most perfect one. So I am wondering if I could translate some entries of English versions that I came across into Chinese. I want to help. I would appreciate it if you reply! Thank you for your time! Best wishes! Yours Vivian
- If you can do that, please leave your message in Chinese instead. --Ben.MQ 2011年10月8日 (六) 11:59 (UTC)
頭條娛樂
討論和爭議未決,即被書生以「討論結束」為由了結討論 [1] [2]、並清空頭條娛樂版面,這種做法非常有問題,另,本條目已曾被提刪者繞過創建條目者的通知而被河蟹過一次,在未有善用條目討論頁而掛板的做法是有違提刪程序的;另,書生向來都有「快刀斬錯麻」的紀錄,對這種未有了解便提案或刪除的做法,我會質疑其合理合法性,而且這也不屬維基和網民之福。再者,根掉討論,保留是有合理合法的根據,亦符合方針,並非如提刪者瓟言沒有關注度,而根據方針維基百科:刪除討論時應避免的理由一頁所說。
- 只是投票
- 只給一個方針或指引
- 非百科條目
- 只講無知名度 (即這裡一些人所強調的『關注度』)
這都是不恰當的理由,單純以連結到討論去反對他人都是不恰當的,但偏偏提刪一方的大部份人卻僅此作為其理由,可見合法成疑。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11日 (二) 04:08 (UTC)
- 你引用的根本不是方针,请仔细看清楚再来“抗议”。--CHEM.is.TRY 2011年10月11日 (二) 08:49 (UTC)
- 甚麼是方針甚麼不是方針,都是集合「作者意見而成」,不代表這不是方針就應予以無視。
- 反之,在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一頁,清楚說明「本文是中文維基百科的正式方針。此方針為維基編者廣泛接受,是通常應遵從的標準。」,內文提到以下幾句──
- 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這裡尋求共識的主要方法是討論,而不是投票。投票有時雖然有助表明共識,但應該小心運用,而其結果不應該強制定為永久的。
- 維基百科不是官僚體制:維基百科絕對不是官僚體制。應該通過討論、達成共識來化解糾紛,而不是盲目跟隨預設的方針和程序。
- 再者,我已清楚說過,本條目被第一次刪除時從來沒有人在討於頁先作討論,而且不帶有任何理由就強行為條目掛上模板,有理由懷疑管理員是受到誤導,在討論未有共識之前就將條目刪掉或突然結束討論,這些操作顯然是不合於理又不符程序的。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12日 (三) 03:22 (UTC)
- 反之,在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一頁,清楚說明「本文是中文維基百科的正式方針。此方針為維基編者廣泛接受,是通常應遵從的標準。」,內文提到以下幾句──
- 另外,請不要無視維基創始人吉米·威爾斯的提倡的一點,在維基百科:文明頁 吉米始終強調,所有的爭議應當通過討論得到共識解決,而不是什麼事情都可以付諸投票。少數強勢決議,是顯而易見的錯誤;然而多數決議,卻有迷惑性。在存有相當爭議的情況下,多數人同意並不是真正的民主,而是變相的暴力。「多數暴力」非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給人暫時假象、滋生更多的問題、影響維基人的創作這明顯也是方針!為何從來不見有人遵守?反而你們一直對方針挑來讀與不讀,面對方針的態度可以一時一樣,這種所為是應該受到譴責的。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12日 (三) 03:22 (UTC)
抗議管理員Honmingjun無理將敝人所撰寫的詞條內容進行移除。
各位管理者,大家好!2011年10月13日晚上,我(目前:巡洋艦)建立了兩個台灣日治時期文藝團體「台灣文藝家協會」及「台灣詩人協會」的詞條,由於感到當前的資料過少,僅能建立詞條、相關連結、分類,卻無法再提供更精緻的內容,只好將歷來學者對這個協會與團體刊物的相關研究po在網頁上,好讓後來者既了解這個協會、這位作家被人研究的程度,也讓他們能循著這些資料將網頁的內容編寫的更好,甚至對我放上去的研究編目,按「作家生平」、「文本研究」等類別再進行更細緻的分類與分析。沒想到管理員Honmingjun一口咬定我是在把維基百科當作某協會的官網,不論我再怎麼解釋,就是置之不理,硬是將「台灣文藝家協會」的「(對某文藝、作家)的相關研究」部份內容放進對話頁裡(而且是在我抗議之後,他才這麼做,不然這些東西早就憑空消失了!),而將「台灣詩人協會」的同樣部份內容,一字不漏地刪去。我不清楚他究竟是憑著維基百科上的哪條規定去作這樣的事情,而且對這兩則詞條的內容到底有什麼不滿,如果對方繼續對其他的文學詞條做同樣的事,而且理由是以「勿將維基百科當成某人某團體的官網」,屆時我一定會來註冊,來理論,而且將這種情況告知諸位關心文學的朋友注意!
不主動提供有用的連結、知識來源給我、其他撰寫詞條的人,竟然以「百科非官網」這種似是而非的理由而阻擋!如果這種理由成立的話,那人們在名模、政治人物、名演員板上打上他們出版的專輯、書目、演出節目等資料,並且進一步連結到對方的個人網頁上,那編寫者不就是在把維基百科網頁變成名模、政治人物、名演員的官方網站及廣告宣傳嗎?—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1.251.96.150(對話|貢獻)加入。
- 相關研究一節完全不知所云,而且自行查找的資訊沒有提供可開來源參照違反WP:非原創研究。-- 同舟 (留言) 2011年10月13日 (四) 23:38 (UTC)
对管理员Shizhao的确……有点意见
今天上线,发现从英文维基转载的合理使用图像(电影海报的略缩图)File:Hiroshima_Mon_Amour_1959.jpg被管理员Shizhao添加了快速删除请求。 我是直接按照英文维基百科的图片说明页[3]写的翻译, 请问存废讨论里的“请补充所需的所有资讯,包括填写上载页面的虚线方块内所有栏目,以及使用了适当的档案版权标志。”从何谈起? 此外,数月前我帮忙扩充一篇小小条目GNU构建系统在扩充后再次被他的机器人Sz-iwbot标记为小小条目。 我在它的讨论页,以及GNU构建系统的讨论页留言,均未获答复。 在仔细查看后,发现在机器人的讨论页中也有类似的疑问。
我不是一名维基百科的惯常编辑者,所以上次的维基百科罢免事件,虽然已经是自动确认用户,但并未掺和讨论和投票。 但从此两件事来看,Shizhao同学虽说的确尽职尽责,但确实打击了部分新手的维基百科参与积极性。 --LunarShaddowღIvy (留言) 2011年10月24日 (一) 12:03 (UTC)
刘志军被管理员User:Ellery进行保护属于滥权
根据维基百科:半保护政策,半保护政策只可用来保护受到严重维基百科:破坏的页面,这个政策不是用来保护具有争议的页面的,因为这会限制了部份使用者编辑页面的自由。管理员在执行这政策时应持与执行完全保护政策时同一样的要求,不论是由他们自行决定还是由其他页面要求的,如请求管理员帮助、请求保护页面或其他相类的页面。
而刘志军这个条目加入的模板属于恶意模板(在讨论页根本没有说明),顶多属于有争议的页面,但是管理员User:Ellery将争议的编辑视为破坏进行办保护,并加入重复的模板,其行为属于滥权--113.64.124.39 (留言) 2011年11月12日 (六) 07:46 (UTC)
对于维基界面的一些想法!
管理员你好: 我个人非常喜欢维基,也一直在坚持使用。我喜欢它是因为它简洁,开放,免费。简直就是一项为民造福的公益性事业。我是学生,最近看了呼吁,但是因为个人经济来源来自于家庭其他成员和诸如奖学金之类的所以很难在经济方面做出贡献。
我也想贡献一些东西,我有个想法以前就有,就是:
维基强调简洁,无广告,这是它在现下互连网中的一大特色,但持久性的使用这种简洁页面会造成审美疲劳,我想能 不能在不破坏之前的简洁情况下稍微做点更改,让网站看起来更和谐,朴素的美。我有一些小小的想法,如:
方框边缘圆角化 使用更多的淡颜色搭配 使用HTML5和CSS3等新的网页标准使网站更加简洁,美观。 等等。
我知道维基有自定首页项目,但是发现编辑语言与我所熟知的HTML,CSS等有些出入,所以没有弄这方面的。特别是想 知道维基有没有考虑把网站转成HTML5和CSS3标准的打算,希望可以考虑一下,给用户提供更简洁,更美观,更多的服务。
非常谢谢你们的努力 Ilyg (留言) 2011年12月6日 (二) 09:21 (UTC)
有關台灣正體版的左欄
您好!我是台灣正體版的使用者
雖然條目的頁面內容會自動依照使用者語言顯示台灣正體,但左欄卻會以我不確定是大陸簡體或星馬簡體顯示,需要手動切換成其他字體,再一次切回台灣正體時,才會正確顯示。甚至經手動切換後,下一次連結到其他條目時,還是不會顯示原本使用的台灣正體
我不太清楚這是否為程式設計的問題所造成,但衷心希望能讓自動偵測語言的功能更加方便使用!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于2011年12月8日 (四) 00:00 (UTC)之前加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