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脖子右擰,咔吧完事
本頁簡而言之:有時管理員不限期封禁某人時,總會有用戶跳出來自願辯護,這時候你就應該脖子右擰,咔吧完事。逃避雖可恥,但有用。 |
誠如斐波那契封禁論述中所述,封禁期的確是讓人用來反思的,但在某人非常明顯表示出自己不具備學習與聽取建議的能力時,就應當對其採取不限期封禁。但很多不限期封禁案例中都會出現,有用戶察覺這人有被不限期封禁的風險時,便會從四面八方竄出來,如同從土地裡長出來的一樣。他們會自發組成「義務辯護團」,為被提報人辯護,這點在很多案例中均有體現。管理員面對這種情況應該怎麼做呢?
舉個例子吧!
周深粉絲案
在最近發生的生米一粒案件中,被提報人自2019年4月起便持之以恆向維基百科站內周深或與其相關的一切條目中丟各式各樣的愛好者內容,為了彰顯自己加入的內容具備關注度,強行加入大量不可靠來源(包括微博、抖音、小紅書等)。他自始至終根本沒有想過要進行貢獻(從他的用戶名就看得出來,周深粉絲自稱為「生米」。),反而在被發現提報後依舊我行我素,被封禁前依舊堅持自己在為維基百科貢獻,企圖擾亂NT:MUSIC修例討論,並且在討論中持續表現出對方針指引的誤解,最終綜合各項問題被處以不限期封禁。
在管理員下達不限期封禁後,隨即便有人跳出來為其辯護。看看他們是怎麼說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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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封鎖...有點太重了。而且看此人的表述,不像是那種非常頑固的純破壞用戶。封鎖只是最終手段,永久封鎖則是最終手段的最終手段。此君的行為距離採取永久封鎖還差得遠,且既然願意正面應對問題,就明顯有溝通改善的可能。如果可以,鄙人希望改為禁制或者短期封鎖。 就像有一個小孩犯錯,大人直接脖子右擰,咔吧完事。孩子是不會搗亂了,但代價是什麼呢?鄙人設立答辯的目的就是辨明是非,糾正曲直。無論如何,此君這麼輕易草草地永久封鎖實在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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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確實某種程度上會打擊熱心用戶的信心,同時本人已經向「生米一粒」送出星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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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案例中,這些「義務辯護團」成員相對不關注討論,其中一人僅有在起初發言一次,將被提報人直接判定為「為愛發電」,可謂是非常優秀的「拋開事實不談」。另一人在該案件討論中突然「號召」眾人前往被提告人討論頁,聲稱要對其進行「答辯」。先不說答辯這一行為會不會造成中斷現有討論進度,後續判定不限期封禁後這兩人的舉動更是令人摸不著頭腦。提報人在該案費盡口舌舉證一大堆他們不看,答辯結束之後被提報人的表現他們不看,待到管理員下達封禁處分後,那一長串的封禁理據他們也不看,只看見「不限期封禁」這幾個字兩人才終於出面為其辯護。事後還有人向被封禁人送出星章。
JM案件
在本案中,被提報人持續在站務區擾亂討論,使用非站內常用語言作出具擾亂性質的編輯,參加提報討論時曲解與斷章取義他人發言,最終被管理員處以永久封禁,但六個月後可以申請給予第二次機會。
在這個案子當中,JM基於他自己的錯誤理解,面對他人指出問題所在後依然一錯再錯,最後因為情緒上頭無法理解他人發言。這樣的人並不具備理解與學習的能力,屬於不應該留在維基百科的人。但是就連這樣的人都尚且有人挺身而出為他組成義務辯護團。當案件仍在ANM頁面進行討論時,便有三人在不明事理的情況下為其辯護,表示他「罪不至死」,採取無限期封禁顯然太過,在封禁處分下達後依舊堅持辯護,最終JM封禁申訴被駁回,維持原決定。
發現什麼了嗎?這兩個案子義務辯護團的共同點在於,對案情幾近一無所知,僅根據自身理解一廂情願去為其辯護,看見「無限期封禁」便開始激動奮起。義務辯護團的成員很多情況都像是從土裡冒出來的一樣,他們隨時都可能出現,且這類人通常屬於「站務精」,故此在面對這種情況之時,他們的意見往往不起任何參考作用。
對於管理員而言,雖然秉公處理封禁是他們的職責所在,但是往往在封禁後會因為有各式各樣的、本就不應留下來的維基用戶從中作古,即便對討論一無所知也可以在封禁後一股腦冒出來異議,基於自身對事件可笑的理解作出評論,倚仗人多勢眾企圖動搖最終結果。管理員也是人,面對這種情況要麼最後窩著保護自己什麼都不做,要麼盡量少封短封,長此以往敢做事真做事的管理員就會被趕走,所謂「劣幣驅逐良幣」就是這樣的。
虽然理论上对于这些来维基百科社群就不是在建设维基百科的人,果断地永久封禁就好,但考虑到管理员可能会被报复,社群里众多的本来应该滚蛋的假维基人会甚至可能倚仗人多势众把管理员解任掉,管理员也应该无奈地保护自己。維基人們雖然不是管理員,但也應當保護自己或是不同流合污,做個正常人就好。
在這種情況下顯而易見的是,倘若社群風氣持續如此,則日後肯出面處理棘手封禁的管理員將會越來越少。畢竟封下去還會引發爭議,索性不封,這時候就應該採取斐波那契封禁。但是面對一波又一波的義務辯護團時,你要做的就是「脖子右擰,咔吧完事」,把自己的脖子轉過去不看他們,逃離這個糞坑,對面不講人話、不做人事不代表你也可以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