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晨(?—?),中国东汉政治人物,徐州琅邪郡东武县(今山东省诸城市)人,不其侯。

生平

济南伏生(伏胜)十二世孙。高祖父伏理为知名儒者,教汉成帝诗经》,官至高密太傅。曾祖父伏湛,辅佐汉光武帝刘秀建立东汉,官至大司徒,祖父伏翕嗣爵。伏晨继承父亲伏光的爵位。伏晨谦敬博爱,非常好学尤笃,伏晨特赐予奉朝请的资格和特进地位。伏晨卒后,子伏无忌嗣,官至侍中屯骑校尉。孙子伏质,官至大司农。曾孙伏完,尚汉桓帝阳安长公主,伏完之女为汉献帝皇后伏寿

东汉不其亭侯国(30年-214年)[1][2][3]
食邑3600户
传位 称号及谥号 姓名 在位年数 在位时间
第1任 始封 不其亭侯 伏湛 8年 30年-37年
第2任 二世 不其亭侯 伏翕
第3任 三世 不其亭侯 伏光
第4任 四世 不其亭侯 伏晨
第5任 五世 不其亭侯 伏无忌
第6任 六世 不其亭侯 伏质
第7任 七世 不其亭侯 伏完 ?-209年
第8任 八世 不其亭侯 伏典 5年 210年-214年
因意图谋反罪,伏诛国除

孙女

伏贵人,伏氏被汉顺帝纳入宫中,封为贵人,伏晨因此官至奉朝请、特进。

参考文献

  1. ^ 《后汉书·伏湛传》:六年,徙封不其侯,邑三千六百户,遣就国……十三年夏……病卒……二子:隆、翕。翕嗣爵,卒,子光嗣。光卒,子晨嗣……卒,子无忌嗣……永和元年,诏无忌与议郎黄景校定中书《五经》、诸子百家、艺术。元嘉中,桓帝复诏无忌与黄景、崔寔等共撰《汉记》……无忌卒,子质嗣,官至大司农。质卒,子完嗣,尚桓帝女阳安长公主。女为孝献皇后。曹操杀后,诛伏氏,国除。
  2. ^ 《后汉书·皇后纪》:建安元年,拜完辅国将军,仪比三司。完以政在曹操,自嫌尊戚,乃上印绶,拜中散大夫,寻迁屯骑校尉。十四年卒,子典嗣。
  3. ^ 通典》卷67〈皇后敬父母〉:“后汉献帝皇后父、屯骑校尉不其亭侯伏完朝贺公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