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达集团

澳门公司

保利达集团(英语:Polytec Group)是香港澳门商人柯为湘的旗舰控股公司,是一间大型综合企业,以保利达洋行为核心公司,旗下持有澳门大型服装公司保利达工业、香港证券商亨达证券、中港澳地产发展商九龙建业港交所0034),并透过九龙建业持有澳门地产发展商保利达资产港交所0208)。

争议事件

纺织城计划

1990年,澳葡政府向保利达批出黑沙环新填海区土地作纺织工业用途,租赁期为25年。澳门立法会直选议员汪长南批评,政府单凭保利达递交的一个纸上谈兵的计划而批给保利达18公顷土地,又获得政府手中获有的百分之五基本额的一大半;他指政府在误导公众的情况下将保利达的“纺织城计划”描述成“澳门工业的救星”,质疑有人将利益输送合理化[1]

海一居事件

 
原海一居地盘围墙外被挂上标语

2006年,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批准黑沙环土地改为商住用途。2009年10月,保利达递交“海一居”第一份整个项目的发展图则。2010年,保利达开始预售楼花。2011年1月,工务局批准方案,在其后两年多时间分别要求保利达就环境、噪音、水质、嗅气等提交评估报告,后来“海一居”的图则在2013年10月被当局批准。到了2014年7月,保利达获得所需的准照,由于25年的土地租赁期将于2015年届满,故保利达只剩下一年半时间去完成18幢50层高的海一居住宅项目。根据澳门2013年实施的新《土地法》,为了防止发展商囤积土地,政府有权收回在发展限期前未落成的土地租赁权而不作赔偿[2]

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在2015年认为,如土地不获续期而导致业主的利益受损,可按《楼花法》中的过渡安排处理事件,然而保利达在《楼花法》生效前已经开始预售楼花,且已全数售出的3,020个以楼花型式销售的单位,涉及销售金额约120亿元澳门币,若保利达须因未能按合约向业主交付楼宇而赔偿双赔定金,然而2015至16年度中期业绩显示该集团掌握的现金只有2.21亿元[2]

2015年12月25日,海一居的地皮临时批租期届满,数十名业主中午手持抗议标语,要求与保利达集团主席柯为湘见面。[3]

2016年3月15日,柯为湘在北京表示,保利达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就海一居地段发展的官司“绝对不能输,亦不会输”;又指保利达有数十年信誉,小业主绝对可以放心,保利达会负责任。[4]6月9日,海一居地皮因25年临时批租期届满,批给宣告失效,保利达洋行向澳门中级法院提出保全程序,再度被驳回,是继当年2月请求行政法院勒令澳门行政长官延长批给合同期5年后的第二场败仗[5]。 11月16日,澳门行政长官崔世安在澳门立法会指政府密切关注海一居事件和关心海一居小业主,表示政府已做大量工作;但政府须依法等待有关司法上诉的最终裁决,方可处理。[6]12月5日,罗立文在立法会会议上澄清,他从来没有说过政府收回海一居土地之后,会再进行招标及兴建,以及会设特别条件让现时的小业主重新购买;他直言对此做法存有疑问,亦未知澳门法律上是否容许。[7] 12月6日,海一居业主联合会主席高铭博表示,海一居三百多户供款业主决定暂时停供楼花,待日后政府与保利达处理妥法律程序后再重新供款。[8]

2017年12月3日,高铭博预告,海一居业主联合会将在澳门回归纪念日12月20日发起大游行表达诉求。[9]

2018年5月23日,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裁定保利达集团败诉,维持中级法院之判决,特区政府合法收回相关闲置土地[10]。保利达集团对该判决表示疑惑,并将与法律团队研究对策。同日下午4时正,政府发言人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表示,特区政府将执行法院判决,收回相关土地。陈海帆表示,保利达洋行与海一居楼花购买者之间存在楼花预约买卖合约,是民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随着土地的收回,该等合同将无法履行;如果楼花购买者不能与保利达洋行达成赔偿协议,则需循司法途径解决双方的合同纠纷,特区政府将会退回已征收的印花税,亦会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特区政府建议,把收回的土地利用为日后兴建都市更新而准备的置换房(或称中转房),并在置换房中拨出一部分单位让海一居楼花购买者购买。基于此建议的目的和前提是帮助楼花购买者上楼或改善居住环境,因此有关购买需设定几个基本条件:一是可以购买置换房的,只能是原来楼花预约购买者中的自然人;二是不论其原来购买的单位数量,每名购买者(夫妻视为一名购买者)只可购入一个单位;如果多人联名购入的,可购买的单位数不多于原购入楼花的单位数目;购买的价格与在物业登记局登记的楼花预约买卖合同中的订定的楼宇尺价相同、面积相近。另外,由于终审宣判结果,保利达旗下的港交所上市公司保利达资产当日中午停牌,待公布内幕消息,停牌前报0.67港元。

5月24日晚,保利达表示,听取法律意见后,董事会认为,由于澳门特区政府对海一居项目发展所需发出的审批及许可证有延误,导致项目在到期日前不能完成;故有强烈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在可行范围内向澳门特区政府提出赔偿损失的申请,包括预期项目完成后所产生的所有利润损失。[11] 夜晚10时许,海一居过百名业主就不满政府提出的解决方案,于保利达售楼处聚集举行会议;并要求与政府及保利达举行三方会谈,更有业主期间高呼“不要私楼变公屋,要原图则收楼”。[12]6月7日,27名澳门立法会议员向柯为湘发出联署信函,要求保利达集团及其属下保利达洋行尽快向原海一居项目购买者退还相关楼款,履行有关合约责任及社会责任。[13]

2019年6月3日,澳门行政长官崔世安发出批示,符合都市更新暂住房及置换房法律制度条件的原“海一居”楼花及易手楼花买家,可于6月17日至8月16日,向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购买兴建于黑沙湾新填海区“P”地段的置换房,逾期未申请者将丧失购买资格。置换房的每平方米实用面积售价按原“海一居”楼花合约计算,原“海一居”楼花的个人、夫妇或共同拥有的买家均只能购买一个置换房。[14]

2020年4月6日,澳门行政法院就保利达集团起诉澳门当局,索偿253.5亿元或重新判给[[[黑沙环新填海区P地段暂住房及置换房项目|P地段]]土地案作出裁定,原告保利达集团败诉,海一居地皮被收回[15]

控告媒体诽谤

澳门中文媒体《讯报》在2017年就“海一居事件”发表了一系列评论文章,当中两篇的标题分别为“发展商涉嫌诈骗迹象明显”和“‘霸王合同’令苦主胜诉无门”,保利达认为相关评论涉嫌“夸大其词”和“措辞失当”,损害其名誉,故控告《讯报》和评论文章的作者李江“诽谤”,而被告人则否认控罪,表示所写的内容都有根据,又认为是“断章取义”和“歪曲事实”的诬告,以及被人用法律手段威逼“收声”[16][17][18]。该案件是澳门新闻史上首次有大型企业成功检控媒体或评论员在公开评论公众事件时触犯诽谤罪[19]

澳门中葡双语报章《澳门平台》有评论文章说,保利达告《讯报》诽谤案事件是大型企业打压澳门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一种尝试,若然得逞,将是澳门新闻工作者的悲剧[16]

参见

参考资料

  1. ^ 歷史的輪迴:傳說中的投資項目可以打救澳門嗎?. 论尽媒体. 2015-10-11 [2018-1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25). 
  2. ^ 2.0 2.1 【懶人包】海一居爛尾責任誰屬?. 巴士的报. 2015-12-25 [2018-1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15). 
  3. ^ 數十名業主到澳門「海一居」示威 要求與發展商見面. 香港电台. 2015年12月25日 [2015年12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6月21日). 
  4. ^ 澳門消息:保利達指海一居官司絕對不會輸. 东方日报 (香港). 2016年3月15日 [2016年5月1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5月29日). 
  5. ^ 澳門消息:海一居發展商求中止批示被駁回. 东方日报 (香港). 2016年6月10日 [2016年12月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12月6日). 
  6. ^ 澳門消息:崔世安指海一居問題待裁決後處理. 东方日报 (香港). 2016年11月16日 [2016年12月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12月20日). 
  7. ^ 收回海一居後未必再招標. 东方日报 (香港). 2016年12月6日 [2016年12月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12月7日). 
  8. ^ 海一居爛尾 300業主停供款. 东方日报 (香港). 2016年12月7日 [2016年12月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12月7日). 
  9. ^ 澳門亂象:海一居鬧劇兩年未解決 苦主預告大遊行. 东方日报 (香港). 2017年12月3日 [2017年12月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12月5日). 
  10. ^ 海一居收地案保利达终审败诉.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網站-新聞消息. www.court.gov.mo. [2018-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23). 
  11. ^ 保利達就海一居案敗訴申索. 东方日报 (香港). 2018年5月25日 [2018年5月2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5月25日). 
  12. ^ 海一居過百業主聚集保利達售樓處. 力报. 2018年5月25日 [2018-05-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25). 
  13. ^ 27議員聯署要求保利達退款. 力报. 2018年6月7日 [2018年6月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6月12日). 
  14. ^ 爛尾樓海一居買家可申購置換房 售價按原合約計算. 巴士的报. 2019-06-03. 
  15. ^ 海一居地段被政府收回 保利達索償253.5億元被判敗訴. 论尽媒体. 2020-04-02 [2020-06-04]. 
  16. ^ 16.0 16.1 陈思贤. 關注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者關注此案. 澳门平台. 2018-08-31 [2018-1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6). 
  17. ^ 《訊報》涉嫌誹謗案今日初院開審 李江︰保利達誣告 壓制新聞及言論自由. 论尽媒体. 2018-10-03 [2018-1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14). 
  18. ^ 保利達告《訊報》誹謗 3日初院開審. 澳亚卫视. 2018-10-04 [2018-1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14). 
  19. ^ 保利達告訊報誹謗案 探討新聞自由的界限?還是另一場政治角力?. 爱瞒日报. 2018-10-07 [2018-1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14).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