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省

日本古代司法部门机构

刑部省刑部省ぎょうぶしょう)是日本古代律令制下的八省之一,唐名刑部 (けいぶ)、大理,和名“さばきつかさ”[1],指“裁判司”。明治时代时 (1871年)改为司法省日语司法省,1948年后改为法务省

刑部省(律令制)

刑部省是日本古代律令制下的八省之一,主掌全国司法,判决重大事件并执行刑罚、管理监狱,但是一般普通的案件会交由下属官司独自裁决。平安时代开始设立了检非违使,省内职权逐渐被検非违使夺去,变得有名无实。

职员

执掌刑部省的长官被称为刑部卿,官位为正四位下,平安时代末期著名武士平忠盛便曾经担任刑部卿,[2]但是有时也会让从三位以上的公卿兼职。除了各省皆设有的四等官以外,还设置判事和解部若干人,判事负责裁决人犯,解部则专门审问罪犯,判事和解部在一定程度上独立于刑部省。

大辅以下职员构成如下:

下级事务官员:

  • 史生
  • 省掌
  • 使部
  • 直丁

下属官司

明治时代

明治2年7月8日(1869年8月15日),在太政官之下设置刑部省,负责执行判决之结果和刑罚,并管辖欧美法令的翻译。明治4年7月9日(1871年8月24日)和弹正台合并,被称为司法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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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 作为姓氏的“刑部”读为“おさかべ、Osakabe”,与“さばきつかさ”的意义不同。
  2. ^ 和田英松‘新订 官职要解’讲谈社〈讲谈社学术文库〉、1983年、106页。
  3. ^ 之后恢复为2人,但是其中1人固定缺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