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流 (香港)
历史
分流于新石器时代晚期及青铜时代早期已经有人类活动的痕迹。分流石圆环是香港一个石器时代晚期至青铜时代的遗迹,于1983年4月15日被列为香港法定古迹。
于明代,分流是南来船只进入广州的两条航道之一,有重要的战略价值。分流岬角的七十米高地上建有炮台。有学者认为分流炮台初建以防御海盗,较为明确的记载见于《澳门记略》,谓雍正七年(一七二九年)时于大屿山“两山各设炮台”,其一相信为分流炮台,因此炮台较保守的年代也有二百七十多年之久,并确认为是香港最早建成的炮台,于1981年宣布为法定古迹。
名称
分流由于位处珠江与太平洋(南中国海)水域的分界,以海水“分流”成泥黄色与澄青色的景观而得名。
此地在1904-57年地图曾称石笋(英语:Shek San/Sun[1]),1957、1970年英文名并列为Fan Lau (Shek Sun),1972年起不再称Shek Sun。
地理
交通
分流长久以来没有任何行车道路和轮船连接,只可靠由凤凰径步行前往[2],但路程相当远,而且崎岖不平。
欲前往分流,可在东涌站乘搭新大屿山巴士11或23线往石壁,亦可在中环码头乘小轮前往梅窝,然后转乘新大屿山巴士1或2线前往石壁,下车后约步行2小时经狗岭涌抵达分流。
分流现时没有公路让汽车直达。
著名地点
分流郊游径途中有多个古迹及自然风景。
区议会议席分布
由于未有任何发展,分流现时维持低度人工发展的状态,而整个石壁都划入大屿山选区。
事件
分流地处港澳航道之上,虽有灯塔,但以往夜船航行时有碰撞。
1963年11月13日晚上8时许,载着约1,000人的港澳航线大船佛山轮返港时,在分流灯塔南面海域与货船新东荣号相撞,后者被撞沉。事发前2小时(即下午6时半),天已入黑,佛山轮与货船相遇并响号,货船船头却撞在佛山轮右舷,但佛山轮不顾而去,续驶往香港。14日零时再由香港驶往澳门,经过分流角又为黑夜,未知货船已沉。至14日上午10时由澳回港,佛山轮上的人才发现货船已沉没,露出船桅,但该船之7名船员已离去。他们无人受伤,游水上岸后攀山越岭,续于14日凌晨2时抵达大澳警署报案。报案后的上午6时,船员乘港九油蔴地小轮往香港,再向海事处述明相撞事件经过。该案12月在九龙地方法院提堂。佛山轮船长、大副及舵手郭湖涉不顾新东荣号而去,郭湖延聘张奥伟作辩护律师,张奥伟否认两船曾相撞,指最接近时相距20码(18米)。新东荣号船主陈国供称11月13日晚8点05分,两船相距约四、五百码,佛山轮自新东荣号右方驶来并鸣号两响,即要求新东荣号向左方避去,但旋即佛山轮船头撞向新东荣号船尾,新东荣号因此撞向佛山轮船身。船主又称事发前警告佛山轮两次,但及后新东荣号被撞,机房入水,又响号四响求援,但佛山轮不顾而去。新东荣号船上各人尝试驶船至近岸地方然后游泳上岸。佛山轮瞭望员张林则指离货船千码时已示意警告,响号四次每次两响,及第四次响号时张见货船距佛山轮千余呎,又闻轻微撞击声。[3]
12月11日,佛山轮舵手郭湖辩称不知有撞船一事,亦说没有人告知他曾经撞船,但厨子包发闻警号笛后到船舷察看,已见有绿、白灯号及桅杆的新东荣号在船侧擦过来佛山轮,不少乘客亦张望,故包发曾叫乘客回舱,最后包发见到新东荣号有微弱灯光,船员扭舵往岸边驶去。佛山轮首席领航员郭培则称,该轮13日晚6时半由澳门开出,稍事工作后休息,至8时20分,闻乘客嘈吵的他见后方有另一船德星号于远处,前方近处则有新东荣号,该船面有被告郭湖及大副,他们曾回应郭培问有何事时答“有事”。郭湖(后来报道又称郭明,疑手民之误)则说佛山轮驶至垃圾尾港海面时由他当值,见木船迎轮而来,驶至5码时他见新东荣号从轮侧驶过,没人告知他有撞船一事,翌日再由澳回港时航经分流角海面,郭湖方见有一木船,方才报告大副,大副下令放舢舨驶往新东荣号但郭湖没有随至。[4]
12月19日,佛山轮领航员郭明在九龙地院被判有罪罚款500元,不仅被解雇,海员证也面临吊销。[5]佛山轮其后入坞修理。佛山轮1963年原订圣诞前复航,最终要待12月28日下午2时半复航。[6]
1976年4月18日上午11:15,港澳客轮南山号及泰山号在分流对开海面相撞,但两船并无大碍也无人受伤。[7]
参见
参考资料
- ^ ([//web.archive.org/web/20220525163720/https://www.hkmaps.hk/map.html?1904.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Hong Kong Historic Maps - Colony of Hong Kong New Territory, Kowloon Extension Agreement Dated 9th June 1898
- ^ 郊野樂行 分流郊遊徑. 渔农自然护理署. [2017-08-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31) (中文(繁体)).
- ^ 大屿山分流角海面 “佛山”撞沉木船 “新东荣”号七名船员脱险 泅水登山跋涉来港报案,《大公报》页四,1963年11月15日;佛山轮舵手郭湖被控 大屿山分流角海面撞新东荣货船 海事处官员卑士利向法庭称如彼为货船船主当要求当局追究责任 张奥伟大律师盘驳新东荣船主时断然否认两船曾经相撞,《华侨日报》页六,1963年12月11日。
- ^ 佛山轮舵手被控撞船不停航案 郭湖登台自辩不知有撞船事 由澳返港经分流角海面始发现沉船,《华侨日报》页六,1963年12月12日
- ^ 撞及货船后不停航 佛山轮领航员郭明裁定有罪罚五百元 被告已遭解雇海员证可能吊销,《华侨日报》页六,1963年12月20日
- ^ 佛山轮明天复航,《工商日报》页四,1963年12月27日
- ^ 南山泰山两轮碰撞 八百乘客饱受虚惊 出事处为大屿山分流角对开海面,《大公报》页五,197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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