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揭(?—前166年),西汉官员。

生平

刘揭在汉高祖十二年(前195)或十三年(前194)出任郎官。高后七年(前181年),刘揭官至典客[1]。高后八年(前180年)九月庚申早晨[2],平阳侯曹窋代理御史大夫事务,面见相国吕产计划国事。郎中令贾寿从齐国来,责备吕产说:“王不早点回到你的封国,现在想回去还做得到吗?”贾寿将灌婴与齐国、楚国联合,想要诛杀吕氏的事情告诉了吕产,于是要求吕产赶紧进入皇宫。曹窋听到了两人的谈话,于是疾驰告知了丞相陈平和太尉周勃。周勃想要进入北军,无法进入。襄平侯纪通主管符节,周勃命令纪通持节假传圣旨,准许周勃进入北军。周勃又命令郦寄和刘揭劝吕禄说:“皇帝命令太尉周勃掌管北军,想要您回到封国去,您要赶紧把印归还而后离去,不然会大祸临头。”吕禄认郦寄为兄长,认为他不会欺骗自己,于是解下印交给刘揭,将兵权交给周勃[3][4][5]。之后刘揭关闭皇宫殿门拒绝吕产等人进入。高后八年闰九月己酉晚上,代王刘恒前来长安的代王住宅,朝廷群臣也跟随而至,丞相陈平、太尉周勃、大将军柴武、御史大夫张苍、宗正刘郢、朱虚侯刘章、东牟侯刘兴居、典客刘揭都两次向刘恒下拜说:“皇子刘弘等人都不是汉惠帝的儿子,不应当侍奉宗庙。臣恭谨的与阴安侯、顷王后、琅邪王刘泽、宗室、大臣、列侯、二千石一级的官吏商议说:‘大王您是汉高祖的大儿子,应该为汉高祖的后嗣。’希望大王登上天子之位。”[6][7]因为参与立代王刘恒为皇帝,高后八年十一月辛丑[8],汉文帝命令封刘揭为阳信侯,赐铜一千斤[9][10][11],食邑两千户[12][13]。汉文帝十四年(前166年),刘揭去世[14],谥号[15]

参考资料

  1. ^ 《汉书·卷十九下·百官公卿表第七下》:典客刘揭。
  2. ^ 《资治通鉴考异》:考异曰:史记本纪,“八月庚申旦”上有“八月丙午”。汉书高后纪亦云“八月庚申”。今以长历推之,下“八月”当为“九月”。
  3. ^ 《史记·卷十·孝文本纪第十》:八月庚申旦,平阳侯窋行御史大夫事,见相国产计事。郎中令贾寿使从齐来,因数产曰:“王不蚤之国,今虽欲行,尚可得邪?”具以灌婴与齐楚合从,欲诛诸吕告产,迺趣产急入宫。平阳侯颇闻其语,迺驰告丞相、太尉。太尉欲入北军,不得入。襄平侯通尚符节。迺令持节矫内太尉北军。太尉复令郦寄与典客刘揭先说吕禄曰:“帝使太尉守北军,欲足下之国,急归将印辞去,不然,祸且起。”吕禄以为郦兄不欺己,遂解印属典客,而以兵授太尉。
  4. ^ 《汉书·卷三·高后纪第三》:八月庚申,平阳侯窋行御史大夫事,见相国产计事。郎中令贾寿使从齐来,因数产曰:“王不早之国,今虽欲行,尚可得邪?”具以灌婴与齐、楚合从状告产。平阳侯窋闻其语,驰告丞相平、太尉勃。勃欲入北军,不得入。襄平侯纪通尚符节,乃令持节矫内勃北军。勃复令郦寄、典客刘揭说禄,曰:“帝使太尉守北军,欲令足下之国,急归将印,辞去。不然,祸且起。”禄遂解印属典客,而以兵授太尉勃。
  5. ^ 《资治通鉴·卷十三》:九月,庚申旦,平阳侯窋行御史大夫事,见相国产计事。郎中令贾寿使从齐来,因数产曰:“王不早之国,今虽欲行,尚可得邪!”具以灌婴与齐、楚合从欲诛诸吕告产,且趣产急入宫。平阳侯颇闻其语,驰告丞相、太尉。太尉欲入北军,不得入。襄平侯纪通尚符节,乃令持节矫内太尉北军。太尉复令郦寄与典客刘揭先说吕禄曰:“帝使太尉守北军,欲足下之国.急归将印辞去。不然,祸且起。”吕禄以为郦况不欺己,遂解印属典客,而以兵授太尉。
  6. ^ 《史记·卷十·孝文本纪第十》:代王谢曰:“至代邸而议之。”遂驰入代邸。群臣从至。丞相陈平、太尉周勃、大将军陈武、御史大夫张苍、宗正刘郢、朱虚侯刘章、东牟侯刘兴居、典客刘揭皆再拜言曰:“子弘等皆非孝惠帝子,不当奉宗庙。臣谨请阴安侯列侯顷王后与琅邪王、宗室、大臣、列侯、吏二千石议曰:‘大王高帝长子,宜为高帝嗣。’愿大王即天子位。”
  7. ^ 《汉书·卷四·文帝纪第四》:闰月己酉,入代邸。群臣从至,上议曰:“丞相臣平、太尉臣勃、大将军臣武、御史大夫臣苍、宗正臣郢、朱虚侯臣章、东牟侯臣兴居、典客臣揭再拜言大王足下:子弘等皆非孝惠皇帝子,不当奉宗庙。臣谨请阴安侯、顷王后、琅邪王、列侯、吏二千石议,大王高皇帝子,宜为嗣,愿大王即天子位。”
  8. ^ 《史记集解·卷十·孝文本纪第十》:集解徐广曰:“十一月辛丑。”
  9. ^ 《史记·卷十·孝文本纪第十》:皇帝曰:“吕产自置为相国,吕禄为上将军,擅矫遣灌将军婴将兵击齐,欲代刘氏,婴留荥阳弗击,与诸侯合谋以诛吕氏。吕产欲为不善,丞相陈平与太尉周勃谋夺吕产等军。朱虚侯刘章首先捕吕产等。太尉身率襄平侯通持节承诏入北军。典客刘揭身夺赵王吕禄印。益封太尉勃万户,赐金五千斤。丞相陈平、灌将军婴邑各三千户,金二千斤。朱虚侯刘章、襄平侯通、东牟侯刘兴居邑各二千户,金千斤。封典客揭为阳信侯,赐金千斤。”
  10. ^ 《汉书·卷四·文帝纪第四》:诏曰:“前吕产自置为相国,吕禄为上将军,擅遣将军灌婴将兵击齐,欲代刘氏。婴留荥阳,与诸侯合谋以诛吕氏。吕产欲为不善,丞相平与太尉勃等谋夺产等军。朱虚侯章首先捕斩产。太尉勃身率襄平侯通持节承诏入北军。典客揭夺吕禄印。其益封太尉勃邑万户,赐金五千斤。丞相平、将军婴邑各三千户,金二千斤。朱虚侯章、襄平侯通邑各二千户,金千斤。封典客揭为阳信侯,赐金千斤。”
  11. ^ 《史记·卷十九·惠景闲侯者年表第七》:元年二月辛丑,侯刘揭元年。
  12. ^ 《史记·卷十九·惠景闲侯者年表第七》:高祖十二年为郎。以典客夺赵王吕禄印,关殿门拒吕产等入,共尊立孝文,侯,二千户。
  13. ^ 《汉书·卷十六·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第四》:高祖十三年为郎,以典客夺吕禄印,闭殿门止产等,共立皇帝,侯,二千户。
  14. ^ 《汉书·卷十六·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第四》:元年十一月辛丑封,十四年薨。
  15. ^ 《汉书·卷十六·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第四》:阳信夷侯刘揭
前任:
西汉阳信侯 继任:
刘中意