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

Cobrachen在话题“不知道各位對此事的看法”中的最新留言:13年前

討論區

不是人人都愿意注册的

我曾经遇到好几个编辑次数已经超过100次的IP(如140.115.110.140218.191.43.3076.11.81.167,在他们的对话页挂上{{Welcomeip}}模板,模板中的第二句话就是“您可以继续以匿名身份参与,但这会暴露你的IP地址,不妨考虑登录”,但他们还是继续使用IP编辑。当然那些极度渴望创建条目的人最终还是不得不建立一个帐号,但也肯定有不少人刚来到维基百科,想创建几个条目,但一看到要注册,心想反正不创建那几个条目也无所谓,就放弃了。我就是这样,中文维基禁止IP用户创建条目,使我加入维基百科的时间推迟了将近半年。想必大家也都有同感吧。--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11:31 (UTC)回复

  • 是沒錯,不過這裡是維基不是百度,百度是什模樣條目都收,我們不是阿--Honmingjun--銘均 2010年9月7日 (二) 11:39 (UTC)回复
    • 建议大家都去了解一下百度百科,事实上在用户管制方面,百度百科比维基百科严多了。首先,维基现在起码IP用户还是能编辑的,百度不注册根本编辑不了,就算你注册了,写一个条目还要交去人工审核,审核不通过你的心血就白费了。如果大家都把IP用户看作洪水猛兽,那不许IP编辑的百度百科的质量应该是比维基百科好的呀。但事实上,维基再不济,质量也比百度好,为啥?因为百度上梁不正下梁歪,上面人订的要求低,下面人写的东西自然差。网络百科质量高低和开不开放IP创建没有太大关系,百度百科这个现成的例子在那边摆着呢。-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12:09 (UTC)回复


开放IP创建条目权限可能(但未必)会降低维基百科条目的质量

我是不太赞成开放IP创建条目的。看看互动百科百度百科,充斥大量重复、抄袭的条目,还有人建一些莫名其妙的条目(“草泥马”等就是明证)。虽然百度百科是注册用户才能创建条目,但是百度帐号极易注册,和不注册几乎无区别。 但是,如果Wikipedia能确保做好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维基质量标准要求IP创建的条目(不像百度百科那样审核和没审核一样),那么开放注册也没什么。毕竟依我看开放IP创建条目和开放编辑条目几乎是同一性质。既然开放编辑条目这么长时间也没出过问题……只是我有些担心。 Zms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4:03 (UTC)回复

维基的注册也不难。百度百科、互动百科等百科站的质量不高,根本在于网站管理层的放任,他们是商业网站,要的是流量而不是质量(从一些网民的角度来看,质量好、内容丰富文章并不一定就更吸引人,东西长了,有些人看都不愿意看。恶搞、擦边球相反更吸引人的眼球。)。而维基与之大不相同,对内容质量、来源的要求都相对严格。“有一利必有一弊”,其后果是不利于数量的增长,甚至还伤害了部分新手。
我认为看问题不要以点概全,注册用户和ip用户只是一种分类方法。他们实际上都是由众多拥有不同背景经历性格和偏好的独立的个体所组成,只是以注册和没有注册两种属性来区别,所以用个别人的破坏来否定掉一整个群体是不科学的。

--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4:18 (UTC)回复

建议Zms去了解一下百度百科,事实上在用户管制方面,百度百科比维基百科严多了。首先,维基现在起码IP用户还是能编辑的,百度不注册根本编辑不了,就算你注册了,写一个条目还要交去人工审核,审核不通过你的心血就白费了。如果大家都把IP用户看作洪水猛兽,那不许IP编辑的百度百科的质量应该是比维基百科好的呀。但事实上,维基再不济,质量也比百度好,为啥?因为百度上梁不正下梁歪,上面人订的要求低,下面人写的东西自然差。网络百科质量高低和开不开放IP创建没有太大关系,百度百科这个现成的例子在那边摆着呢。-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5:25 (UTC)回复
百度百科确实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审核也不咋地,还有误杀的正确的修改,有的写的是正确的就是不能通过还要去投诉区申诉。有的修改明显是破坏的有得居然也通过了,这里包括明显的恶意破坏,如内容清空,词条结构破坏,甚至是恶意攻击词条里人物。这些居然都通过了……百度百科整体质量也就是这么一回事了,经不起破坏!--Yangzhezhen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6:16 (UTC)回复
百度应对破坏低效的根本原因,是因为百度不相信它的用户,不相信能依靠大多数善意用户的力量来应对数量同样巨大的破坏,连一个小小的撤销编辑功能都不予以用户:所以,它只能依靠其雇用的管理员来反破坏,效率相当低效。相反,信任用户,哪怕连IP用户也给予充分编辑权限的维基百科,却能从容应对绝大多数的破坏。归根结蒂,正因为信任包括IP用户在内的大多数用户,善意推定他们将有利于我们这个计划,才有了今天的维基百科;如果Jimmy Wales他们最初不相信普通人的力量,这个网站的名称也许依然还是Nupedia,全球排名可能连前100名都无法跻入。信任用户和不信任用户,这就是维基百科和百度百科的最根本区别。--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9月9日 (四) 16:32 (UTC)回复
没觉得草泥马这个条目有什么问题,不是挺好的么?Zms同学是指?--海牛欢迎吐槽~^^2010年9月11日 (六) 14:44 (UTC)回复
可能是指恶搞吧,不过恶搞并不等同破坏。而话说回来,不是用近似恶搞的风格来写,不被有关部门给跨省,也会直接被艳红删掉(最早写在百度百科,存活一段时间后不幸牺牲)--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4:50 (UTC)回复
百毒的管理。。。请看看百毒氧化钠词条,“熔点(℃): 1132 .F ”“相对密度(水=1): 2.27 克每立方米”“爆炸下限%(V/V): 38%”都是我尝试着搞上去的,完全没有被发现。但是换过来我们也要提防这样的破坏。SamiZhan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1:04 (UTC)回复
这算题外话吧,反正这种零碎东西只能靠撞大运了。-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1:14 (UTC)回复

请治愈等用户停止在反对票区发表意见

之前已经说好了,讨论跟投票分开进行,为何不遵守?—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7:41 (UTC)回复

之前哪里有说好?那个规则是一个维基人为了避免投票开始后没有规则,才临时仓促定的一个规则。连选管理员都允许讨论,为何这里不允许?再说现在版面弄的也不是很乱,讨论不会给计票带来麻烦。况且讨论和投票分开是不太可能的,因为我在投票区的意见都是针对票附上的留言的,分开的话讨论效果也许不是那么好。如果真是引起了大家的不便,那我道歉,见谅见谅,多多包含。。-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7:53 (UTC)回复
因此,此要求已被廢除了。-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2日 (日) 07:55 (UTC)回复
唉,好一個“连选管理员都允许讨论”。所以我就說維基目前還是起步,連建制都不健全。請問有哪個國家的民主投票會在投票箱上面貼上候選人的照片?好,我只是好言相勸。如果日後類似事情在投票區引發大規模討論,以致嚴重影響投票中立性甚至影響投票程序,你們各位看客自行反思好了,不要說沒有人說過。—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4:51 (UTC)回复
順帶回答一下你的話:
  1. “再说现在版面弄的也不是很乱,讨论不会给计票带来麻烦。”亂了再後悔悔之晚矣。
  2. “况且讨论和投票分开是不太可能的”那你還在討論頁回复我幹嘛?

苦口良藥,不喜勿怪。—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4:51 (UTC)回复

1.版面还是不会乱的吧,一直有包括我在内的几位维护,用#:来回应的话也不至于弄到计票不便。2。我说的分开不太可能是指我的留言都是在针对反对票附上的意见,如果移到讨论区内的话,投票的人不一定看得见,他人也不知道我的留言是针对哪一句话的。最后,如果您看的不舒服,还请多担待担待,不好意思了。-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4:55 (UTC)回复
治愈的确是做的有点过火了 Liuchong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06:09 (UTC)回复
鉴于各位十分反感我在投票区内留言的问题,我又仔仔细细的读了一遍我的留言,其实,总结起来我的留言一共三百来字就能说完,但是反对者一遍一遍又一遍的提出相同的在上面已经被反驳过的理由,导致我不得不一遍一遍又一遍的重复一样的理由。维基百科没有任何一项重大投票是全部只有(+)支持(-)反对,大家有反感我留言的那个时间还不如去想想如何反驳我。这不是我在选管理员,不是我的条目在选优良、特色,不是在给我评选维基内容大师,我不厌其烦的打这么多字期望能开放与我无任何利害关系的IP创建条目,我自己还是个巡查员,我闲着没事吃饱了撑的给自己找活儿干么?日后如果开放了,外一出了什么大岔子,那我又难辞其咎,在投票去留言又被人反感惹人骂,我又为了什么。-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1:03 (UTC)回复
此一現象表示,你的反駁(因各種因素)無法說服用戶。—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1:08 (UTC)回复
不是无法说服用户,是投票之前根本没看上面的讨论。你投的也是反对票吧,那么你能不能就我提出的意见进行反驳呢?或者说说我的意见中有什么什么不合理的地方。道理我都讲的很透了,要么是没看见,要么是不想鸟我。-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1:13 (UTC)回复
我不是沒看見,兩方都有道理,但不想在這個議題上多費唇舌。你不覺得辯論一次就夠了,把結果張貼在投票頁上方就好了,多費唇舌的結果讓人覺得自己的選票不被尊重,反而使選情趨於情緒化。—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1:20 (UTC)回复

給部分維基人的話

前面我已經說了,破壞規則等於自己拿石頭砸自己,尤其是在類似於這種投票中。我雖然支持開放IP用戶的創建功能,但十分反感有些人在人家投票時還在旁邊ZZYY。個人覺得這不是一種文明的行為,更嚴重影響此次投票的中立性和可信性。倘若稍後有人提出“此次投票有人在投票區影響投票者”,則投票結果很容易受到大量維基人的懷疑,最終讓你們這些狂熱信徒走向失敗。你們自己衡量吧。—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00 (UTC)回复

雖然我也曾在他人的票下面提出意見,但現在也覺得這樣逐一在投票下發言不太好。雖然本意是希望他們能仔細思考自己的投票理由,但這樣的做法恐怕只會激發他人的防衛心態,達不到效果。老實說我覺得這次投票似乎衝得太快了,這可從規則本身出現爭議看出。如果可以先對之前的討論做個簡單的整理,列出雙方各自的理由的話,或許效果會好一點吧。--祥龍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08 (UTC)回复
请Edouardlicn立即拿出不允许在票后面发表意见的方针指引,否则不要说什么ZZYY,连选管理员都允许讨论,在这里为何不能?那个规则说过一万遍了,是一位维基人为了避免投票开始后还没有规则临时定的。如果反对方对支持方的意见有指教,也欢迎他们去留言。要想说唧唧歪歪就直接说唧唧歪歪,拿四个英文字母来规避攻击算什么。-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10 (UTC)回复
那請問一句,有方針規定不可以寫ZZYY四個英文字母嗎?難道你不覺得這樣更簡潔嗎,相比起你們在投票後面的一大串話。因為目前連投票機制都沒有完善,你們搞投票本身就沒有任何方針保護。既然你們沒打算跟其它維基人討論如何構建討論機制,如何理順思路,那很快就會有人以“你們的投票符合方針嗎?”來反對你們。—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21 (UTC)回复
当然可以写,连SB\BC都没说不可以写,但究竟是什么含义,大家心里都清楚。这次投票事前都没人商量策略,导致你说你的我说我的,如果认真的找漏洞,这次投票也是漏洞百出。我个人是支持直接推翻06年投票,立刻提报技术方开放IP用户创建权的。-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35 (UTC)回复
再說一句,連個別支持開放IP創建條目的人(這裡說我自己,還是個別的)都不贊同你們的方式,說出去是會讓人笑話的。—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25 (UTC)回复
赞不赞同是您的事,做不做是我的事,如果没有违反到方针指引,也用不着别人来指手画脚。虽然我们理念相同(开放IP创建权),但行事方法肯定有所不同,如引起双方的不快,也不是什么丢人好笑的事情,这种事常有。-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29 (UTC)回复

“我決定撤銷支持意見,因為不想跟一些「逐條指正」反對意見的人為伍。討論當然是合理的,但是在已充分討論的情況下仍不斷質疑他人的決定,很像在否定對方對討論的了解。這個動作也許可以冠冕堂皇地、理性地說是對事不對人,但是在直觀上已經製造出「反對者都無理,所以幾乎每條都被駁斥」的氛圍。我就感情層面認為這個動作是「合理,但極不禮貌」的。基於這個活動討論的,就是針對一群「人」(使用ip編輯者)的禮節,我認為這個核心價值比立場重要,本人依舊支持開放ip用戶具有完整的基礎編輯權限,但拒絕在此次投票中表態。--Reke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8:16 (UTC)”這位用戶說出了我的心裡話。說起來,上次罷免SHIZHAO我起初也是投支持票的,最後卻放棄了。因為我覺得在那次投票裡投上支持票簡直侮辱了我的智慧(大量新用戶甚至傀儡跟我一起投支持票,甚至有人在論壇鼓動註冊並成為合格用戶)。如果你是此次投票的發起人,你說出“用不着别人来指手画脚”的話來,那大家真的會很難承認你創建的此次投票的。我暫時還是會保持我的支持票,但請各位投票發起人仔細思量,什麼事情是“親者疼仇者快”?—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39 (UTC)回复

最後我補充一句,投票仍未結束,收手為時未晚。建議在反對票區曾發言試圖勸服人家投支持票的朋友,盡快加上DELTALK。投票是為了達到你的理想(開放IP用戶創建條目)而不是為了你自己心裡很爽。—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43 (UTC)回复
这个动机论是不是有点不太WP:AGF……--海牛欢迎吐槽~^^2010年9月12日 (日) 15:47 (UTC)回复
何種動機論?—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49 (UTC)回复
對不起,該段文字是我寫的。我沒有什麼動機論,相反地,我是結果論。也許留意見者動機良善赤誠,但是造成的「效果」就是讓兩種觀點的投票區,出現不公平的競爭。想表態反對但是怕被囉嗦的人,已經有在投票時拒絕寫下詳細理由的現象。這種「沉默螺旋」難道不會干擾到意見的發表?又,就算覺得反對者真的有點搞不清情況,同樣的理由反駁一兩次也夠了,就在同一頁上邊一點點而已,想必會看到的。--Reke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58 (UTC)回复
的确,现在看看投票页,基本上都是我和S在反对区发表意见,支持区内没有几条反对者质疑的留言,但是我希望大家不要为了公平而公平。所谓不公平,我个人认为是指”只许我治愈在反对区发表意见,不许你们在支持区质疑。“,现在并没有这种情况。您说的第二点,其实我也觉得我够啰嗦的了,翻来覆去就那么一个道理,可是我在上面提出过很多遍”在已有条目中添加不实信息比创建不合格新条目的破坏性严重“,我也列举了理由,至今无人反驳,但是下面依旧有人以”增多破坏“作为理由,所以我只有一遍一遍的回应。-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6:07 (UTC)回复
在「沉默螺旋」已造成的情況下,已經快要變成「只許相信IP用戶不會破壞(否則就要聽到囉嗦),不許用『不合理』(誰定義下的?)的理由投反對票了。你的理由意見不同者未必需要反駁,他一樣可以不認同,當所有的「不認同」都要接受說教,這就是我所謂的「合理,但極不禮貌」了。為了讓反對者趕暢所欲言,即便你認為那不合理、那可以反駁,難道不能容忍一下,提供他們「舒服」而不只是「可以使用」的發言空間?--Reke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6:22 (UTC)回复
我并不是逐一反驳,那些没有附上意见或者理由很好的人我也没有去叨扰他们。看到”近期发现有人会不定期提删ip用户的对话页。“、”IP用户既然想编辑,就让他们注册嘛。增加维基百科用户数量“这样的理由,我实在忍不住在后面发表意见。至于您说的「沉默螺旋」,在下才疏学浅,看不懂。。  囧rz……。。-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6:33 (UTC)回复
投反对还是投支持是看议案,而不是看与你投相同票的人,如果您是看不爽与自己投相同票就决定改票的话,那请自便。对一些反对者的理由有意见,我自然要回应,而且此次投票目前为止并未发现出上次shizhao投票(我没参与,不知道具体情况,反正 Edouardlicn是这么说的。)那样的傀儡、人情拉票,仅是对反对方的理由提出意见而已,并未违反任何方针。deltalk只限于违反方针,我认为我的留言无需自我deltalk。在此之前的很多投票,票的下面都有大串讨论,例如优良、特色评选,例如管理员评选,都不见Edouardlicn跑出来提出异议,为什么我出来发表意见,就要来这里说我ZZYY(唧唧歪歪)。最后,这个提案通过与否对我没有任何好处,通过了我自然高兴,通不过我自然有点不爽,但目标当然不是为了爽,而是达到我的目的,也就是开放IP用户创建权。-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6:00 (UTC)回复
問題應該是這次投票規則有寫明不要在投票區討論(暫且不論此規則有沒有被認可),所以才會提出來。此外之前可以這個事實不足以作為這次也可以的理由,以此為理由不太恰當。其實我現在覺得投票進行後還去對已經投票的人進行反駁的確有點不太恰當,雙方意見應該盡可能在投票前就討論好並在投票前大致整理雙方重點供未及時參與者方便參考。雖然閣下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正如我前面提到的,這恐怕會反而引發防衛心態,而達不到原有效果。--祥龍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6:11 (UTC)回复
(~)補充:老實說這次投票讓我體認到程序正義的重要性,建議之後能訂出一個明確的投票舉行指引。這個指引並不寫死詳細的規則,而是提醒進行投票前最好能達到怎樣的條件,投票進行時有哪些注意事項及投票如何結束的大綱。例如投票前雙方應進行充分討論並在投票進行前整理雙方論點,而投票規則應在公告後經多久未獲反對才算通過並進行投票等等。--祥龍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6:19 (UTC)回复
阁下说的有理。并不是每个参与投票的人都参与了之前的讨论,甚至有没有看过还是个问题,在讨论区已经说明了的类似”在已有条目中添加不实信息比创建不合格新条目的破坏性严重“这样的东西,但是依旧有人以开放创建条目会增多破坏来作为理由,我自然要出来讲解一番,至于最终他们如何决定是他们自己的事情,我没有强逼。最后对于防卫心理,从心理学的角度讲阁下应该是讲的没错,但我不认为这是严重的问题,我只想把道理讲清楚,他人出现何种心理,不在我的考虑范围内。维基百科还是讲理多一点吧,策略性的东西少点好。-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6:17 (UTC)回复

治愈你一直没看懂我的话:

  1. 你“不认为这是严重的问题”的问题,其实非常严重。
  2. 你认为“维基百科还是讲理多一点吧,策略性的东西少点好。”但你的行为无疑在说“我们就是要搞反对就劝说策略”,“因为本来就没有理据,所以用可能不合理的手段做正义的事情也是正确的(这种说法不太好,可是在我自己看来就是这个意思)”。

反正像上次Shizhao投票时,Cobrachen跟我说的那样。发动者已经挖好坑了,就等他们自己跳下去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6:48 (UTC)回复

“ 但目标当然不是为了爽,而是达到的目的,也就是开放IP用户创建权。”上面这句话正好说明了弊病所在。发起投票是“我”的目的,而不是“大家”的目的。要是反对派拿着你这个字做文章,可以写的内容很多。既然是“我”自己的目的,又何须投票呢?一句话就可以压死你。当然我不排除你这个“我”是一时兴起。当然,我今晚的话也只是一时兴起。—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6:53 (UTC)回复
我毫不讳言开放IP创建权是我的目标之一,我投支持票也是为了实现我的目标,此为目的,况且此提案也不是我发起的。至于您说的”我们就是要搞反对就劝说策略“,我只是在讲理,恳求别人考虑下自己的意见,并不是纯粹的人情劝说(我也没多少人情。。),上次shizhao的事我真是不了解,至于挖了什么坑我也不知道,但我保证我没有挖坑就是了。我很早就在站外某处支持开放IP用户创建权了,在自己的推特上也是表明支持的,我有过深思熟虑,绝非心血来潮,目前我没有想过的只有技术层面的事情了(因为我就算想也想不明白,不过有人和我说过有被dos攻击的风险。)。-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7:11 (UTC)回复

Wikipedia: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的支持率似乎有下降的趋势

最近三天,Wikipedia: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的支持率似乎有下降的趋势。9月9日,支持率为63.33%;9月11日,支持率为61.54%;今天早上,支持率为59.375%;现在再一算,只有57.64%。我花了多少心血和时间说服各位反对者,可换来的竟然是这样的结果。再过一个星期,到投票结束时支持率能否超过50%,谁也说不准。

我以前始终不理解为什么居然还有人反对允许IP用户创建条目。现在我终于知道了原因。那些反对者的理由虽然五花八门,但大部分可以归为三个原因:一、担心会有更多破坏。二、会增加巡查员的负担。三、注册帐号并不难

现在我要告诉大家,这三个反对原因都是站不住脚的。

  1. 担心会有更多破坏:刚加入维基百科时间没多久,对维基百科还不够了解的人,才会有这样的担忧。他们没有监视过最近更改,不知道中文维基到底有多少破坏,也没有把中文维基百科的破坏情况跟其他语言版本作比较。看一看这里就知道,其实中文维基的破坏远不如许多其他语言版本严重。
  2. 会增加巡查员的负担:这也是对维基百科不够了解的人才会说出的原因。现在中文维基百科每天增加100-150个条目,其中大部分条目都没有问题,只有大约30个条目是不合格、需要挂模板、需要删除的。30个条目是怎样一个数量呢?说实话,每天给30个条目挂模板、维基化、提交删除,只需要一个人就够了。不信的话,你们下个星期不做任何巡查工作,只由我一个人来做,你们看看。而现在有79名管理员和74名巡查员,如果还担心不够的话,那就是杞人忧天了。
  3. 注册帐号并不难:没错。但要知道,并不是人人都这么想。有些人因嫌麻烦或其他原因,不管你怎么劝说他们他们就是不愿意注册帐号,你能对他们怎么样?举个例子,于特森条目就是因中文维基禁止IP创建条目而推迟了好几天才创建。2008年初,87.122.94.169在许多语言版本创建了这个条目。但因为中文维基禁止IP创建条目,所以该IP没有在中文版创建这个条目。后来我在Wikipedia:最多语言版本的待撰条目列出了这个条目,才有人创建。波斯语维基百科也是禁止IP创建条目,所以fa:یوترسن到2009年才被创建。

除了这三个理由之外,还有“近期发现有人会不定期提删ip用户的对话页”、“中文wiki内容少完全是因为很多人把心思放在了一些无聊的内容和编辑战上”等反对理由,更是荒唐至极。

那么再看看那些支持者和反对者的资历。支持者中有11名管理员,反对者只有3名管理员。支持者中有15名巡查员,反对者只有7名。除了已经参与投票的人以外,还有许多人被过滤器挡了下来而没有参与投票,这些人都没有达到自动确认用户资格:[1]。这些用户中,也是反对的比支持的多。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大部分对维基百科已经很熟悉的人,都支持允许IP用户创建条目。只有那些刚加入维基百科没多久,或编辑次数不够多的人,才会投反对票。

说到这里,大家也许会想到:Shizhao的第四次罢免案也是这个情况。那次投票,也是资深的用户都反对罢免Shizhao,资历不足的用户才赞成罢免。刚加入维基百科的人,刚遇到Shizhao,往往给他的第一印象是:Shizhao只会回退和提删。在维基百科待了一段时间以后,才慢慢地意识到,Shizhao所做的每件事都是为维基百科好的。

那么现在应该怎么办呢?再继续对反对者进行劝说,恐怕是行不通了,已经有许多人对我和User:治愈不停劝说反对者的行为表示不满了:Wikipedia talk: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給部分維基人的話。干脆把投票资格提高,禁止注册时间少于30天及编辑次数少于500次的用户参与投票?我知道大家一定会反对。我以前在互助客栈也提到过要提高投票门槛(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0年8月#建议提高投票门槛),遭到大部分人的反对。那么还有其他办法吗?我反正想不出来了。岳飞北伐,明明可以收复中原,统一中国,因秦桧的阻挠而功亏一篑;康有为推行变法,明明可以富国强兵,因慈禧的反对而终归失败;维基百科允许IP用户创建条目,明明可以大大增加条目数量,会不会重蹈秦桧和慈禧的覆辙,就看大家的投票了。现在离投票结束还有一个星期,我花了好几个小时写出这一段话,是希望有更多人能支持开放IP用户创建条目的权限。当然,在接下来的几天中支持率会有什么趋势,就很难预测了。但是,不管这次投票是成功还是失败,我始终认为,允许IP用户创建条目有百利而无一害。--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7:30 (UTC)回复

首先,我不得不慨叹你打字真的比较慢。其次,你说的话让我想起一部叫做《天安门》的纪录片里1989年一位姓柴的北京大学生对着外国记者的话,我不想打全名了,怕这个页被墙。你说的三大理由,之前的讨论中也有不少人反反复复提到,我认为无需再多说。我很理解你的心情,但投票毕竟是开放的,就算是Shizhao这样被否决,也是无可奈何的。Shizhao虽然出发点是好,但是存在不足之处他在投票中也承认了。人无完人,不能强求。我只是希望你无论投票是否成功,都应该保持正常心态。存在即合理,除非你有办法改变现状。话说回来,不但是IP用户创建条目,就连投票本身的规则、参考性等的方针都一一欠奉,实际上任何人都可以用一句话否决任何一次投票。因为这不是被“法”承认或保护的。所以我前面一再强调,大家不要以自己的出发点去考虑这个问题,而应该从大家出发。你要想着这次投票,无论是目的、手段、结果都是为大家好的。只要做到了这些,是我的话我会觉得虽败犹荣。毕竟就算投票不受保护,真正的共识是受到全体认同的。—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3:45 (UTC)回复

我不否认我们反对的资历更低是一个实话,我也不否认开放IP用户权限可能是好的。但是反对开放IP绝非无一害,中国大陆有李艳红,一切皆有可能,说不定哪天李艳红用一百万的IP给咱们创建了几亿个侵权条目怎么办呢?想想当年谷歌涉黄案是怎么搞出来的吧,那些黄网还不是通过数亿次点击顶上去的。到时候哪天新闻里有多了一个“维基百科大量抄袭百度百科,严重侵害的中华民族的版权”或者是什么“维基百科封禁一百万个中国大陆IP,简直是存心反党”的报道的呢。SamiZhan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2:06 (UTC)回复

不好意思,我的言论是不是显得很荒谬和牛角尖。恩,对了,我的意思只不过是任何事情总是有利有弊,关于“开放IP用户权限百利无一害”的说法,本质上与我上述的言论是没有区别的,甚至还更甚。恩,其实我想试运行还是可以接受的,但必须先做好迎接李艳红同志大量破坏的准备。SamiZhan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2:12 (UTC)回复
你完全低估艳红们的智商嘛!本人多次强调过,维基的注册流程简单,进入门槛低,再加上处罚也不严重,顶多来个禁言,这样就导致了注册用户和非注册用户间的区别很小。至少在素质方面,对注册用户的限制有限。前段时间的郭德纲事件,在天涯社区上被网友扒出单一个水军集团(五毛)就数百帐户,而且注册时间都很早,相信你也知道天涯社区只有注册才能发言。还有百毒的爆吧,一直受到人民群众的热情围观,请问艳红们的限制ip发言有用吗?我还要举例,知道引起谷歌退出中国事件的gmail邮箱被黑客xx的事件吗?还有推特的账号掉包?要不要把现在的注册帐号全封了呢?因为难保哪天就被人给窃取了。

另一方面,维基百科目前的阉割状态和百度的搜索市占率导致了维基的权威影响虽大,人气却并不见得高于百毒百科。至少百毒百度有极快的时效性和流畅的浏览体验,上午出的新闻,下午条目就出来了,也不会一不小心就来一个页面重置。那艳红还需要怕什么维基了?再说本身就是山寨之国,还讲版权?全国所有网站都有问题。 --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4:06 (UTC)回复

要是拿资历来说事儿的话直接搞个管理员巡查员联席会议来决定一切不就行了?还有什么必要提请全体维基人投票呢?再说了,有人不愿意注册帐号,还有人不愿意当管理员巡查员呢,拿身份论资历这又算什么啊?--lavix canvas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6:44 (UTC)回复

票权分列原则

倘若有人以此次投票在开始前没有订立完整规则而对最终结果加以否定,我觉得可以实行票权分列原则。

  1. 所有投票,只要是证实由合资格的维基人投下的,都应视为有效。因为投票时间是一定的,在投票结束前任何维基人都有自主的修改投票的权力。
  2. 所有投票,在投票结束前均假定为理性的维基人投下。
  3. 方案的最终确定与维基人的投票动作(而非其投票选择)无关。即在投票结束后,所有有效选票均以存在事实予以确认,与方案通过需要的支持比例乃至票数无关。
  4. 任何方案的确定,均可以此次投票的投票内容为依据。

简单一点说,就是万一有人认为此次投票手续不完备,则投下的票作为已经参照长时间讨论的理性维基人,以自己负责的态度投下的选票。由此产生的所有结果都视为有效,并与投票本身的程序无关。—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5:53 (UTC)回复

若是这样的话,则只要对每一位投票人告知其在投票结束前阅读讨论内容,则所有投票无论投票规则是否已定都有效。—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5:53 (UTC)回复
目前的狀況下,我支持這樣的解釋及作法,但希望以後的投票不會需要用到這個。ffaarr (talk) 2010年9月17日 (五) 07:07 (UTC)回复

纯新人一些意见

我比较倾向于(-)反对,我是个刚注册不久的维基新手,未注册之前很长一段时间已经使用了若干次维基百科,觉得非常的方便。我注册的动机是因为某次发现一个页面的文本有些疏漏,本想修改却发现注册后才能修改,但是为了不让这个页面上的错误误导更多人,我就注册了账号并编辑了页面,整个注册的过程不复杂,我想几乎所有的已注册用户都是为了添加以及修正资料而不是为了其他目的才特意注册了维基的账户。这个议题比较集中的还是用户素质的问题,这个不可回避,如果允许非注册用户匿名修改页面,无疑增加了巡查员的负担,虽说能稽查捣乱者的IP地址,但是工作量应该十分繁重。相比之下,如果是注册用户捣乱,查证和修复起来也会更加便捷。其次有人提出针对编辑页面所涉及的账户隐私问题,我认为,与其开放IP编辑来实现匿名,不如添加一个编辑页面隐藏用户ID功能,只有该用户以及相应权限拥有者才能看到编辑页面的用户ID以及相关信息。有人认为IP匿名才能完全实现隐私保护,不敢苟同,既然用户编辑了页面,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能因为编辑页面的便捷度而舍弃维基的基本原则——真实性,如果有人多次变换IP恶意编辑页面,这样导致的后果只能是维基的颓败,上面也提到,IP可以稽查,但是稽查起来会很麻烦。

P.S.接下来编辑的同学写时间戳之前先把UTC维基一下再加。话说这是我第三次编辑页面,各种代码头晕眼花啊!晓风流水明月(给我留言吧!) 2010年9月13日 (一) 22:12 (UTC+1 DST)
对不起各位打时间戳的同学……我犯了错误。终于学会了基本用法了,谢谢各位的指教。晓风流水明月(给我留言吧!) 2010年9月13日 (一) 22:46 (UTC)回复

(:)回應,註冊的問題的確並不複雜,但是有時候有些人可能只是想稍微修改一下一些小筆誤而已,這種情況下即使他們註冊了,也可能在這次修改完後就沉寂了。另外為何只見得允許IP用戶進行修改就會增加巡查員的負擔?註冊用戶的大量增加一樣也是會增加負擔,此外註冊用戶的破壞不見得會更容易發現,重點在於該條目有無被人關注(即加入監視列表)。而即使對許多的條目進行監視,如果有人進行所謂的鬼祟破壞(指很難發現的對數據等之竄改的破壞),如果不是對這方面的條目有一定的認識,可能一時也察覺不到這是破壞,而一點不管是IP還是註冊用戶都一樣難以察覺,不過我個人覺得如果有人註冊帳號來進行這種破壞的話,會更難發現,因為很多人似乎對IP用戶的修改更有戒心。此外,何以見得註冊用戶搗亂的查證和修復會更便捷?前面已經提過了,註冊用戶造成的破壞不見得會更容易發現,而基本上所謂的查證如果閣下是指到他人討論頁留言詢問的話,我想如果某人是惡意破壞者的話,他不會進行回覆,但如果以對方不回覆當作他可能是破壞者的理由,這恐怕是說不通的,因為我們無法確定他是不是因為日常生活忙碌而久久上線一次的用戶,至於進行修復的部分,不管是IP還是註冊用戶,能用的都是「撤銷」或「回退」,或是直接編輯,對於兩者能用的修復方法都是一樣的,並沒有哪一邊比較好修復的問題。另外,閣下提到的隱藏用戶ID的功能,我想指的是在編輯歷史中隱藏帳號的意思,可是這麼一來,實際上是讓原本大家互相監督的維基改由特定的一群人來監督,假設是開放給巡查員以上來處理好了,實際上是增加他們的負擔,而也增加了有心人利用註冊帳號來破壞的動機,因為這麼做即使一般用戶知道有人在破壞,也不知道是誰在搞破壞,得向巡察員以上的人通報讓他們去查,而光是這一步驟就可能費上好幾天,不比現在大家都能看到編輯歷史,知道進行編輯者是誰後便能直接到當前的破壞提報便利。是以,閣下的此一建議事實上恐怕是進一步模糊了註冊用戶與IP用戶的界線,不見得減輕還可能加重負擔。此外希望閣下注意的是,維基對於所謂的真實性是依靠「可供查證」方針,也就是提供可靠的資料來源來確保的,並沒有什麼註冊用戶編輯的真實性就一定比IP用戶可靠的道理,難道一位IP用戶註冊後,他編輯的可靠性就大幅提升了?事實上如果一位註冊用戶編輯時(尤其是在編輯爭議性條目時),如果他不附上可靠的資料來源,一樣是可疑的。或許閣下會說可到該用戶討論頁留言要求他進一步提供資訊,的確,大多數情況下這是可行的辦法,只要該用戶不是所謂的「一擊脫離」(編輯完後就不上來了)或是蓄意破壞者的話。是以在真實性方面,註冊用戶做出的編輯不見得可靠,重點還是在於有無附上可查證的資料來源,而這點IP用戶不見得就做不到。至於閣下最後提到,有人多次變換IP來對維基進行破壞之事,事實上一樣也有人故意註冊大量帳號來進行破壞,所以禁止IP用戶編輯並不能了事。而有人提到引入實名制,我想這樣或許是可以減少有人註冊帳號來蓄意破壞,但也可能大幅減少一般用戶願意註冊的動機,因為他們會擔心個人資料的問題。而關於身分的查證方面,我個人並不清楚其他地區是怎麼做的,但臺灣這邊不外乎要求提供身分證字號等方法來避免有人重複註冊,但這個辦法實際上在臺灣已有人開發了身分證編碼程式,來自動生出一組「新的」身分證字號進行迴避(因為一般只會以這組身分證字號的編碼有沒有問題來查證,很難確定這組號碼的持有人到底對不對,那得向戶政機關查證才行)。當然我們可以要求註冊者提供更多資料以供交叉比對,但這又會進一步減少願意註冊的人,而如果我們是請相關機關協助查證,那麼可能就會導致註冊程序曠工費時,亦會減少註冊者的意願。當然,或許在實名制方面還有其他的解決方法是我不知道的,還請對此有了解的人可以多加說明。
其實我想大部分即使支持開放的用戶也是希望IP用戶們能進一步成為維基的一員,我個人主要是基於認為讓IP用戶進行編輯,可以讓他們稍微接觸維基引發興趣,之後才更有可能會轉成長期註冊用戶。支持方裡也有人提到,很多人在成為註冊用戶前是先當過一陣子的IP用戶的,也就是說有不少人與維基的第一次接觸便是匿名編輯。是以,維基百科對IP用戶友善一點,我想可以增加更多人對於編輯維基的興趣,才能進一步地讓他們加入維基社群的行列。而強制限制只有註冊用戶可以編輯,實際上除了減少編輯人力之外,在防破壞方面並沒有更顯著的效果,因為照樣有人可以註冊大量傀儡帳號來破壞。我個人當然希望加入社群的用戶可以更多,但如果是以這種半強迫方式的話,我個人並不太欣賞,我還是希望匿名用戶是在自願的情況下主動加入社群之中,而也唯有是在自願的情況之下,在維基的耕耘才能做得長久。以上是我個人的一點看法,供大家參考。--祥龍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21:24 (UTC)回复
(:)回應:先晕一下,我果然很相当生手,用了这么久不知道竟然可以匿名编辑页面,我以为只有注册才可以编辑,所以我就注册了……话题扯远了,不好意思。

诚然,越来越多的注册用户的管理,的确会给管理员带来很大负担,有一点我想通过询问管理员应该能得出一个比较准确的答复,就是从管理注册用户的途径与方式来看,相较于管理非注册用户杂乱的IP,是否更加简便。我也相当同意您所提到的,维基之所以提供的信息,能成为大家比较信任的来源,我觉得跟维基百科的页面信息来源,也就是大家的辛勤劳动是分不开的。就像您说的,注册用户都有可能只注册了一次,创建了一张页面,就把该账户扔在一边,这张页面甚至可能一文不名,那IP用户也会相应存在这个可能性吧。
举个例子,也许不大恰当,有些情况也太极端,权当一看,若有冒犯请海涵。您是一位注册用户,我是个IP众,假设维基允许我创建页面,有一天我俩同时创建了一张不同的页面,内容空洞贫乏,毫无亮点,几乎没有存在价值或者完全可以整合到其他页面中,今后也许有人关注这两个页面,或是编辑它,但是我们创建以后就完全抛在脑后了。风云变幻间,管理员同学出现了,他发现这两个页面有问题,于是他要联系我们讨论各自创建的页面,他跟您很快就联系上了,因为您在注册的时候填写了邮箱等作为必要信息,而你们也很快就这个页面的细节作出了打算。同时,这个管理员也想疯狂通过各种方式寻找我讨论页面,但是我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我想维基管理员应该很难判断这个页面的存在价值吧,现在有两种情况,如果这个页面没什么实质性的东西,也没有多少人补充,他也许可以删除,但是如果我之后突然想起来又想看看这个页面,又发现不存在的时候,要么大骂一通管理员,要么又再建一次页面,周而复始,无穷溃焉;而万一这个页面已经被大家补充得很完备了,但是跟我当初创建的页面已经面目全非,难保证是不是我心中所想的那个页面,忽然我一天心血来潮想看看我的页面,我一来看到了这个全新的词条,当然,如果我觉得很高兴,那是皆大欢喜,但是万一我觉得这跟我所想的有很大差距,那我只能又再建一张新页面,按照老习惯,我可能又忘记了。长此以往,繁缛重复的东西可能一直不断被加进来,管理员同学焦头烂额。我呢?我才不管数据库是不是会爆炸呢!我不敢直接断言管理员们管理注册用户的页面会不会比管理IP用户的页面更加简单,但是管理注册用户是有序而且有章可循的。我前文也说到编辑页面都需要用户负责任,那么直接创建新的词条、页面,用户所要背负的责任应该更大。只要是正当的创建与编辑来源充分合理,问心无愧,根本不用担心监察。而维基百科也不会因为某些条目而配合某些机构人肉搜索用户具体身份,对于捣乱的ID,最多也只会封禁账号,毕竟维基百科是一个信息平台,不是一个第三方搜查工具,这并没有打击到用户注册的积极性。而关于隐私的问题,我想你是误会我的意思了,将ID部分隐藏的目的是为了不对管理员和ID使用者以外的人公开,管理员和ID使用者本人,都是可以看到ID的,这保护了其对大众的隐私,同时管理员依然可以看到创建者的ID,这又何来加重管理员监察一说呢,难道纯IP创建者创建页面的目的是为了避开管理员的监管吗?以上都是狭隘的一己之见,请您指正。晓风流水明月(给我留言吧!) 2010年9月13日 (一) 22:37 (UTC)回复
(:)回應:首先閣下必須要注意的是,維基的條目不是創建了之後就為某個帳號所有或所管,所有的編輯者都可以對任何頁面進行修改(因某些情形進行全保護或半保護例外),另外一般大家都是以在對方的用戶頁留言來討論各種事宜,而各種針對某條目編輯的爭議則在該條目的討論頁進行,而管理員並不是條目質量的主要監督者,監督者是全體用戶,而管理員主要負責的內容是像條目刪除的「執行者」、條目保護狀態的調整與對做出破壞行為的用戶進行封禁。而假設今天有人發現了有問題的條目,他可以選擇直接對條目進行修改、掛上各種問題模板、或是提交條目存廢討論來討論要不要刪除或合併這個條目等等,以上這些除了刪除或合併的過程外並不需要特別對原創建者提醒(一般是在用戶討論頁留言),因為任何在維基上的條目都是可以由大眾編輯的,沒有一位用戶可以宣稱某某條目是他寫的,所以其他人少來亂動。另外管理員對條目的刪除必須符合規定,一般的刪除必須經過條目存廢討論,由維基社群共同討論,而在某些情況下的「快速刪除」,則一般是由非管理員的用戶(一般用戶或巡查員皆可)掛上符合快刪標準的模板後,管理員覆核無誤或沒人提出異議後才會進行刪除。而如果條目被人掛上模板,提出刪除,若原創者不來在存廢討論提出異議,事後才來申述的話我想是算放棄自己的權益的,而且由於所有的存廢討論都有記錄,所以如果某用戶發現自己很久之前創建的頁面被刪,他可以去找為何社群會決定要刪除條目,而一般來說通常會被社群決定刪除或掛上速刪模板的條目都有相當程度的問題,所以才會被刪,若是具有一定價值的條目,多半會保留掛上問題模板,等其他用戶或原創建者去改善。因此閣下所說的第一種情形,基本上是不用擔心的。
至於閣下所說的第二種情形,基本上由於同名的條目是不能夠再創建的,所以基本上用戶對於某些具有特定稱呼的條目恐怕很難一直增加大同小異的新頁面,除非他是蓄意的破壞者,才會一直小幅修改條目名稱來創建大同小異的頁面,若是發生這種情形,新創的重複條目會被提刪或合併,而創建者不聽勸阻則會被封禁。而一般說來我們建議用戶在創建條目前最好先在維基上搜尋同樣的條目是否已經有了,等確定沒有後再創新條目,因此閣下所說的有人一直創同樣內容的新條目,基本上一般是不會發生的。而如果有用戶對某個條目的內容不滿,他隨時可以進行修改,理論上如果沒有爭議的話,他的修改就會保持下去,而若是有人不認同的話,也會有人再做修改。值得注意的是,當雙方在短時間內對於條目都有不同編輯構想時,可能會引發所謂的編輯戰,這種時候應該立刻停止修改,到條目頁進行討論,而不是雙方互相改來改去。請注意所謂的編輯戰,也就是是雙方互相短時間內回退超過三次以上的行為,稱作是「3RR」,是會導致被封禁的嚴重行為。而基於以上所述,閣下所說有用戶回來看到自己原本的條目已經和自己所寫的版本完全不同,而跑去重新建一個頁面來寫的情況應當是很少且不該發生的行為,該用戶所做的應該是對原頁面進行編輯修改,而且如果是被他人惡意破壞或添加大量不當內容,完全是可以利用「撤銷」或「回退」功能直接將該頁面回溯到該用戶原先所寫的版本(維基百科基本上會將所有的編輯版本記錄下來),根本不需要再刻意重寫一個。(附註:在維基上有新頁面巡查員,負責查看新創建的條目有沒有問題。他們可以利用「最新頁面」直接查看新建的頁面有哪些,所以若是有人一直建重複的新頁面的話,很快就會被發現。而也正是因為有這個巡查員,所以才會提出開放IP創建權的提案,因為若是有新的不恰當頁面出現,很快就會被巡查員查到。)
至於最後提到的部分,或許是我原先的回覆寫得不夠詳細的關係。首先以閣下的提議來看,我覺得似乎是指除了管理員與ID的持有者外,其他用戶無法完整看到編輯歷史是誰做出更改的樣子。而我所說的意思是,現在的維基百科是由所有的用戶共同進行維護,而管理員指是社群共識或規則的執行者,如果將編輯歷史裡的用戶名隱藏起來,一般的用戶利用查看版本差異或許可以知道有沒有破壞行為,但卻不知道做出破壞的是誰,將無法像現在一樣直接向管理員檢舉是哪位用戶做出了破壞行為(檢舉處為「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而必須變成管理員在接獲通知後得親自過去查看用戶編輯歷史來找出對象。此外這種作法也會讓社群不知道做出破壞行為者是誰,即使採取日後會公開的方式,一般用戶亦無法多加警惕留心,因為日後該用戶再做出的編輯無法被察知(請注意不是做出破壞行為就會直接被判永久封禁)。此外一般用戶在編輯歷史中不知道之前的編輯者是誰的話,無論是要討論、先對用戶的不當編輯提出警告或勸阻還是進行我所說的提刪的動作都會很頭痛,因為找不到對象,還是說這些行為亦要經由管理員協調?那麼這樣一來便毫無疑問是加重管理員負擔了,因為原先管理員是不用負責這個部分的。
以上是我的一些看法,如有冒犯請多見諒。另外閣下提到了閣下是位新手,如果日後在編輯上有遇到問題的話,可以到幫助:目錄看看,或是到維基百科:新手求助提出閣下碰到的問題。--祥龍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23:52 (UTC)回复
(:)回應:很抱歉,之前没有看清标题,我是从顶部的链接过来的,在此道歉。晓风流水明月(给我留言吧!) 2010年9月13日 (一) 22:35 (UTC)回复
  • 用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真的很慢,但这并不代表这样做就不好。长时间的争执,令大家有足够的时间来了解彼此的意见,及修正自己认识上的不足。我一直认为不能用“管中窥豹”的方式来解释问题,更何况多年来,维基并没有开放过ip新建条目的权限,许多意见只是建立在各种假设之上。
  • 对于一些人以注册简单来否定掉ip用户建新条目的方案,本人真的很难理解。正如在维基首页中所说的:“维基百科是一个内容自由、任何人都能参与、并有多种语言的百科全书协作计划。”;“任何人都可以修改维基百科上的内容,但是请遵守我们的方针和指引。”只要编辑者没有违反维基的规则,那又何需要在意他是注册用户还是ip用户呢?我们不能主观认定ip用户的破坏性大于注册用户,原因本人讲了很多遍,这里不再冗述。
  • 楼主所建议的隐藏ip功能,本人也有过思考。如果隐藏ip的话,未注册用户用什么来标识呢?那必然还需要用一个虚拟的名称,如果是用户自己设置就失去匿名的意思了。如果是系统直接给出维友2010aaa,维基2010bbb之类的呢?这个倒不好判断。--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00:20 (UTC)回复

討論頁太長了

維基應該是靠說理,而不是靠兩黨人互相敵對爭持。但現在討論頁比長篇小說還要長,怎樣說理呢?

在接近十萬字的討論頁裏面,我找到一段非常重要的「06年的投票」,談及2006年暫時關掉IP創建後,隨即有60%投票反對關掉IP創建,但事件竟然不了了之!換句話說當年關掉IP創建根本是違反民意的決定。

某生在「下邊的投票根本不成立」提到必須有超過2/3人士反對開放IP創建,才能繼續封禁IP創建,拜讀過「06年的投票」之後,我個人會支持某生。

但在十萬字的討論頁內,誰會看到這些內容?

就算是我現在這段意見,應該很快也會被其它文字埋沒掉。因此我建議為討論頁建立一個精華撮要,讓有心參與的人士可以最快掌握到最精要的資訊,再進行分析。否則,十萬字的所謂「理性討論」,根本沒有人會有心看,結果只會餘下非理性的爭鬥。 Takahashiai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09:37 (UTC)回复

(+)支持,應該把討論內容條目化(條目不同於討論:條目寫的是關於討論的客觀事實〔已過去〕,主觀看法不能寫在條目中)。這樣可以作為以後決策參考。(放到條目空間下面就不會有人亂改了吧)Ivantalk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03:03 (UTC)回复

做过这类东西,但不久就被淹没在更多的意见表达之中了。-米尔格拉姆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14:49 (UTC)回复

  • (&)建議目前條目質量提升計畫籌備重新啟動,對於除了會將原本舊計畫全盤檢討並修訂,改變成多型態計畫方式展開,這個計畫非常歡迎IP用戶(需為固定IP)與新註冊戶參與並允許投票,現在非常需要各位提供建議,相信您的寶貴建議與支持,將有可能會成為維基百科成長的重要助益,若您對於IP用戶受到限制現況感到不滿,或許您可透過該計畫改善。請一起進來討論。 —安可 留言請按此請來啟動質量提升討論)發表於 2010年9月15日 (三) 09:51 (UTC)回复

試運行

由於討論已約一周,而且這個是多人瀏覽的地方,依據方針要求,已達共識,將試運行1~3個月,再行檢討,現時投票繼續進行,以決定是否永久執行。

短期內提Bugzilla,請勿在此段落投票。-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1日 (六) 14:00 (UTC)回复

已经开放了吗?试下先。--Cylbf2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6:23 (UTC)回复
好像不行!!--Cylbf2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6:27 (UTC)回复
已提bugzilla但技術人員未做幕後的修改,bugzilla:25142。-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2日 (日) 06:32 (UTC)回复
 完成,及關注看看用戶:Waihorace/IP創建風險評估/20100915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5日 (三) 10:09 (UTC)回复
我不說其他的,香港網絡大典現時經允許IP用戶創建及編輯條目(我沒有那邊的賬號)。可以作為參考吧。香港網絡大典不久前經歷過鏗鏘集網絡審判團事件依然堅持開放IP權限(風險就是更容易出現借刀),我們是不是應該借鑑下呢?Ivantalk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8:24 (UTC)回复

建议对匿名用户创建新页面添加验证码

我认为可以让匿名用户创建新页面时键入验证码,以防止潜在的恶意程序带来后果。但不要把验证码做的像添加链接时那样“不人道”:

  1. 验证码不宜过长(在各大网站的验证码中,维基的是最长的),一个简短的验证码往往也是有效的;
  2. 验证码宜在用户编辑时直接向用户索求,而不必让用户多次提交(先“显示预览”,再“同意并提交”,然后输了验证码再次提交,输错了还要在提交一次),最好能实时确认用户输入的正确性。

——虞海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0:21 (UTC)回复

(:)回應:我在试运行开放IP创建页面那一天用IP创建了一个条目试了试,在提交编辑后,系统有要求键入验证码。-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0:32 (UTC)回复

我试着创建User:220.181.106.48时,系统未提示。--虞海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0:51 (UTC)回复

(:)回應:我以IP身份创建2000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游泳比赛-女子100米仰泳时系统提示了,问问那些技术帝吧。。-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1:07 (UTC)回复
我认为随机的四个字母数字就够了,中文维基百科没必要把输入的内容限制在英文单词内。--虞海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04:55 (UTC)回复

當前是註冊或是加入外連連結是,才需要驗證碼;而驗證碼之長短,是全域一致的。-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6日 (四) 13:36 (UTC)回复

所以建议给新建条目添加驗證碼啊。--虞海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04:55 (UTC)回复
么戏了,给紧急叫停了。--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05:00 (UTC)回复

建议在這次投票後,討論是否要「試運行」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1個月

目前關於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一事,似未達成共識,而且目前看來,贊成的和反對的人數可能差不多,建議在目前的投票結束後,先討論是否「試運行」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1個月,若有共識的話,試運行1個月,之後再決定是否永久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Wolfch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2:23 (UTC)回复

本來就該這樣一步一步慢慢來了。—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2:27 (UTC)回复

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現在已經難以挽回民心了

都是因為某位用戶擅作主張,不經討論,就直接申請開放匿名創建條目,弄得滿城風雨後才緊急停止。雖然現在緊急停止了,但很多人卻不滿如此擅作主張,紛紛投下反對票。看來那名用戶原想幫助支持方,卻反而利了反對方 --海藻腦袋~YA!古埃及建築 2010年9月17日 (五) 14:07 (UTC)回复

如果你认为某个人的行为是和一个针对某事提案的能挂钩的话,那我只能说你将你对个人的意见发泄到了一个针对事物的投票上。-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4:13 (UTC)回复
事實擺在眼前,有很多證據證明了HW的所作所為影響到投票趨勢!--海藻腦袋~YA!古埃及建築 2010年9月17日 (五) 14:15 (UTC)回复
如果大家都是将对HW的不满和此提案分开来的,那么反对方大幅度增加只说明他们是真心不希望开放IP用户创建权,如果此提案没有通过,也无需怪罪任何人,如果提案没有通过就怪罪HW的话,那么就正中了那些只是看HW不爽,不管提案是否正确的人的下怀!-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4:26 (UTC)回复
呵呵,让我想起了我的小学老师,他就经常这么干,为了让全班同学都去恨某一个违反纪律的人,就宣布因为这个人违反纪律,全班集体留堂半小时。-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4:28 (UTC)回复
(-)反对,反對標題,我個人沒甚麼不滿。Ivantalk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6:03 (UTC)回复
(-)反对——同样反对标题--HuMeng/Kuka对话 2010年9月20日 (一) 05:50 (UTC)回复

請諸位支持者千萬別再對反對者進行「精神喊話」

人家要投反對是人家的自由,何必般一堆理由來強求他人投支持呢?--海藻腦袋~YA!古埃及建築 2010年9月17日 (五) 14:50 (UTC)回复

我并没有强求他人投支持,我只是尽量劝说他们而已。如果他们看了我的劝说以后还是不肯改投支持,我也不会强迫他们。--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4:54 (UTC)回复
要是海藻脑袋你一身清白两袖清风来说说我也就算了,那个什么老鼠屎什么一锅粥什么什么难以挽回民心就在上面大喇喇的摆着,好像投支持的人都失去了民心一样,这就不是精神喊话了?我们讲讲道理就是精神喊话就成强求他人支持了?-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4:56 (UTC)回复
有一方法:直接呼籲投票者不要填寫理由就好了。—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4:57 (UTC)回复
支持票下面同样可以讨论。况且如果反对者的意见这么容易被改变的话,说明他们投反对票也是犹豫不决的;如果他们的意见不会改变,又为何不让支持者“喊话”呢?—蓝色☆枫叶拉呱 2010年9月17日 (五) 15:31 (UTC)回复
支持者喊话是支持者的自由,反对者觉得这些人annoying也是反对者的自由,至于喊话的效果怎么样,这几天的投票趋势显示得很清楚--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9月17日 (五) 15:46 (UTC)回复
User:FlamelaiUser:CaiguanhaoUser:Siyuwj划去自己的反对票,改投支持,这就是我跟User:治愈喊话的效果。--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6:02 (UTC)回复
这也是您的自由,您怎么认为都行--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9月17日 (五) 16:06 (UTC)回复
別忘了User:Reke亦以撤銷支持票抗議,多位維基人更以強烈態度表示不滿,我自己對此也相當感冒。—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6:07 (UTC)回复
由于我们的喊话,三个人撤销了反对票改投支持,只有一个人撤销了支持票,哪个更多?由此可见,我们喊话是正面效果大还是反面效果大?--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6:11 (UTC)回复
效果如何不是重点,就算96位支持者都反感我讲话都改投反对方我也会继续讲下去。如果反对方举出了自己的理由,但此理由不被他人认同,他人自然有权利发起讨论,那么反对方自然也有权无视抑或回应。DKY投票、管理员投票、优良特色投票里面这种情况屡见不鲜,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会质疑这一点。难不成说理说不过就要求人闭嘴么。-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6:21 (UTC)回复
諸位的確對投票結果產生了實質影響,但隨之而來引發其他維基人反感的這項事實也相當遺憾。—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6:25 (UTC)回复
那些对人不对事的反对票更令人反感。咳咳。-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6:30 (UTC)回复
嘿嘿,我要真的對人不對事,我就會針對你投反對票,自己再去睜大你的眼睛吧。—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6:32 (UTC)回复
维基有一点好处,就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无论是删去还是划去,都能在历史里找到,阁下有没有投过对人不对事的票一看便知。-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10:09 (UTC)回复

“由于我们的喊话,三个人撤销了反对票改投支持,只有一个人撤销了支持票,哪个更多?由此可见,我们喊话是正面效果大还是反面效果大?”你怎么不说说,支持票里有人因为你们的喊话划掉了,至少2个。还有反对票里出现了反对此次投票的支持IP用户创建的票?—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01:27 (UTC)回复

避免「精神喊話」的唯一办法就是要求所有的支持者与反对者在投票页投票时禁止留言

有了第一句,就不可能没有第二句。之所以有人对投票做出回应,是因为投票者将自己投票的理由写在了投票上。写了自己的理由,就没办法要求别人不回应。--虞海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09:59 (UTC)回复

(+)支持建议以后在投票规则上写明,禁止表述原因。--HuMeng/Kuka对话 2010年9月20日 (一) 05:53 (UTC)回复

Wikipedia: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已被GFW封禁

Wikipedia: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已被GFW封禁,中国大陆用户恐不能继续投票。投票结果将受此影响。220.181.106.61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10:29 (UTC)回复

访问Wikipedia: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页面会导致Wiki访问暂时中断,请求确认。--HuMeng/Kuka对话 2010年9月18日 (六) 12:13 (UTC)回复
Wikipedia: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页面现可正常访问与编辑。--HuMeng/Kuka对话 2010年9月18日 (六) 12:25 (UTC)回复
仍不可访问,现象和原来一样:页面再如一半后突然中断,然后就“链接被重置”了。220.181.106.61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12:49 (UTC)回复

维基百科在中国大陆发展一向不及百度百科,中国大陆是主要的IP用户集散地

维基百科在中国大陆发展一向不及百度百科,中国大陆是主要的IP用户集散地。在中国大陆的用户被禁止投票,将导致票数向限制IP权力方向发展。如果中国大陆的用户未能参与投票,投票结果将带有一定的地方观点,违反NPOV原则。220.181.106.61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10:35 (UTC)回复

建议添加辅助投票页

建议为中国大陆用户添加辅助投票页,以保证投票不具地区性。另建议:

  • 将辅助投票页放在告示区公示;
  • 辅助投票页禁止言论,以防产生敏感词而再次被GFW自动封禁。

当然,每人只能在两个投票区中投票一次。 220.181.106.61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10:36 (UTC)回复

報告

請各位中國維基人,如無法訪問投票頁,在此報告。-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8日 (六) 13:06 (UTC)回复

不好意思,我是来报告运作正常的。广东电信线路。—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14:54 (UTC)回复
辽宁电信,运作不正常。我现在正在使用VPN。我认为是第86票反对票中61.206.112.126的第二则回应中出现了敏感词而导致投票页被封--lavix canvas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15:49 (UTC)回复
把法,轮,功,江,泽,民那几个字用模板分开就行了。Template:BreakChar--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15:57 (UTC)回复

投票經已結束,請管理員點票

投票經已結束,請管理員點票,作最後核實。--Coekon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02:02 (UTC)回复

因为本次投票处于50%至66%的临界情况,且双方意见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表达(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次的票数已创中文维基投票史上的新高了),私以为双方在此事上仍然存有较大分歧,故认为可以采取WP:互助客栈/方针User:Computor提出的妥协方案,试行2至3个月再行决定。管理员和行政员都不具备独自决定社群共识的权力,故个人意见,仅供参考。--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9月20日 (一) 06:07 (UTC)回复
对上面的建议有意见的朋友请尽快提出,本人对Computor提出的妥协方案是支持的。—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06:48 (UTC)回复
我也支持试行三个月,然后再投票决定是否继续开放IP创建条目的权限。--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0:16 (UTC)回复
為甚麼是反對方要妥協?完全是將反對的88人都不當投過票。這場投票的結果由你們險勝的說了算嗎?--58.152.255.196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2:29 (UTC)回复
那難道要多數服從少數嗎?更何況妥協的不是反對方,而是支持方,按理過50%就應該永久開放,而不是所謂「妥協方案」的暫時開放--Coekon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2:31 (UTC)回复
甚麼少數?這算是共識嗎?投反對票的88人全當透明?多一票支持票就叫達致共識?誰定的?Wikipedia:共識有讀過嗎?不要將這裡當做民主議會--58.152.255.196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5:05 (UTC)回复
建議試運行三個月,兩個半月的時候再辦相同於今次投票的投票,50%以下則關閉,50-66%則再繼續試行三個月後再投票,66%以上則永久開放直至有人推翻。請管理員在共識達成時提至Bugzilla。-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20日 (一) 13:01 (UTC)回复
同意楼上,试运行吧。--HuMeng/Kuka对话 2010年9月20日 (一) 13:37 (UTC)回复
反對,HW的提議毫無疑問是浪費時間,這場投票的主導權完全被你們操縱,誰定的50%以下才禁止開啟?50~66%為甚麼是試行三個月?不會是三個月後才投票?身兼裁判兼球員,自己玩吧。--58.152.255.196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5:05 (UTC)回复
(:)回應:這位不知道是MR 還是MISS説得真動聽!!!那甚麼是共識?不開放是你logic 裡的所謂共識嗎? 如果是的話,你也不是當101位投支持的透明。現在有對那88個透明嗎? 如果真的當他們透明,就直接開放啦,暫時開放是尊重他們--Coekon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21:06 (UTC)回复
恭录Huib abigor Laurens哥哥圣训:“This is starting to look like a ping pong game...”--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7:57 (UTC)回复
说实话我不太懂为啥说是ping pong game。。。老变?-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8:09 (UTC)回复

测试性开放前的建议

建议应该在客栈上发出正式公告,参考建议范例: 在社区投票结束后(若干结果)并因有人建议投票结果在某一范围内进行测试性开放,现在宣布于2010年某月某日开始进行测试性开放,结束期为XXX。结束后将再次展开投票以讨论是否长期开放。期间若有影响维基百科正常运作的事件,管理员有权暂停开放并提交bugzilla开发修正补丁。在修正后重新开放并保证总时长为3个月。—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3:54 (UTC)回复

(+)支持並建議給予三天通知期,對於管理員有權提Bugzilla要求緊急暫停應先由最少三名用戶聯署才提出。-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20日 (一) 14:00 (UTC)回复
(+)支持,妥妥的。--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5:28 (UTC)回复
(+)支持--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5:46 (UTC)回复
(&)建議: 之前我是一直持反对意见的,现在仍然没有改变,但是既然已经决定准备测试,那我也会对测试做出一点努力,毕竟大家的最终目标都是为了让维基更加完善。我建议如果决定好测试期,不仅仅只在维基百科作出声明,如果能在其他较有影响力的地方作出宣传(例如微博),可能会收到更好的效果。当然,也希望大家能帮忙在各自的人际圈中进行宣传。祝测试顺利,也希望维基能变得越来越好。(之前忘记加上时间戳,现在补上)晓风流水明月(给我留言吧!) 2010年9月20日 (一) 21:39 (UTC)回复
谢谢支持,不管是正方还是反方,跟着流程做是好事。—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01:50 (UTC)回复

建议添加验证码

但要在创建条目时就向用户索要,而不是在用户点击提交后在一次又一次的烦扰用户。——虞海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10:44 (UTC)回复

驗證碼用以防止藉機器濫用,對人來說是十分不快的體驗。故創建或修改過頻(如一分鐘提交n次以上)或觸發過濾器(如可能加入廣告連接等)時才索要較好。在中文版,IP用戶已被要求先預覽,實在並無必要對正常範圍的編輯全部要求驗證碼--尤其是對網速較慢及識別能力有限的用戶而言是一大困難。
關於用戶點擊提交之後一次又一次煩擾用戶的改善建議:宜減少提交後才要求驗證碼的情況,及在要求驗證碼的頁面,不要再重複顯示所編輯的條目內容(網速較慢情況,有時需等待數分鐘或可能傳輸失敗)。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11:11 (UTC)回复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在执行“提交”和“预览”之前就向用户索要验证码就不对网速慢的用户造成困难了。——虞海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11:35 (UTC)回复
驗證碼的用戶體驗極糟,另外有不少人辨識是有困難的(如對英文字體印象較弱者;不擅長辨析變形文字者;色盲人士等),所以盡量只在必要時使用,例如錄得新建條目者在xx分鐘內曾建立過新條目,或錄得修改者xx秒內執行過超過xx次修改操作等場合(只要達到防止機器濫用的目的即可)。或降低驗證碼難度,例如僅使用3-4位數字等。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12:02 (UTC)回复
目前,中文維基百科在ConfirmEdit中五項啟用了兩項,已啟用的為「加入外部連結」及「註冊新帳戶」,未啟用的為「每次編輯」、「創建條目」或「登入錯誤」。在技術角度上看,你們的要求有點問題,因為ConfirmEdit與AbuseFilter為兩項分開的擴展,而且沒有關連,因此無法以「引發AbuseFilter而令ConfirmEdit起作用」。-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21日 (二) 13:26 (UTC)回复

關於投票的有效性問題

这里我向对试运行有意见的各位维基人说一句:这次投票本身的策划就有问题,不管是目标、程序、操作都不明确就开始做,而且在投票过程中出现大量干扰投票公正性的因素,所以我可以这样说,这次投票是有严重舞弊的。但是我已经因应此情况作出补救措施,而且,最重要的是,computor对投票结果操作进行了有益的修改。现在我可以这么说,即使投票结果判断从一开始到结束都是不明确的,但最终大部分投票人都有阅读讨论并以其自己的判断投下选票,所以是次投票反映了维基注册用户对IP用户创文权的看法。因应投票结果未有出现大比数的倾向,我们可以开放试运行3个月,再由社区再次组织投票以决定是否长期开放。谢谢大家。—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0:30 (UTC)回复

另請本次投票的全體組織者,在這裡道個歉。對於你們的組織所帶來的維基社區的混亂,你們是應該做些事情。—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0:31 (UTC)回复

在此更新这三个月内IP用户创建的条目

希望能够通过此一行为了解试运行究竟成功与否,由于本人并不能保证此列表准确或无遗漏,还要烦请各位维友与管理员帮忙。

另外,希望各位维友不要为了支持或反对而故意匿名进行建设或破坏,影响试运行公正性的行为最终将对维基百科造成破坏。

此表收集从9月24日至此后三个月内IP用户创建的文章,格式如下:

早就有Wikipedia: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IP創建風險評估了。-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03:40 (UTC)回复
原来如此,这样确实方便不少--Mr.Xen留言2010年9月25日 (六) 04:01 (UTC)回复

自2006年起第一个由IP创建的条目

条目国家电力公司/temp是自2006年起第一个由IP创建的条目,创建此条目的IP为60.247.110.151,是一位来自北京朝阳区的人。-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03:39 (UTC)回复

小小统计,目前共有6个IP用户创建的新条目,其中:2个侵权,1个G11,3个比较看的过去的条目。2个侵权来自中国,G11来自台湾,三个过得去的条目中,一个来自台湾,两个来自中国。-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04:10 (UTC)回复
看到了吧?匿名用户也可以写出合格的条目,不一定就不熟悉维基百科的方针和指引。--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09:45 (UTC)回复
大家看这里吧,HW的持续性(应该是)的关于IP创建新条目的数据统计,User:Waihorace/IP創建風險評估/20100915。计算出保留与速删+CV之比,再与那些未自动确认用户所创建的条目的保留与速删+CV之比相比较,就可以得出IP用户到底差不差于不熟练的注册用户的结论。-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1:02 (UTC)回复
最新数据:9月15日16日,IP用户共创建了37个条目,其中23个条目合格,14个条目不合格(侵权、广告等)。这14个不合格的条目都已经提删或挂上维护模板。--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6:14 (UTC)回复

ip用戶創建權的試運行

橫豎已經試行, 是不是要讓更多維基以外的人知道(包括可能的破壞者/廣告客)知道, 試行才有意義? 不然只有這版上的人才知道, 那來的ip用戶創建? 也不會知道影響……—祁勳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08:40 (UTC)回复

疑惑

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7日 (五) 13:48 (UTC)回复

这里和Wikipedia_talk: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那里是用来讨论的?——虞海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0:49 (UTC)回复

皆可,不过建议你到Wikipedia_talk: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5:13 (UTC)回复

第二次投票页

我已经创建好第二次投票的投票页,敬请前往参观:维基百科: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第二次)—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Edouardlicn對話貢獻)於2010年9月28日 (二) 14:25 UTC加入。

这次投票就不需要66%了,简单多数原则50%决定吧,反正都试运行3个月了。 Yangzhezhen (留言) 2010年9月29日 (三) 13:54 (UTC)回复

我很高興

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7日 (五) 13:49 (UTC)回复

看到「開放匿名創建條目試運行被緊急停止」這句話我很高興,因為各位維基百科人立刻阻止了中文維基的沉淪!--海藻腦袋~YA!古埃及建築 2010年9月17日 (五) 13:45 (UTC)回复

将近2天里IP的表现很不错,实在看不出哪里沉沦了,经过对比,反倒是未确认用户所创建的条目的质量比较低,嗯,希望海藻脑袋下次考虑提案禁止未确认用户创建条目。-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4:10 (UTC)回复
请讨论的各位保持中立。—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5:33 (UTC)回复
海藻像是個搞政治的吧,真不知道你之前用戶頁被圍攻,你請求保護頁面時候端的甚麼嘴臉。我從你的這麼一句話看到的除了立場以外,沒看到甚麼論據。你搗亂比踏實寫條目更了得吧,看不過眼的某人。Ivantalk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5:42 (UTC)回复
同意,就此事,他搗亂過不止一次兩次。現在仍在「當前的破壞」被檢舉中。我不認為這海藻腦袋的破壞力要弱於影武者,有此人在,維基百科前途堪憂啊。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06:02 (UTC)回复
抱歉,但我實在看不出上面海藻腦袋那段話人身攻擊的對象是誰。—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13:39 (UTC)回复
「沉淪」是偷換概念,誰說「開放匿名創建條目試運行」就是維基的沉淪了?海藻連同之前的留言,一直在針對維基的幾名管理員。管理員已經為我們數量龐大的需求絞盡腦汁了,憑甚麼還是讓他在這裏「單單打打」?在維基活動,講的是奉獻,不是索求,有甚麼問題都要通過共識解決。現在管理員久你甚麼了?有甚麼問題可以協商,但不是這樣搞針對的。大家都平等,他們有必要忍受海藻的各色其式的侮辱嗎?(我幾乎沒參加過這場辯論,沒甚麼既定立場,只是我覺得海藻的行為不太收斂,對他維基人的身份有負面影響)有些人不懂Wikipedia:禮儀是甚麼,必要時只有封禁!Ivantalk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16:06 (UTC)回复
這種無差別性的攻擊匿名用戶,是違反方針和指引,而且是屢犯的嚴重行為。先前高喊要維持維基禮儀的用戶,更應該在此刻維持該有的討論態度,方針和指引的運作。-cobrachen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15:30 (UTC)回复
(×)抗議,謹對海藻腦袋的無差別攻擊行為表示強烈抗議與譴責,希望留意海藻腦袋做為破壞者這一存在的事實,並請及時進行處理。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37 (UTC)回复
我不是年龄歧视,但我觉得大家对13岁的用户应该宽容一点。仔细想想,我们13岁的时候或许做出了更多的捣乱的事。—CHEM.is.TRY 2010年9月19日 (日) 09:19 (UTC)回复
海藻他才13歲啊?雖然如此,但是責任感和以禮待人還是不能不學的Ivantalk (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09:34 (UTC)回复
(!)意見,在現實世界(リアル)中,可能有人是13歲,在網路世界中,只是一個用戶,並無年齡屬性--至少維基百科是這樣。在其根據許可協議發言時,便決定其需要與成年者一樣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情理上講,或許其他用戶可以寬容某人,但需要他人寬容的人士,一定程度上亦應當給寬容他的人以更多尊重,並積極學習好的東西,而非像該用戶般一意孤行,毫無保留的肆意攻擊,言行舉止極度輕佻不負責任。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11:12 (UTC)回复
  • (!)意見请不要拿年龄说事,维基百科用户没有年龄分别,所有一切均依靠既定方针和指引和社区共识行事。不能因为真实年龄小而宽容,也不能因为年龄大而严格,除非社区对此事达成共识,更改规则。--苹果派.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14:04 (UTC)回复

我更高興

看到維基百科: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投票總結的結果我更高興,因為各位深明大義的維基百科人阻止了維基百科變成沆瀣一氣的家天下。在此,我謹表慶祝,並向海藻腦袋歡呼雀躍:啦啦…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3:32 (UTC)回复

請不要拿年齡當藉口

因為有些人說我13歲怎樣的,導致變得我好像拿年齡當盾牌一樣。事實並非如此,我都有遵照「維基百科:給青少年的建議」!--海藻腦袋~YA!古埃及建築 2010年9月20日 (一) 13:36 (UTC)回复

對不起,不過我真的很想說這麼一句:當別人指責你的時候,應該是先反省再指出別人的不是,不管那個人到底說對了沒有。老實說,年齡在此前與現在的討論中一直都是次要項,不管是IP用戶、Ivantalk還是cobrachen,他們的重點都在於海藻你的討論語氣上。我坦白這麼說,海藻你之所以會這麼被指責,原因出在於你的負面用詞上,「沉淪」、「二等公民」、「代罪羔羊」……這些用詞極度負面,完全不該出現在任何討論之中。海藻君,基於善意推定的概念,我相信你只是一時失言,可是請你不要忘記坐在網路線另一端的都是一顆顆會傷心會難過的人心,你的用詞,真的非常傷人,如果有IP用戶因為你的發言而放棄參與維基百科,我也不會感到意外。那麼海藻君,你的發言,對推廣維基百科就是一種負面的影響。
言盡於此,另外我以上的發言沒有半句是針對海藻君的年齡,話也重了些。如果造成諸君困擾,還請見諒。燈火闌珊處點燈Wahrheit wird man frei machen. 2010年9月20日 (一) 14:32 (UTC)回复
從這一段過程當中,也看到對於負面語調與用詞的袒護和鄉愿。難道說這些用戶希望類似的字眼也使用在你們的身上嗎?禮儀不是拿來擋住不同的意見,注意禮儀應該是相同的標準,而不是你要注意,但是別來指責我。-cobrachen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5:11 (UTC)回复
在下觉得之前数位用户已经反复强调了发言语气以及行事方式才是批评User:j87j8787的原因,很遗憾的是,至今User:j87j8787都没有自我反省的精神。既然表示自己没有把年龄当挡箭牌,那在发言时就应该注意自己的表现,而不是像现在这般,总是要招惹不必要的麻烦。--快龙此致敬礼 2010年9月21日 (二) 13:19 (UTC)回复
我只能說,盡量尋找共識吧。13歲代表甚麼?13歲代表你有很多東西要向長輩學習、代表你還有很多發展空間、代表你能超越從前看不起你的人。我現在比你大一倍了,都後悔13歲沒好好學呢。沒事,一起努力吧,虛心點。Ivantalk (留言) 2010年9月22日 (三) 00:13 (UTC)回复
晕,我好心帮你,没想到却被你说成是我认为你“拿年齡當盾牌”?看来我还是不要多管闲事算了。—CHEM.is.TRY 2010年9月22日 (三) 10:10 (UTC)回复

延續我以往立場,我認為維基應考量法律因素下,限制未成年某些權利。例如:不可有投票權;不能擁有管理員職權等。--Winertai (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07:34 (UTC)回复

本人质疑维基百科:投票/开放IP创建条目权限的投票通过门槛

议题:“你同意返还IP用户创建条目的权限吗?”有人认为需要2/3多数票才能通过(此投票规则社区未达成共识),那么同理,我也可以搞一个投票叫做:“你同意继续禁止IP创建条目权限吗?”是不是也应该需要2/3多数才能通过?那么如果都不能通过是不是既不能允许也不能禁止?这样是不是很尴尬?我认为投票通过门槛为简单多数决:即超过50%就通过。--苹果派.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06:11 (UTC)回复

我也認為應以50%就通過,以免不必要的爭議。-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1日 (六) 07:23 (UTC)回复
(-)反对,由於HW已表明此投票是重要提案,如以50%為投過票過門檻,那取消「*此為重大議題,須社群明確共識,因此通過門檻為最少25票(+)支持票。」這句必先得到社群及投票者同意,如現在臨時改規則就是硬要讓提案通過(輸打贏要)。-張子房 (煮酒論英雄) 2010年9月16日 (四) 09:11 (UTC)回复
(-)反对上面的(-)反对:三分之二绝对多数票是用于推翻原有既定方针与政策,06年封禁IP创建权之决定为临时举措且当时的投票表明未就封禁IP创建权达成共识或者多数票,故此提案不算推翻原有政策,全域维基上IP创建条目的默认参数本来就是允许,严格较真儿的话,应该是反对方超过三分之二才应当继续封禁政策,否则则开放。现在提出的50%只是折中方法,并无任何不妥,反而对反对方有利。-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09:23 (UTC)回复

一点疑问

维基百科:投票,这东西是什么?是方针还是指引?还是什么也不是?--苹果派.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06:34 (UTC)回复

英文版已廢除的指引。-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1日 (六) 07:23 (UTC)回复
难道英文版不再需要投票了吗?--苹果派.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02:08 (UTC)回复

按照维基百科:投票所记载(虽然我还搞不清楚这个东西的地位):

如投票是关于方针与指引和其他重大事项,宜先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得到相应讨论,然后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发起投票,并应该事先在公告栏公告1至2日以后再进行正式的投票。投票开始前理应公示投票细则及选项,设立数天的冷静期供人提出意见及就可能的异议取得共识,以避免了不必要的争执及无效选项,亦使得投票内容不会倾向有利于建立投票页的一方。

投票规则必须经过数天的冷静期,而此次投票连一天都没有。故此请宣布此次投票无效。 请原谅我一下子提这么多问题,我只是不想看到绝大多数的人的意见不能实现,反而少数人的愿望能够实现,这也太讽刺了。--苹果派.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06:34 (UTC)回复

既然人們都沒有受討論影響而投票的話,那麼基本上無需劃為無效。-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1日 (六) 07:23 (UTC)回复
剛花了時間看完整個過程,我也覺得宣布無效可能是比較好的方法,是否能留言的規則改變也許事少,但多少%能通過的事大,基本上我是比較支持50%通過,但如果這個中途改變了,真的對大家沒影響嗎?真的名正言順嗎?不管投票結果如何,都希望這投票能解決4年前的錯誤,很不希望這個議題持續名不正言不順ffaarr (talk) 2010年9月11日 (六) 08:12 (UTC)回复

(!)意見投票冷静期,不是叫大家什么都不作,是为了讨论投票的规则的,极其重要。这次投票的规则完全没有经过任何讨论,而且极具争议。故此投票程序不正义,投票无效。--苹果派.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3:59 (UTC)回复

但是,討論頁中沒有人反對試運行,因此,試運行在依照共識方針的情況之下,自動通過,不用投票。-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1日 (六) 14:02 (UTC)回复
你又说没有人反对试运行了。AT、Douglasfrankfort和快龙都不是人?--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5:02 (UTC)回复
不应当为了支持自己的观点扭曲事实,反对的声音明白的在那里放着。是疏忽未见还是故意视而不见?--快龙此致敬礼 2010年9月13日 (一) 12:20 (UTC)回复

最讲理的方法

最讲理的方法:因为06年的投票没有达成任何共识,封禁IP创建权在程序上来说是不对的,最最最讲理,最最最按照程序走的方法应该是立刻开放IP用户创建权,如果反对方有异议,就重开投票,议题为:“你是支持封禁IP用户创建权?”支持率超过66%就封禁IP用户。此法虽然麻烦,但的的确确是按照程序来的。就算一个人杀人了,也认罪了,能不经过法庭宣判就枪毙吗。-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09:12 (UTC)回复

建議這樣

  • 先暫停投票
  • 於三天後再次發起,該三天內禁止討論以設「冷靜期」
  • 投票維期一周
  • 重新發起時,設有以下兩個投票:
    • 解除限制
      • (+)支持 (開放權限)
      • (-)反对 (維持禁止)
    • 試運行
      • 一個月
      • 三個月
      • 半年
      • 一年
      • 不设试运行
  • 將投票題目定為「你是否認為應該解除禁止IP創建條目的限制?」及「你認為應否先試運行,再決定是否解除禁止IP創建條目的限制?」
  • 第一個問題以66%為界,66%人認為應繼續維持禁止就維持;第二個問題以最高票數者當選

以上-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1日 (六) 10:24 (UTC)回复

无条件(+)支持。-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0:31 (UTC)回复
總之,我贊成先暫停投票,設冷靜期,其他的細節可以再討論。ffaarr (talk) 2010年9月11日 (六) 10:30 (UTC)回复
稍微改了下,第二个问题如果是反对的话有点歧义。另建议设置3个投票才算真正公平,第一个为支持或反对开放ip用户创建权,第二个投票时设置试运行或不设置试运行,第三个是试运行的期限。以上,-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0:35 (UTC)回复
(-)反对,既然投票已經開始,投票人數甚至已經超過100人,在這情況下腰斬,何有名正言順?程序是應該依從的,但不代表錯過一些細節就將進行中的投票推翻,我們需要的是一個結果,而不是為了程序而先暫停然後再發起一個議題相同的投票,這樣做是費時失事的。另外,試運行投票應該同樣訂於66%,因為贊成試運行的作用與開放權限所產生的效果是完全一樣,只不過前者有時限,就算試運行獲得通過,那麼到限期時是否需要再度表態永久開放還是延長開放,因此建議在試運行期結束後立即禁止,然後再作出表態。—ATRTC 2010年9月11日 (六) 10:49 (UTC)回复
(!)意見:如果要名正言顺,应当立即判定06年的投票属于未达成共识的无效投票,应立即解禁IP用户的创建权,如有异议,则应由现在的反对方重开提案,这样才算真正的名正言顺。-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1:12 (UTC)回复
(-)反对無法接受這種充滿爭議和不公平的做法
--海藻腦袋~YA!動員令 2010年9月11日 (六) 11:02 (UTC)回复
(:)回應:公平?现在制定的需要66%支持票才获通过的规则是公平的?凡是有利于反对方的意见都是公平的,不利的都是不公平的?-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1:12 (UTC)回复
那麼請問海藻腦袋和AT兩位是贊同中途改變通過的比例?例如變成50-50或上面提到的,反過來33-66。目前的比例我認為是完全不合理。如果僅僅是「程序問題」我覺得還好,但目前因為這個程序問題,已經直接影響投票公平性。ffaarr (talk) 2010年9月11日 (六) 11:13 (UTC)回复
另建議,如果怕浪費已投票者的時間精力,也可以折衷,目前投票保留,暫時暫停,大家來討論通過比例應該多少,確定之後再繼續投。ffaarr (talk) 2010年9月11日 (六) 11:21 (UTC)回复
「默認」跟「支持」是不同的東西…。作為那時的參與者之一,不贊同這個說法。ffaarr (talk) 2010年9月11日 (六) 11:49 (UTC)回复
你当然有资格不赞同。--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10年9月11日 (六) 12:03 (UTC)回复
Douglasfrankfort作为资历很老的维基人,讲的话应该是可信,这只说明06年时大家不愿投票,不愿发表意见,不愿参与讨论,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大家心中是默认应当封禁掉IP用户创建权的。作为资历很浅很浅的维基人,我不随意评论,但不能不让我评论,06年的投票页现在依旧可以翻出来,我只从存档中获取信息,绝不会随意揣测当时的维基人的心理活动,也不会代表当时未表态的维基人发表任何意见。-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1:52 (UTC)回复
很好,我也认为你确实就不该揣测“严格来说此次投票的通过比率应当反过来,但怕你们接受不了”。既然如此,是否中止此投票或改变任何方针,也应冷静3天。--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10年9月11日 (六) 12:03 (UTC)回复
Douglasfrankfort,前半句“严格来说此次投票的通过比率应当反过来”是根据06年那次投票名不正言不顺所说的,“但怕你们接受不了”是我害怕反对方强烈抵制而提出的,正因为害怕反对方的反对三分之一通过比率,我会才支持通过比率50%。相比较您的“许多方针都是这种样子通过的,但获得了社群的默认,表明当时的社群还是支持这些方针的更多。”,我的这句话可不能算是揣测。-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2:14 (UTC)回复
唔?我抵制过你?我没有这种印象。另外,你最好弄明白这里面的意思:如果上次的投票是在不成立的情况下通过的,那么现在就不需要再讨论,直接推翻原结论就可以,还用得着“怕谁谁谁接受不了”?为什么没人选择这种策略,反而一再让步呢?我很感兴趣。另外,我就是“当时未表态的维基人”之一。--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10年9月11日 (六) 12:25 (UTC)回复
我只讲“害怕”会被反对方抵制,而不是认准了反对方就一定会抵制。至于为何没有采取您所说的更好的策略,别人我不知道,对我来说,我一开始并不知道06年的投票有这么大问题,我一直以为06年时是大家有共识后,决定非短期封禁IP用户,因为维基百科存档何其多,我要不经人指点,找不到那次投票的存档。而当我发现这个问题后,投票都开始两天了。另外,您如果是“当时未表态的维基人”,那么肯定您是有资格有权利代表您自己默认支持06年封禁IP用户的,这点无疑。-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4:42 (UTC)回复
為什麼不直接推翻?因為這件事牽涉太廣,所以還是希望社群能有個彼此都能接受的方式來處理解決這個問題。現下的問題就是,投票開始的太倉促,以致於採用了一個未經充分討論,有一方無法接受的方式來投票。ffaarr (talk) 2010年9月11日 (六) 14:47 (UTC)回复

方针有宽限空间

前面各位提及方针上有冷静期,那是否之前的讨论可以作为冷静期呢?—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4:58 (UTC)回复

冷靜期的目的就是要確認各方對於投票規則無異議,但這次是沒有討論投票規則就開始投票了,然後投票開始之後,才補上投票規則(但這個規則卻是還有爭議的)這樣無法說是符合冷靜期吧,我個人是覺得程序細節是還好沒那麼講究。(且維基百科:投票不是正式方針)現在的問題是,如何解決因為沒有冷靜期而帶來的爭議,我們到底要多少%才算通過?既然之前可以投票到一半才補上規則,是否現在投票到一半我也可以自己上去改規則?ffaarr (talk) 2010年9月11日 (六) 15:06 (UTC)回复

暫時性開放 (試運行)

基於上面各位的了解,以及Wikipedia_talk: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討論僵持不下,為什麼不先測試一段時間這個討論我說的「沒有反對三天內提Bugzilla」 (實際上已不只三天了...),我決定提出下列建議:立即開放試運行一個月,一個月後再行檢討,投票繼續進行。短期內提Bugzilla。-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1日 (六) 12:03 (UTC)回复

這個地方算是很醒目的了,早期投票的人均看到這個討論,因此,無須再討論,將直接提報Bugzilla,如下:
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1日 (六) 12:51 (UTC)回复
三十分鐘內提Bugzilla,請準備開放權限的一刻-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1日 (六) 13:59 (UTC)回复
bugzilla:25142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1日 (六) 14:23 (UTC)回复
早就应该这样了。强烈支持。--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4:35 (UTC)回复
好!-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4:39 (UTC)回复
我對此感到遺憾
--海藻腦袋~YA!動員令 2010年9月11日 (六) 15:04 (UTC)回复
即將面臨匿名破壞的威脅,請做好防護準備。--海藻腦袋~YA!動員令 2010年9月11日 (六) 15:09 (UTC)回复
對於HW繞過進行中的投票,自行製造共識的行為,在下對此表示強烈不滿。—ATRTC 2010年9月11日 (六) 16:07 (UTC)回复
目前这次在投票页面中有73位支持开放,有46位不支持,其中全麦面包虽投了反对票,但是他表明是支持试运行的,故支持率为62%。支持率没有通过那个有争议的支持率超过66%的投票规则,但支持者相较于反对者多出27位。我并不想让中文维基百科变成政治投票的地方,我很想和各位讨论,并达成共识,但是在投票页里,没几个人回应我的意见,有人甚至不让我对反对者的理由提出意见,没办法,我只好搬出06年投票的不正当性来说事儿。06年的投票名不正言不顺的封锁了IP用户的创建权长达4年,当时未达成任何共识,行政员shizhao也说过这是中文维基百科和技术方沟通不够造成的失误,所以此次的提案并不是推翻原有既定方针,而是挽回当时的错误,无须达到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票。各位反对IP用户创建条目的维基人们,你们可以试着去回应一下我在投票页发表的所有针对反对理由的意见,很多反对理由是不够成熟的。-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6:30 (UTC)回复
真的没有反对意见吗?2010年8月7日,AT、Douglasfrankfort和快龙都提出反对意见。而且,要提交Buzilla的事情,为什么没有公告?直到提交以后才公告,这算什么?--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6:44 (UTC)回复
当然有反对意见,但共识不代表全部人同意才叫共识。还是上面说的,到底超过百分之多少才算共识并无明确定论,所谓三分之二的绝对赞同数量那是推翻既有方针用的,06年的封禁就无共识,所以我不能认同三分之二这个标准。现在支持的人已经达到六成以上,我认为已经算是共识了。就算不拿票数说事,谁又去投票页面与我讲道理?至今我针对很多反对票附上的理由的意见都无人回应。又不想讨论实质性问题,又要揪住三分之二不放,这叫我如何是好。望饭桶哥哥明鉴。-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6:49 (UTC)回复
我说过完成100个新条目以前绝不投票的。本来这件事情,我也不想插手。算不算有共识,这是有争议的事情,但是说没有反对意见,不符合事实。--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7:00 (UTC)回复
如果真的很看重共识的话,那么应当立即推翻06年封禁IP用户创建权,立即向Bugzilla提出申请开放IP用户创建权,如果有反对者的话,再由反对开放IP用户创建权的人在客栈内提出意见,再达成共识,如果中文维基百科达成了永久封锁IP用户创建权的共识的话,再向Bugzilla提交永久封禁IP用户创建权的申请。这样才算真真正正的共识。如果社群内真的达成了永久封禁IP用户的共识的话,我将保证不再叨扰各位。-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7:19 (UTC)回复
这是最符合程序正义的做法。但是恕不投票。--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7:24 (UTC)回复
同意。——虞海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6:55 (UTC)回复
「至今我针对很多反对票附上的理由的意见都无人回应。」這完全是最初投票規則要求用戶不應在投票區進行討論所導致的,並非他們不想與閣下溝通。—ATRTC 2010年9月11日 (六) 17:15 (UTC)回复
对您提出的这个理由我表示保留,就算不是在投票去提出的意见,也无人回应,例如在讨论区内的意见,也不见大家积极回应。况且中文维基百科中连选伟大神圣的行政员都允许讨论,不让讨论的规则是没道理的。鉴于此,我早在两天(还是3天记不清了)就删除掉了规则中的“不许讨论”。早期的不说,就是近期的意见也没有人来回应。好吧,抛开一切,现在允许讨论,欢迎大家踊跃发言提出实质性的意见,也欢迎意见与我向左的人提出反驳。-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7:25 (UTC)回复

各位,我都想是直接推翻,永久開放的,不過,由於在投票頁中永久開放有人反對,故暫非共識,因此就只提出暫時性開放以滿足大部份人的要求。-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1日 (六) 22:46 (UTC)回复

为什么不等投票完全接受有个定论时再来弄?现在达到66%的比例了?就算你支持比反对多出20位,反对方也有40多人,难道已经有共识了?这样做实在不妥,望三思。--思源如宁 2010年9月12日 (日) 01:09 (UTC)回复

這根本就是為支持者所做的行為,幾乎漠視了反對者的權益,請HW三思阿三思!
--海藻腦袋~YA!動員令 2010年9月12日 (日) 02:21 (UTC)回复
既然06年那個根本就沒有共識,理應可以直接推翻;又有大量人建議先開放,以測試其效果;因此,其實投票可以不用開,一早就該直接推翻,請反對者理解。-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2日 (日) 02:40 (UTC)回复
那么其实就根本不需要投票,直接开放即可。但是现在既然已经执行了投票,那么请按此执行下去。--思源如宁 2010年9月12日 (日) 05:17 (UTC)回复
因為06年封禁不合程序,所以在投票有結果之前應該先回復至開放,再執行投票去決定是否封禁。--onsf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8:48 (UTC)回复

此乃搬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极为愚蠢的行为。假设有管理员反对此事,是否也可以发到bugzilla要求关闭此功能?这样走下去不是恶性循环是什么?—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8:33 (UTC)回复

  • 在下因为网络问题几日未上维基,没有想到这个讨论居然发展到如此。或许在下这次要把话说的重一些,如果认为不合适的话,欢迎{{deltalk}}。
强推所谓共识,无视反对意见;强行开投票,无视“维基不是民主试验场”的规则。在下对于HW君此次讨论中做法也强烈不满,这种行为是非常欠妥当、非常不成熟的行为。维基百科要的不是投票大战,不是三分钟热度,不是每隔几分钟就能换一个的“新想法”,而是一个能够融洽的讨论,尊重少数意见,能够真正贡献智慧的社群。--快龙此致敬礼 2010年9月13日 (一) 12:34 (UTC)回复

我怀疑HW在bugzilla写的英文能让人看懂么?这件事越来越像一个joke了--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9月13日 (一) 15:49 (UTC)回复

根据Mediazilla:25142的结果,IP创建条目的权限已在UTC时间昨天17时许(UTC+8时间今天凌晨1点左右)被重新开放。--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9月15日 (三) 00:46 (UTC)回复

太好了!我的愿望终于实现了!--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09:32 (UTC)回复
HW不尊重行政程序與維基共識,逕行開放。投票真是笑話,中文維基所有行政員、管理員也不用幹了,都給HW幹就好了。—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0:19 (UTC)回复
根據共識上的要求,七天沒有人反對,即成共識,現時投票的人是反對永久開放,只有3人 (約)完全反對開放,但有數十人支持此建議,因此,提報Bugzilla開放試運行實無不妥,亦請勿因此拒絕表態,投票將繼續決定是否永久開放,而目前試運行一天,情況一般,部份條目亦有侵權或快速刪除,與不開放時新用戶所做的編輯無異。-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5日 (三) 12:07 (UTC)回复
直接推翻掉算了,只不过是在Bugzilla换个理由。-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2:27 (UTC)回复
七天内没有人反对?8月7日你就提出过试运行的建议,那时候是多少人反对?多少人支持?总不能净捡对自己有利的意见说吧?就算依据的是9月5日提出的意见,到你在9月11日提Bugzilla也还没满七天,做事也不能这么不靠谱吧?--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9月15日 (三) 13:24 (UTC)回复
HW说的是这个讨论,Wikipedia_talk: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討論僵持不下,為什麼不先測試一段時間。-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3:30 (UTC)回复
我知道是这个9月5日的,所以说你们只捡对自己有利的意见说.--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9月15日 (三) 13:40 (UTC)回复
根本就是避重就輕,A方案還在投票,眼見不能通過,趕緊改個名目提B方案上來緩緩情勢,我是台灣人,這種做法我看多了。我依上面各位的連結過去看,看到3:2的反對共識,投票失敗後,沒想到有人開一話題,三兩人自說自話又重啟通過此一提案,你們還尊重投票的維基人嗎。還說沒人反對,是大家懶得理你們沒想到竟然有人會這樣搞吧!你再開個投票看看,我立馬反對!—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4:46 (UTC)回复
那个讨论的的确确没有人反对,且讨论在公告板上放了几天,我只能说确实是有点投机取巧,钻了空子。但疑惑怀德阁下所说的“A方案還在投票,眼見不能通過”是指什么?-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5:06 (UTC)回复
「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不是正在投票嗎?難道在此一A方案投票完成前就去動IP權限是明智的嗎?更何況針對「試運行」的提案還被投票否決了!我對此議題沒有興趣也沒有投票,可是我就是看不過去不尊重行政程序與選票的行為。投票是維基取得共識的重要根基,根基若能操弄,以後任何議案也不用投票了。反正投票不過可以怪比例不對、可以怪以前的維基人提案過時,然後逕自運行自己的腹案,怪東怪西的時候卻不想想為什麼在提出方案前不先針對這些細節取得共識。—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5:21 (UTC)回复
前面的东西我不回应,因为不是我提报的。后面的那个怪东怪西恕在下不能苟同。我提出的比例是55,相较于一位维基人在投票后临时写的规则中的三分之二绝对多数票,这是很公平的一个比例。至于你说的“以前的維基人提案過時”,我实在无法理解你的意思,你是在说06年的提案么?最后,在投票开始前去的细节的共识谈何容易。尽管我、HW、Symplectopedia三人都是坚定的支持开放,但三人行事做法完全不同,又不是一个政党,如何在投票前商量对策。-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5:31 (UTC)回复
我重點針對下面那個標題做回應:「試運行就是違反投票原則」!上頭HW竟然回答試運行有「數十人支持」,真正混淆視聽!試運行投票明明只有2人贊成,有3人反對。(另外,我也反對在開放IP權限投票完成前,就針對試運行進行投票)—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5:36 (UTC)回复
那么建议您去HW的讨论页说明。-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5:54 (UTC)回复
這不是私事,為什麼不能公開討論?—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5:56 (UTC)回复
请HW出来正视问题。察整个讨论过程,几乎是HW一人在翻云覆雨,不断的更换议题、规则,只做对自己有利的解读。这种操作是在不应当鼓励。--快龙此致敬礼 2010年9月16日 (四) 05:19 (UTC)回复
(:)回應WiDE,自然是需要公开讨论,我只是建议你去HW讨论页说明情况,让他留言此讨论,免得这边说的热火朝天,当事人却一头雾水不知情。-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6:52 (UTC)回复
试运行已经被暂停了,可怜的Bugzilla。--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6:46 (UTC)回复
草泥馬,我都完全不瞭解發生甚麼事。作為一個註冊用戶,我只是對IP用戶創建條目的權限被取消感到可惜。 讓IP用戶只創建條目+1個IP對相同條目有限的編輯數,我覺得很能吸引網友參與編寫維基。還有一件事,這個權限被緊急取消僅僅是因為政治事件,這不是為反而反了嗎?維基不應該是這個樣子的。Ivantalk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4:24 (UTC)回复
中文維基容不下「他們」以外的東西,都快要變成老人政治了,在出醜於世界之前乾脆提個動議,將中文維基早日關門,免拖累華人地位。--Kelvin Kent Oliver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1:41 (UTC)回复
容不下小圈子以外的東西,跟很多華文論壇接近。沒想到今天維基百科的用戶會變成這個樣子。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1:52 (UTC)回复

我原先投的是反对票,但我接受这个折中方案。只是希望大家做好准备,应对可能的破坏吧(到了战斗的时刻了)Etrebil (留言) 2010年9月22日 (三) 11:57 (UTC)回复

试运行就是违反投票原则

我只是维基的间歇性活跃者,这个问题,有些朋友如果认为无须投票,直接搞定即可的话,不知为何维基要在那么醒目的位置提示参与此次投票和讨论?2006年不成熟是2006年的事情,说难听点这连民法的诉讼期都过了很久了。“治愈”兄的心情我当然理解,但一事是一事,何须牵扯那么多。依我说,按照66%,恰恰说明,此时不应该开放IP用户的条目创建权。在现在的投票结果是,更接近50,而不是66(当然结果一会一变)。这种情况下,应该是维持原状,直到有新的投票结果出现。中文现在的投票是要“开放”,现状是“不开放”,那么如果支持的只有50几,主事者我认为应该以“不开放”为妥。当然,如果投票不是“开放”,而是“试运行”,我不敢说结果怎样,也许会支持得人更多一点。但既然“投票”是一件进行中的大事,我觉得就是这样的。如果有人认为,这个投票投一半就可以废除,那没事招我们进来干什么?试运行,就是开放,既然开放的支持度没有那么高,那么就意味着任何形式的开放,都没有在此次投票中通过。如果要寻求新的妥协方案,应该在先结束此次投票以后。我还是喜欢事情一件一件来。 keating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12:59 (UTC)回复

其实我很想知道为什么是66%而不是50%,如果换成投是否继续封禁那就只要33%支持率就行了?--Cylbf2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14:45 (UTC)回复
为什么要有诉讼期这个东西?很为几十年前的案件很多证据的消磨掉了,但4年前的讨论和存档赫然在目,各位可随意取看,不存在证据不足的问题。如果较真儿,认死理的话,应该是反对方超过66%才继续封禁IP用户创建权,但唯恐维基人反弹,才提出比较公平55开。简而言之,要求三分之二绝对多数票的提案应当只适用于推翻固有政策,这次的提案不能算作推翻固有政策。-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16:22 (UTC)回复
不得不感叹这效率的低下,建议开放ip新建条目的权限在暑假就开提起并投投票,现在都九月中了,一点进展都没有,还在互相争个不知所谓。不先测试看效果,光说破坏性有多大有什么用。不但用刻板印象看ip用户,连好不容易的测试机会都要用某种理由给干掉。就反对者的意见重要?前面也有说了,建议测试的方案没人反对自然会被有人认为是默认了。就如有反对者所言,支持者当然只是代表部分人的意见。但不要忘记注册用户也只是维基人的一部分,也只是代表注册用户的利益。

要不直接建个ip区,由ip用户来管理,ip用户可以自由新建、编辑和监督违规内容。此区注册用户没有条目编辑权,只能在讨论页发表意见。--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16:36 (UTC)回复

支持開放IP創建神之天皇 (留言) 2010年9月22日 (三) 11:04 (UTC)回复

未來

我夢到遙遠的未來~

某天,「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第三次遭到否決,於是HW發動第四次投票。
接著,「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第四次遭到否決,於是HW發動第五次投票。
..........zzzZZZ
終於,「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在第(N+1)次投票通過了,真是可喜可賀!
自此,「Wiki百科」改名為「HW百科」,此後天下太平,世間再無爭紛,三呼HW萬歲萬歲萬萬歲。--Perfect End--

本人擔心以上夢境成真,所以提出下列意見:

(一)有關反對開放IP用戶一事,我提出了許多「不同角度的看法」,請參見編號61的反對投票。
(二)投票結果『否決開放』,『試行開放』相當於沒有意義,且為了「尊重投票結果」,應『立即停止試行』。
(三)四年來,「同一議題,遭到兩次投票否決」, 首先已違反國際慣例「一事不再審」,其次「證明維基的民意不贊成開放」。本人建議:(1)為了尊重投票結果,本案八年內不可再次投票。(2)為了尊重民意,本案第三次的投票上限應提升至80%,並逐次提升。
(四)我建議「贊成開放的維基人」換個方式去達成「你們想要擴張條目數量的目標」,我認為你們可以做個「模板幫助工具」之類的東西,去引導並教導IP用戶註冊帳號,將時間精力花費在更有意義的事情上。
中華民國維基人() 2010年9月24日 (五) 19:12 (UTC)回复
(×)抗議。今天忙了整日,下半夜才吃到晚餐,無意翻回方針討論,即刻令本人消化不良。我發覺你的字裡行間無不展示著你豐富的藝術細胞,及令人噴飯的幽默細胞。一會民主,一會否決,冷不丁還搞出個「八年」,「80%」,你以為你是喬布斯,可以發瘋都會有人追?你以為人人都跟你一樣,沒事天馬行空胡言亂語再回頭自我欣賞一下?夢話剛被人批的狗血淋頭,還跑回來丟人現眼。百年國慶就快到了,你別連中華民國的招牌都不放過好不好?你看看這裡有幾個維基人像你這般缺乏基本邏輯和常識?動輒談民主,投票,國際慣例,除了拿些流行詞語東拼西湊之外,你還有甚麼能耐?要談民主,就到真正需要民主的場合,客觀的,善意的,成熟的去談,去做。人家在這裡的發言,都是基於維基百科的,有理有據的討論。你談的是甚麼?天南地北,胡亂湊合。你要發表建議,就應該基於事實,提出客觀、公正、可行,可能獲得認可的方案。我自己在想,之所以是自己在想,是因為沒有根據便亂講話會被人笑話。我在想甚麼呢,我在想一個病症叫做"Mental disorder",是不是有活體病患出現在面前了。像你這種思維混亂缺乏常識的人,不配在這裡對著維基百科方針亂彈琴,更不配抹黑民主,敗壞中華民國。像你這種人,若真參與民主活動,更不知要對民主制度造成多大威脅。請不要再繼續玩弄民主,惡意對待IP用戶,不要再任性的胡言亂語。如果你有看法和建議,就客觀公正的講出來,不要不經大腦思考,亂噴一氣。說實話,我之前看到你貌似用詞文明,格式整齊,尚以為你是認真參與討論的,可時間久了,你發言多了,我才發現你思維方式的不協調,極端的自我中心,容不得半點異見思想。在你身上能看到民主的影子嗎?不,只有偏執和神經質。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20:37 (UTC)回复
提醒各位,维基百科不是民主试验场。另外请注意不要人身攻击。—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01:00 (UTC)回复
(:)回應:「這位IP用戶的謾罵,匿名不用負責,已經證實了大家的擔憂」。有關您對本人的批評指教,回應如下:
(一)創建帳號一點也不難,開放試行至今也不過20來個IP用戶,為了這些少數人,我們百餘人爭論了一個月,你們就不能花兩分鐘去註冊嗎?閣下「諷刺我沒善意、不成熟」,那麼能否請您善意且成熟的花費兩分鐘去註冊帳號,帶頭做為表率,化解這一個月來的爭紛?
(二)HW有過多次不尊重投票的行為
(1)在Wikipedia:申請罷免管理員/Shizhao/第4次對Shizhao的要求過苛。--Mewaqua 2010年4月4日 (日) 15:18 (UTC)回复
(2)從User_talk:Lotusfield一事可見其素質--Johnson Lau (留言) 2010年4月5日 (一) 09:15 (UTC)回复
(3)將其他人的投票視為無效?? 那一條方針給他這樣做的權力,哪條方針允許投票理由不正確就算做無效??為什麼他能這樣做?Woodstockstyle (留言) 2010年4月5日 (一) 16:48 (UTC)回复
(4)同RokhWoodstockstyle 看法,亂改投票這是不容許行為!簡直是作票行為。All my loving (留言) 2010年4月8日 (四) 08:58 (UTC)回复
(5)HW的行事實在難以捉摸,例如今年4月提名Jimmy xu wrk成為行政員(見Wikipedia:申請成為行政員/Jimmy xu wrk),到了6月卻又提請解除Jimmy的管理員權限(見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Jimmy xu wrk)。--Mewaqua (留言) 2010年6月16日 (三) 01:15 (UTC)回复
(三)本人相當尊重投票制度,故在「該投票頁面」相當認真的參與討論。而此處討論的話題「無視投票結果,執意開放試行」、「不尊重民意,意圖重新投票」,本人認為只是鬧劇一場。
(四)維基百科的發言都有歷史紀錄,您的發言「由始自今都是贊成開放」的一方,而我的發言「由始自今都是反對開放」的一方。同樣是堅持己見,為何您是客觀公正可行?而我卻是極端的自我中心、偏執和神經質?
(五)閣下「諷刺我極端的自我中心,容不得半點異見思想」,對我前段所述第四點的「妥協方案」視而不見?究竟是誰偏執?
(六)你曾經說過「這個IP並非你唯一的IP」,換言之此IP有多人使用,若這IP因為你的惡意謾罵而被禁封,導致其他人的權益因你而受損,這就是你所謂的客觀公正嗎?
(七)閣下「諷刺我思維混亂缺乏常識」,那麼就請您不要再拐彎抹角說些不著邊際的話,請您針對本人的意見提出更切實的反證。
摘錄如下:
(1)維基百科創辦人Larry Sanger的目標,就是消除匿名用戶,要求真實姓名和身分,使百科內容更為純熟。
參見:(A)维基百科创始人推出新站 专家做编辑
   (B)大眾百科
   (C)對維基百科的批評
(2)許多人提到的溝通問題,既然IP用戶有新創建條目,而溝通協調時卻找不到對象,該怎麼做?
(3)浮動IP者可被多人共用,若某固定或浮動IP是多人共用的Proxy,或是某公司的對外IP,禁封會牽連太多無辜者。
(4)由於手持設備使用無線網路上網的人數大幅攀升,根據CNN報道,IPv4將在一年內用光,必須加速啟用IPv6。
(A)請教您兩種IP用戶頁該如何對應?抑或您根本不在乎,只顧自己使用方便?
(B)IPv6的用戶頁將成長8*10^28倍,請教您是否能明白其中帶來的問題?
中華民國維基人() 2010年9月25日 (六) 06:49 (UTC)回复
(:)回應,第一,注不註冊,不是「花兩分鐘」的問題,而是用戶的自由,這權利神聖不可侵犯,就如同我信基督,你信佛,他信伊斯蘭一樣,你不能為了化解矛盾強制我信佛,我也不能強制他作表率信基督。隨意褫奪他人對註冊與否的選擇權,根本與流氓行為無異--你可以去問問飽受折磨的法功學員,「受迫害這麼多年,你們就不能聽中共的話別煉了嗎?」相信會有類似的回答。我曾兩度有用戶名,但對榮譽、積分毫無興趣,而又討厭任何個人資料被體現的我,終究發現應選擇不註冊。對於用戶識別,我喜歡2ch的模式。
第二,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投票絕不是解決問題的最終途徑。
第三,就算真的應該民主,該投票僅允許「會員」(註冊用戶),而且是「高級會員」(自動確認用戶)參與,沒有了事主群體IP用戶的參與,讓註冊用戶來決定IP用戶的權利,就如同讓中共政權的「人民代表大會」來投票決定中華民國的總統或制度,請問這符合民主理念嗎?如果閣下愛好政治,更應該從中共政權在西藏新疆的醜態中,吸取教訓。
第四,技術問題,不應凌駕於原則問題之上,即使技術問題難於解決,亦應做最大限度的努力。
第五,前述第四點「引導並教導IP用戶註冊帳號」根本就不是甚麼「妥協方案」。你當可以建議新訪客註冊帳號--事實上,維基百科的介面已經有相當多的建議。但對決定放棄諸多benefits而選擇不註冊帳號的用戶而言,強拉註冊是對其思想的強姦,「教導」一詞亦是對IP用戶的侮辱。
此外,我堅持我的陳述,IP用戶具有與註冊用戶同等之權利和地位,乃是藉由維基百科屬全人類所有而來,此乃法律因素,不容註冊用戶隨意褫奪。 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07:25 (UTC)回复
回應中華民國維基人

1、意見看過了,但是那些理由我不認為足以支持無差別禁止ip用戶創建條目,我覺得是因噎廢食。之前在User talk:Edouardlicn也有很多維基人提出回應。(不過現在要查歷史頁了) 2、結果並非否定開放。建議試著去了解一下整個投票過程的狀況及其中的問題(雖然有點混亂) 3、此議題何時曾遭兩次否決?八年內80%實在是狀況外的提議,我不回應了。 4、開戶ip用戶創建條目的原因遠不只增加條目,這樣的反駁沒有任何意義。ffaarr (talk) 2010年9月25日 (六) 01:20 (UTC)回复

中华民国维基人你在搞笑么?IP用户哪来的用户页?-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07:31 (UTC)回复
很少存在的吧,簽名也不會有連結,不過我確實有建一個用戶頁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07:49 (UTC)回复

@中華民國維基人:我不否认某些投票组织者的幼稚行为,但对于结果处理我已经在投票页的结果讨论中提及。我不会像某些人那样用不理智的手段去解决问题,我更希望一次性干手净脚地处理完。同时我也不希望社区会在50%-60%的区间里产生不必要的分裂。其实所谓的IP创文权问题,说白了就是“权利”和“影响”之争。社区为此事争来争去不值得。-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07:42 (UTC)回复

回應61.206.112.126

1、哼!爛蝦麻想吃天鵝肉,身為匿名就應該安分點,總有一天註冊用戶會被你所感動,說不定就讓匿名有投票權也說不定
2、你說你被思想上的強姦,那我告訴你,我們註冊用戶已經被匿名用戶精神霸凌了好幾年啦
3、如果你認為開放匿名創建條目和更多權力,就能讓維基百科運作和條目數更好更多更強大,那未免也太看高自己了吧?
4、--海藻腦袋~YA!古埃及建築 2010年9月25日 (六) 08:14 (UTC)回复

我觉得没有必要将重要的决定交给一些思想幼稚的人去讨论。你们有权投票,但不应该由你们去组织。我指谁就不用说了,大家心照。—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08:24 (UTC)回复
  囧rz……我在此無情踢爆,上條所指之人,應為j87j8787,別名海藻腦袋。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08:33 (UTC)回复
建議你去當貳周刊水果日報的董事長。--海藻腦袋~YA!古埃及建築 2010年9月25日 (六) 08:45 (UTC)回复

“IPv6的用戶頁將成長8*10^28倍,請教您是否能明白其中帶來的問題”这个问题的条件和结论都无法成立:

首先,IPv6的地址总数是2^128个,而不是什么8*10^28;其二,IP用户不拥有用户页,只拥有用户讨论页,且用户讨论页只有在有人留言后才会创建;其三,目前维基百科编辑次数最多的用户也才只有20来万次编辑(User:P-bot),怎么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创建出2^128的页面?哪怕单从技术层面说也说不通,如此多的页面早已超出MySQL中页面id字段的上限,况且就算1秒创建10个页面,创建如此多的页面共需 34028236692093846346337460743176821145.6秒,合计 393845332084419517897424314157139.13362963 天,1079028307080601418897052915499.011325013年,比银河系的历史还要高出近20个数量级。

其他回应见此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9月25日 (六) 09:04 (UTC)回复

o(∩∩)o...哈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25日 (六) 09:28 (UTC)回复
  囧rz……,Shizhao也會笑耶…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09:50 (UTC)回复

晕死,怎么还有人在说IPV6。还有我上面说的某人不是海藻脑袋。虽然我们意见相反,但我的确不是指他。-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8日 (二) 06:26 (UTC)回复

(:)回應,抱歉,經已劃線修正。61.206.126.130 (留言) 2010年10月2日 (六) 16:55 (UTC)回复

參考英語維基的解決/妥協方案

在下就是給本次投票設下66%門檻的「罪魁禍首」(苦笑中,除了「始作俑者」、「經手人」等貶抑諷刺意味濃烈的詞語外,一時間實在想不到甚麼中性的名詞能用得上),因此可以說是直接導致了現在的「50%還是66%」、「投票是否有效」等額外爭議。而我相信「經手人」是應該負責任的(再苦笑),所以覺得有需要在這裡澄清一些問題,調和一下矛盾,協助達成(理想中的)共識。

應當說明,在下作為中文維基的偶爾參與者,無任何管理權限,編輯次數也低於不少活躍用戶,竟然逕自給這場重要的投票訂下了包括通過門檻在內的一系列規則,真的很「不該」(三苦笑,諸位聽得懂就好……)。現在反思一下,這事留給較有經驗和聲望的管理員或行政員比較恰當,進展也許會比較順利。然維基百科貴在勇於嘗試,鼓勵參與者主動,以良性的討論和實驗,推動發展方針政策。在下在投票開始前,已經提出要訂立規則,經過一兩天的冷靜期後才開始投票[3]。然而當我再檢查的時候,竟然已經有二十多人投了票,為了維持投票的秩序,我建立了一些臨時規則。當中我參考了一些投票的慣例,和Wikipedia:投票中各種投票的門檻(十一有六都建議支持票要達到或超過2/3),還有一個小小的測試:有感於早前在客棧的初步投票中討論串混雜,為了版面整潔和便於點票,於是規定把討論移出投票區[4]。我當時視這些規定為初版而非定案,是可以討論如何改善的,畢竟規則要依賴大部分參與者主動遵守,而後來投票區不允許討論的規定沒有獲得廣泛接受(proved to be unpopular),被刪除,就是規則演進改善的例証。現在反思,我當初建立規則時應該更強調它的臨時性(例如用「臨時規則」作副標題),這樣才更友好、更顯有商有量,容易為大家接受。

但現在我們有另一個難題,不少人反對66%的門檻,認為50%才是合理,更認為規則未定投票便開始,所以應該作廢,但又已經超過100人在「臨時規則」下投了票,貿然作廢投票或變更門檻可能會令上百名投票者(特別是當中支持66%門檻者)忿恨不滿(bitter)。其實英語維基剛剛進行過一項關於Pending changes(引入條目審核機制)的重大投票,處理方法可供各位參考。簡單來說,2008年6月時維基媒體基金會副總裁Erik Moeller(之前是理事會成員,也是英語維基的極資深用戶)為永久啟動條目審核機制設定了至少66.67%的門檻("a very large majority, at least two thirds, is generally necessary"[5])。而2個月前審核機制試行,前提是如果今次投票不通過,審核機制應該關閉(...the default being deactivation.)。結果407票支持繼續進行條目審核,217票反對,44票「其他」(主要為反對整個表決過程或其中規則),支持率65.22%(已經不算「其他」票,否則更低,僅約61%),未過66%(從此事可見英語維基仍沿用66%作為重大議題的通過門檻)。結果Jimbo Wales介入,面對「否決一個有65%支持率的機制」和「投票不通過也不關閉審核機制,違反基金會高層承諾」的兩難,決定把測試期延長6個月,期間改善審核機制,再舉辦投票,重複直至支持度通過永久保留為止("Iterating until we get strong enough support to call it stable and keep it permanently.")。反對者指摘Jimbo食言,在Jimbo的用戶討論頁與他展開激辯,但Jimbo堅持不會關閉一個有65%支持率的機制。("A position is supported by 65% of the community - I won't defy them and shut this thing off.")整個辯論看這裡

各位,Jimbo的話固然不是聖旨,因為語言的障礙他也不可能干涉中文維基的運作。但他的決定對我們有否參考價值?我相信這是肯定的。當一個重大議題的支持率處於50%-66%之間的灰色地帶,要避免社群分裂的話雙方都需要妥協,互相作出讓步,維基是個百年大計,時間多的是,以時間換取空間,很多時都是個較為可行的中途方案。

因此,我建議把一個折衷方案,應用於本次投票及以後的投票中(在Wikipedia:投票裡另定「雜項投票」的門檻):

  • 支持率 <50%:不通過
  • 支持率 >66%:通過
  • 支持率界於 50%-66% 之間(包含):試行2-3個月,後再次投票表決,直至上述支持率之一出現

接下來,在下因事要離開一段日子,大家如果覺得有用歡迎參考修訂,不然就當給社群貢獻談資吧。--Computor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1:09 (UTC)回复

赞成妥协之方案。--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9月12日 (日) 01:24 (UTC)回复
(+)支持並建議寫入WP:VOTE。-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2日 (日) 02:00 (UTC)回复
同意妥協之方案,很感謝computer兄的努力,很抱歉我在昨天的發言討論中口氣太重,但我目的不是要指責您,而是很急切希望有個能解決的方式而不是讓問題持續下去。的確在那個已經投了20票的緊急當下,什麼作法是最適當本來就不是很容易的。ffaarr (talk) 2010年9月12日 (日) 02:40 (UTC)回复
如支持此方案人數達5名以上,而且反對低於34%,那麼便即時套用於本次投票以免爭議。-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2日 (日) 02:42 (UTC)回复
支持妥協方案。不進行測試的話,正反雙面的意見很多都只建立在推論和假想上,難以說服對方。不過最好能明定出測試期的範圍,免得到時又出問題。--祥龍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2:51 (UTC)回复
中間落墨,2.5個月吧(四苦笑)。再想一下,3個月也長了點兒,其實我個人相信要試試IP破壞者會否僅因容易建立條目便蜂湧而至,娛樂點用俗語說,是「賊佬試沙煲」——一試便知(大概意思同「立竿見影」),一個月已經十分有餘了,不過這麼快又重新投票,一些較慎重的用戶可能會有意見。--Computor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3:10 (UTC)回复
要投票的人都投了,建議縮短至一周以便盡快通過。-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2日 (日) 03:20 (UTC)回复
可能等到Bugzilla那邊終於處理我們的請求時,我們的投票也剛好結束……(笑)--Computor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3:29 (UTC)回复
連wikitech-l也發了。-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2日 (日) 03:32 (UTC)回复
還是讓我們多聽幾個表態吧。--Computor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3:37 (UTC)回复
同意樓上的意見,有些事情太操之過急反而不好。--祥龍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3:48 (UTC)回复
(+)支持 实验对大家都有好处。--Cylbf2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6:38 (UTC)回复

「33=66」將會令維基大亂

本來不想理會維基的事務,但路過看見有人說要寫入甚麼WP:VOTE,似乎不能不說兩句。我認為以上Computor提到的妥協先例是絕不能開的。

任何投票議題A只要一改為~A,66%隨即會變成33%。問題是投票議題應該定為A還是~A?雙方一定會引起極大爭論,因為勝方立即會變成負方,負方立即會變成勝方。如果我們再為此爭論定一個66%的投票B,那麼應該用B還是~B?結果仍然要爭論,且會永無止境。

因此,任何投票都應該且只能用50%去解決

甚麼時候要用到66%?就是要修改國家憲法的時候,因為憲法最初的制定是非常嚴緊的。至於維基百科,若要由CC3.0改為其它版權,或者要引入審核違反當初的自由原則,就要用到66%,但其它所有行政上的決定,全部都應該用50%,否則會出現很多A還是~A的問題。

今次投票既然不是修改憲法,就應該用50%。憲法級的66%是不能亂用的,亂用的結果是:將來有更重要的投票出現時,有心人自然有方法將33變成66,去扭轉投票結果,長遠搞下去,只會令維基大亂。我要說的就只有這麼多了。 123.202.62.80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7:21 (UTC)回复

那是你一廂情願的事,遊戲玩到一半先改遊戲規則,還搞投票做什麼?而且別扯談到憲法,像這樣按自己喜歡加兩句規則的地方,居然把幾十個反對票不當一回事,私自製造共識的地方,已經亂了,還妄想這裡有法治?--219.73.32.160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7:29 (UTC)回复
建议再加一条:“投票议题必须以改变现有状态的形式描述,不得以维持现有状态的形式描述。在投票结束以前,任何以‘试运行’、‘试验’的名义,试图改变现有状态的行为,都应当视为破坏行为。”--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8:14 (UTC)回复
同意爱学习的饭桶的意見。—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0:35 (UTC)回复
  1. (+)支持--同意爱学习的饭桶的意見,豈不然發起投票的人輸不起愛改就改,還要投票幹麻,豈不是獨裁主義--Honmingjun--銘均 2010年9月19日 (日) 04:30 (UTC)回复
在正常的議題中,飯桶提的規則應該是有助於讓投票的執行沒的爭議。不過以當前的這個議題來說,光是定義「現有狀態」就有爭議了。支持開放的一方可以認定現有狀態是「暫時禁止ip用戶創建條目」(根據2006年的決議)如果要「永遠禁止ip用戶創建條目」才是改變現狀。反對的一方則可以認定現狀是「禁止ip用戶創建條目」。這樣還是有爭議存在。ffaarr (talk) 2010年9月16日 (四) 10:57 (UTC)回复
着眼未来嘛。可以这么灵活的议题,真的不多。--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6:53 (UTC)回复
  1. (+)支持--如果投票只有两方,却要求支持率要达到66%才会采纳支持者意见,那反观之,反对率只需达到33%就可以采纳反对者意见,每一个人的投票为什么反对者比支持者有更大的权重?我的意见是建立游戏规则时方可采用2/3支持率才能通过,例如就“是否采用2/3的支持率作为执行标准”进行投票,当支持率达到2/3时,我们就可以采用2/3作为以后投票执行标准。如果没达到2/3,那么就该修改投票为“是否采用1/2的支持率作为执行标准”再次进行投票。--HuMeng/Kuka对话 2010年9月18日 (六) 04:58 (UTC)回复

Wikipedia: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的支持率似乎有下降的趋势

最近三天,Wikipedia: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的支持率似乎有下降的趋势。9月9日,支持率为63.33%;9月11日,支持率为61.54%;今天早上,支持率为59.375%;现在再一算,只有57.64%。我花了多少心血和时间说服各位反对者,可换来的竟然是这样的结果。再过一个星期,到投票结束时支持率能否超过50%,谁也说不准。

我以前始终不理解为什么居然还有人反对允许IP用户创建条目。现在我终于知道了原因。那些反对者的理由虽然五花八门,但大部分可以归为三个原因:一、担心会有更多破坏。二、会增加巡查员的负担。三、注册帐号并不难

现在我要告诉大家,这三个反对原因都是站不住脚的。

  1. 担心会有更多破坏:刚加入维基百科时间没多久,对维基百科还不够了解的人,才会有这样的担忧。他们没有监视过最近更改,不知道中文维基到底有多少破坏,也没有把中文维基百科的破坏情况跟其他语言版本作比较。看一看这里就知道,其实中文维基的破坏远不如许多其他语言版本严重。
  2. 会增加巡查员的负担:这也是对维基百科不够了解的人才会说出的原因。现在中文维基百科每天增加100-150个条目,其中大部分条目都没有问题,只有大约30个条目是不合格、需要挂模板、需要删除的。30个条目是怎样一个数量呢?说实话,每天给30个条目挂模板、维基化、提交删除,只需要一个人就够了。不信的话,你们下个星期不做任何巡查工作,只由我一个人来做,你们看看。而现在有79名管理员和74名巡查员,如果还担心不够的话,那就是杞人忧天了。
  3. 注册帐号并不难:没错。但要知道,并不是人人都这么想。有些人因嫌麻烦或其他原因,不管你怎么劝说他们他们就是不愿意注册帐号,你能对他们怎么样?举个例子,于特森条目就是因中文维基禁止IP创建条目而推迟了好几天才创建。2008年初,87.122.94.169在许多语言版本创建了这个条目。但因为中文维基禁止IP创建条目,所以该IP没有在中文版创建这个条目。后来我在Wikipedia:最多语言版本的待撰条目列出了这个条目,才有人创建。波斯语维基百科也是禁止IP创建条目,所以fa:یوترسن到2009年才被创建。

除了这三个理由之外,还有“近期发现有人会不定期提删ip用户的对话页”、“中文wiki内容少完全是因为很多人把心思放在了一些无聊的内容和编辑战上”等反对理由,更是荒唐至极。

那么再看看那些支持者和反对者的资历。支持者中有11名管理员,反对者只有3名管理员。支持者中有15名巡查员,反对者只有7名。除了已经参与投票的人以外,还有许多人被过滤器挡了下来而没有参与投票,这些人都没有达到自动确认用户资格:[6]。这些用户中,也是反对的比支持的多。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大部分对维基百科已经很熟悉的人,都支持允许IP用户创建条目。只有那些刚加入维基百科没多久,或编辑次数不够多的人,才会投反对票。

说到这里,大家也许会想到:Shizhao的第四次罢免案也是这个情况。那次投票,也是资深的用户都反对罢免Shizhao,资历不足的用户才赞成罢免。刚加入维基百科的人,刚遇到Shizhao,往往给他的第一印象是:Shizhao只会回退和提删。在维基百科待了一段时间以后,才慢慢地意识到,Shizhao所做的每件事都是为维基百科好的。

那么现在应该怎么办呢?再继续对反对者进行劝说,恐怕是行不通了,已经有许多人对我和User:治愈不停劝说反对者的行为表示不满了:Wikipedia talk: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給部分維基人的話。干脆把投票资格提高,禁止注册时间少于30天及编辑次数少于500次的用户参与投票?我知道大家一定会反对。我以前在互助客栈也提到过要提高投票门槛(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0年8月#建议提高投票门槛),遭到大部分人的反对。那么还有其他办法吗?我反正想不出来了。岳飞北伐,明明可以收复中原,统一中国,因秦桧的阻挠而功亏一篑;康有为推行变法,明明可以富国强兵,因慈禧的反对而终归失败;维基百科允许IP用户创建条目,明明可以大大增加条目数量,会不会重蹈秦桧和慈禧的覆辙,就看大家的投票了。现在离投票结束还有一个星期,我花了好几个小时写出这一段话,是希望有更多人能支持开放IP用户创建条目的权限。当然,在接下来的几天中支持率会有什么趋势,就很难预测了。但是,不管这次投票是成功还是失败,我始终认为,允许IP用户创建条目有百利而无一害。--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7:30 (UTC)回复

岳飞和康有为都出来了。--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8:20 (UTC)回复
雖然我是支持開放的,但近來覺得閣下的行事作風不是很恰當。就閣下上面這段話來說,我覺得非但不能讓更多人認同閣下的主張,反而只會讓更多人反感。就閣下上面的言詞來說,我個人感覺到有在暗示反對方的資歷不夠,投票不夠深思熟慮,而最後一段拿歷史典故來比喻又似乎有在暗示支持開放IP創建權才是正確的,而反對就是不理性,是在阻擾維基的進步。基本上這樣的言詞一出來,恐怕只會讓人對支持方感到反感。
這一次的投票我覺得有一部分的問題就出在太快,很多事情都還尚未處理好就急著進入下一步驟。即使是為了維基好,這樣作仍會引發不好的後果。我可以理解閣下強烈希望能夠開放IP創建權,但是閣下的舉止實際上是在激起反對者的防衛心態,恐怕只會事與願違。如果這個提案未獲通過,那可能是因為支持方的意見沒有能夠好好地傳達給社群,或是其他的因素,雖然遺憾但也只能日後檢討再等候時機重提,而不是認為這是正確的就硬是要它過。另外在投票進行中有人提出的各種針對此投票的問題,亦能佐證這次投票的確是過於急促以致問題不少。
既然要投票,就該尊重少數方的意見。如果認為投反對票的人沒有好好理解支持方提出來的理由,為什麼不檢討看看是不是支持方在表達上出了問題才導致意見沒有很好地被社群理解。這樣子半強迫對方接受自己看法的言詞,實在不是很好的表達方式。以上是我的一點看法。--祥龍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8:33 (UTC)回复
「乾脆把投票資格提高」這種話竟然也說得出來,那何不「乾脆把創建條目的權限提高」呢?—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6:17 (UTC)回复

(:)回應:很高興看到對在下方案正反兩面的意見,特別感謝反對在下方案的幾位IP用戶,他們使我們能以另一新角度來看建議的方案(雖然在下很希望該「幾十」名反對者能現身說法)。在下知道要完全沒有反對聲音,在世界上除了北韓之外是完全不可能的,在成熟的社群以致國家,只要文明行事,異見者是應該受尊重和保護的,因為異議中蘊含著社會進步變革的種子。

然而,說回這場投票,每場投票都需要通過門檻的(不必只有一個,在下的方案中即有50%、66%兩個)。現時投票頁所載的通過準則裡,原來的支持率高於66%的要求早被刪除了,妥協方案的建議門檻也剛被刪除,現在只餘下「最少25票(+)支持票」的門檻,以目前83票支持對61票反對來說,這投票可說從需要66%支持而極可能被否決,轉為僅需要25票支持票因而鐵定通過了(難道投票已經可以提早結束了??)。如果各方不願妥協,要就通過門檻也來場表決,那在雙方都選對自己有利的門檻的前提下,83票支持者會選50%,61票反對者會選66%,優勢明顯目前在支持者那邊,但另一方必定會指責門檻不合理,可能最後出現言語衝突,兩群參與者互相仇視。以目前的事態發展來看,可能性可謂不小,但難道是諸位所願看到的嗎?投票沒有準備好才開始,這已無法改變了,因為不少人已經投了票,再為門檻高低表態也難以顯得客觀公正(包括在下),只有雙方各讓一步,同時採用50%、66%兩個門檻,才是以大局為重。--Computor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9:57 (UTC)回复

(※)注意,也許「註冊帳號並不難」,而這並不能成為強迫註冊帳號的理由。網路有其虛擬特性,應充分尊重用戶是否願意使用一個特定「身分」活動。註冊帳號將可能帶來私隱侵害、被「起底」等一系列嚴重的個人情報洩漏問題,而強制用戶使用「帳號」才能在網路活動,就如同政府強制國民使用身分證,管理者方便的代價是用戶的人權遭到侵害。
 匿名活動而保有自己個人資料包括E-mail等不被獲取,乃屬天賦人權,因此,是否註冊帳號,是用戶的自由,而允許IP用戶匿名進行新條目創建等作業,亦應為「原則可」,既無討論必要,亦非需經投票決定,即使再多人反對,亦理應不可禁止。而以管理者之方便,而對IP用戶做出額外限制,更是極不公平、粗魯和官僚主義的。
 我便是一個虛擬人格,有多個管理者,而各管理者又各自以IP用戶身分另外活動著。註冊帳號純屬特別情況之需,如遇到特別限制等。Sakuradate 公衆Δ 2010年9月12日 (日) 20:44 (UTC)回复

Symplectopedia所总结之三个主要理由,与Wikipedia_talk: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主要的反对意见,以及支持者的回应中所写的四条基本一致。这近一个月来,反对意见基本上都在谈这几点,没有其他的建设性意见。投票看来无助于达成共识。-米尔格拉姆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21:02 (UTC)回复

票數回升了...-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3日 (一) 10:21 (UTC)回复

  • 以IP用戶身分寫維基百科,也沒安全到那裏去。包含台灣在內,即使是透過Proxy去連線,還是可以查出上網者的位置的。各位可能不曉得穿透式Proxy早已被廣泛使用在各ISP上。就算你在網咖,只要該店有監視錄影設備,還是逮得到人的。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大約在4~5年前吧?侯友宜曾經發過公文在台灣的OLG廠商,內容大約是要求如有疑似違法行為的言論,要主動通報並協助調查。這代表大多數的OLG都有留下對話或遊戲內信件的Log,包含時間記錄與上網IP與登入帳號。-P1ayer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1:02 (UTC)回复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抱歉,但是真的完全无关。讨论没有人回应是很正常的事情,请不要在客栈做广告。,已由达师1472282010年9月17日 (五) 14:31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唯一的问题就是投票的人根本不看讨论。不行的话搬“投票不能代替讨论”出来强推呢?如果有人厚脸皮而且不想RfA的话,这个办法绝对可行。--达师147228 2010年9月17日 (五) 14:37 (UTC)回复

达师您的意思是说要找一个脸皮厚且今后不打算当管理员的人来进行强推么?-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4:40 (UTC)回复

票权分列建议

我已经在投票讨论页上发布,请各位参考。—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8:28 (UTC)回复

不知道各位對此事的看法

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存档/持续出没的破坏者/代理IP机器人,我不清楚現時有關權限是否開放,但近來出現似乎出現不同IP的機械人破壞維基百科。-張子房 (煮酒論英雄) 2011年2月11日 (五) 04:26 (UTC)回复

完全不同的事情,目前破壞的都是針對已經建立的條目,除非要完全封鎖匿名用戶的所有編輯權利,不然這本來就是避免不了的狀況。-cobrachen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04: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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