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敏谦(1888年—1970年),徳仁广东省嘉应州兴宁县人。中华民国学者、记者律师外交官。其兄是外交官刁作谦[1]

生平

幼年时代,他随父亲移居檀香山。后来他归国入上海的私立圣约翰大学。毕业后,他留学伦敦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此后他任驻英国公使馆编纂员。

1916年(民国5年)他归国,任公立北京清华学校教授。翌年,他任北京的英文报纸《导报》的总编辑。1919年(民国8年),他再次任清华学校教授。翌年,他任国际联盟中国代表团専门员。1921年(民国10年),他任华盛顿会议中国代表团秘书。翌年,他归国,被中华民国北京政府外交部任用,历任中俄会议议事宜督办公署科长、中国法权调查委员会秘书、关税特别会议筹备处会办。此外他还任雑志《中国社会和政治科学评论》总编辑。

1929年(民国18年)他被国民政府任用,历任外交部参事、外交部情报司司长。1932年(民国21年)4月,他任侨务委员会侨务管理处处长,但仅任职1个月即辞任,在北平任职业律师。1933年(民国22年)8月,他作为中国代表参加在加拿大召开的第4届太平洋问题调查会。同年末,他被外交部委任为特别宣传,1934年(民国23年)任外交部顾问。

1940年汪伪政府英文秘书汤良礼派人找刁敏谦去搞英文宣传。刁拒绝投敌,当夜离家出走藏身于友人家,三日后即离沪赴香港,家人也随即匆忙逃往香港。他在港继续从事抗日工作直到香港沦陷。1942年因经济原因不得不回上海,进入母校圣约翰大学任政治系外交学教授。汪伪政府外交次长吴凯声又找上门,让去编英文宣传品,刁敏谦仍坚决拒绝。刁敏谦在母校政治系执教,并在英文系兼课,一直到1952年退休,离开约大。上海解放初期他曾被选入约大校董事,1950年任副董事长。1970年病逝于上海。 长子刁国华1942年毕业于约大土建系。解放后长期在国家建工部和建材部工作。


著作

  • 中国国际条约义务论

注释

  1. ^ 各书对其生平介绍基本相同。以下主要参考民国人物大辞典和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如无差异则不再加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